泰胜风能: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12-28
证券代码:300129 证券简称:泰胜风能 公告编号:2019-083
上海泰胜风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泰胜风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由
公司董事长张福林先生召集,于 2019 年 12 月 21 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
会议通知,并于 2019 年 12 月 27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结合的方式召开。应出
席本次董事会会议的董事 12 人,亲自出席的董事 12 人,其中独立董事 5 人;董事张锦
楠先生、全体独立董事以通讯的方式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福林先生主持,
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公
司规章制度的规定。会议以现场书面记名投票和通讯投票结合的方式进行逐项表决,审
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关于授权总经理就对外投资事项进行决策的议案》
为加强运营管理效率、提高对外投资项目相关商业信息的保密性,根据公司《章程》、
《董事会议事规则》、《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决定授权总
经理就公司以及全资、控股子公司的部分对外投资事项和相应资产处置事项进行决策,
并签署相关书面文件、审批相关资金的收支,本次授权范围具体如下:
1. 仅限于关联交易、委托理财之外的,以自有资金对外投资及相应资产处置事项。
2. 未达到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第九条第(二)项第 1 款所述必须经由董事
会决定的投资标准。
必须经由董事会决定的投资标准具体包括:
1) 投资涉及的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10%以上,该投资涉
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数据;
2) 投资标的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
审计营业收入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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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投资标的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
计净利润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 万元;
4) 投资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
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 万元;
5) 投资产生的利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10%以上,且绝
对金额超过 100 万元。
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
3. 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其他规章制度规定必须提交董事会、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从其规定。
4. 本授权有效期为 2020 年度。
5. 本授权范围内的对外投资事项,如总经理认为必要,可提交董事会审议;未提
交董事会审议的,总经理应在作出最终决定前以书面形式向董事会通报。
此项议案以 1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二、 审议通过《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展期的议案》
全体董事同意将以自有资金向南通泰胜蓝岛海洋工程有限公司提供最高额度不超
过壹亿伍仟万元人民币(¥150,000,000.00)的财务资助事项展期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同意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借款协议,并对董事会权限内的其他未决事项做出决定。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的独立意见。
此项议案以 1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内容详见同日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刊载的《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提
供财务资助展期的公告》(2019-085)。
三、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全体董事同意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13,000 万元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
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公司根据资金投资
计划,按不同期限组合购买理财产品,其中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
同时授权董事长签署有关法律文件,并同意具体投资活动由公司财务部共同负责组织实
施。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的独立意见。
此项议案以 1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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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详见同日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刊载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2019-086)。
四、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全体董事同意公司(包括下属的全资、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
币 5 亿元(或等额外币)购买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有
效期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同时授权董事长签署有关法律文件或
就相关事项进行决策,并同意具体投资活动由公司财务部共同负责组织实施。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的独立意见。
此项议案以 1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内容详见同日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刊载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
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2019-087)。
五、 审议通过《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
全体董事同意公司继续以自有资金开展总额度不超过 1 亿美元的远期结售汇业务,
在额度范围内可以滚动使用,有效期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的独立意见。
此项议案以 1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内容详见同日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刊载的《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
业务的公告》(2019-088)。
备查文件:
1.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上海泰胜风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 年 12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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