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国都:2018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18-09-27
证券代码:300130 证券简称:新国都 公告编号:2018-152
深圳市新国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新国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18 年
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18 年 8 月 31 日召开的 2018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18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477,897,755 股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2.0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 QFII、
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1.800000 元;持
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
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
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
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
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40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0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8 年 10 月 11 日,除权除息日为:2018 年
10 月 12 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18 年 10 月 11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18 年
10 月 12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五、股票期权调整事项
由于公司派发股票红利, 应对已获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做相应的调整。公
司 201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期权代码:036204)行权价格将由 17.512 元调整
为 17.312 元。公司 2017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期权代码:036247)行权价格将
由 13.634 元调整为 13.434 元。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期权代码:
036287)行权价格将由 15.033 元调整为 14.833 元。
六、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公司证券部
咨询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技生态园 10 栋 B 座 20 楼,证券部
咨询联系人:方媛
咨询电话:0755-83481391
传真电话: 0755-83890344
七、备查文件
1、深圳市新国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
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国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9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