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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国都: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10-17  

						证券代码:300130             证券简称:新国都        公告编号:2018-161


                       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 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
四次会议,已经于2018年10月10日以通讯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通知。
    2. 会议于 2018 年 10 月 15 日下午 14:00 在深圳市南山区深圳湾科技生态
园 10 栋 B 座 20 楼会议室召开现场会议。

    3. 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出席的监事人数3人,实际参加的监事人数3人,梅培
培、钱瑜、张金燕为现场出席。
    4. 本次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梅培培主持,列席本次监事会会议的人员
共2名,分别是:
    董事会秘书:宋菁
    证券事务代表:方媛
    5. 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通过了全部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关于拟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为扩大鼎嘉信息的公司规模,增强公司信用,提升整体营运能力,为深圳市
鼎嘉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鼎嘉信息”)快速占有市场份额提供后续动
力支撑,促进鼎嘉信息持续健康发展。公司拟以自有资金的方式向全资子公司鼎
嘉信息增资49,900万元。增资完成后,鼎嘉信息注册资本将由100万元增为50,000
万元。具体增资到位日期以实际办理日期为准。
    根据公司章程,本次外投资事项须经过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0月16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
站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关于拟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8-155)。
    (二)《关于拟注销分公司的议案》
   出于优化资源配置、降低管理成本、提高管理效率和管控能力的考虑,公司
拟注销北京分公司、上海分公司。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0月16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
站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关于拟注销分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56)。
    (三)《关于控股子公司拟为公司 2016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面向合格投
资者)提供保证反担保的议案》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335 号文核准及深圳证券交易
所深证上[2016]280 号文同意,公司于 2016 年 5 月 13 日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人民币 4 亿元公司债券(证券简称“16 新国都”),募集资金用于偿还借款及补
充流动资金。根据公司与深圳市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担保机构”)签订的《委托保证合同》,16 新国都由担保机构出具《关于为深
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面向合格投资者)提供保证
的担保函》以下简称“《担保函》”),对债券存续年度内应支付的债券本金及利息、
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同时,公司应担保机构的要求提供适当的反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苏州新国都
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新国都”)向担保机构出具以拥有合法处分
权的土地及其上建筑物为公司向担保机构提供抵押反担保的《承诺函》。由于上
述土地抵押手续办理进展缓慢,经公司、苏州新国都及担保机构协商,一致同意
苏州新国都以其拥有合法处分权的财产为公司向担保机构提供保证反担保,并签
署《保证反担保合同》。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10 月 16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
网站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关于控股子公司拟为公司 2016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面向合格投资者)提供保证反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57)。
    (四) 《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暨转让三级子公司的议案》
    因公司业务需要,公司二级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新国都软件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新国都软件”)拟将持有鼎嘉信息的 100%股权转让给公司,本次转让后,公
司将直接持有鼎嘉信息 100%股权,鼎嘉信息将成为公司一级子公司。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
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股权转让事项属于公司与全资子公司之间的内部转让,不
会变更公司的合并报表范围。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0月16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
站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暨转让三级子公司的公告》(公
告编号:2018-158)。


    三、备查文件
    1、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8 年 10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