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国都:关于提请召开2018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2018-10-17
证券代码:300130 证券简称:新国都 公告编号:2018-159
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召开 2018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国都”)于 2018
年 10 月 15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公司决定于 2018 年 11 月 2
日(星期五)14 时 30 分召开 2018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相关事项
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为公司 2018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决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18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召集。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 2018 年 11 月 2 日 14 时 30 分。
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8 年 11 月 2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
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8 年 11 月 1 日(星期四)15:00 至 2018 年
11 月 2 日(星期五)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
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
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8 年 10 月 25 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 2018 年 10 月 25 日。凡于 2018 年 10 月 25 日下
午 15:00 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
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
是本公司股东。(见附件《授权委托书》);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和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深圳湾科技生态园 10 栋 B 座 20 楼, 深圳市新
国都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拟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2、 关于控股子公司拟为公司 2016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面向合格投资者)
提供保证反担保的议案》
以上议案将对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进行单独计票;
本次股东大会全部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
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10 月 16 日披露于
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上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备注
该列打勾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计投票提
案
1.00 《关于拟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
《关于控股子公司拟为公司 2016 年公开发行公司
2.00 √
债券(面向合格投资者)提供保证反担保的议案》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会议登记
1、登记时间:2018 年 10 月 25 日(8:30-12:00, 13:30-18:00)
2、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深圳湾科技生态园 10 栋 B 座 20 楼, 深圳市新
国都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
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
明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件、法人股东
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
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
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3)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
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经公证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和投票代理
委托书均需一并提交;
(4)异地股东可采用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登记(传真、电子邮件需在 2018
年 10 月 25 日 18:00 前送达公司证券部,逾期无效),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传
真:0755-83890344,电子邮件:xgd-zqb@xgd.com。
4、参加股东大会时请出示相关证件的原件。
(二)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方式
(1)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深圳湾科技生态园 10 栋 B 座 20 楼证券部
(2)联系人:方媛 陈君
(3)联系电话:0755-83481391
(4)传真:0755-83890344
(5)邮箱:fangyuan@xgd.com;chenjun@xgd.com;
2、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预期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自理。
(2)请各位股东协助工作人员做好登记工作,并届时参会。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
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
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 1)
六、备查文件
1、深圳市新国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10 月 17 日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
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5130”,投票简称为“新
国投票”。
2.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
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 年 11 月 2 日(星期四)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8 年 11 月 1 日(星期四)(现场股
东大会召开前一日)15:00,结束时间为 2018 年 11 月 2 日(星期五)(现场股东
大会结束当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
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
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
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 2:
授 权 委 托 书
致:深圳市新国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深圳市新国都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 2018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
权的后果均为本人/单位承担。
(说明:请在对议案投票选择时打“”,“同意”“反对”“弃权”三个选项
都不打“”视为弃权,同时在两个选项中打“”按废票处理)
同 反 弃
备注
意 对 权
该列打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勾的栏
目可以
投票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
100 √
提案
非累计投票提
案
《关于拟 对全资子 公司增资 的议
1.00 √
案》
《关于控股子公司拟为公司 2016 年
2.00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面向合格投资 √
者)提供保证反担保的议案》
股东姓名及签字: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股数:
委托股东股票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注:1、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
结束;
2、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年 月 日
附件 3:
深圳市新国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参会登记表
姓 名 身份证号
股东帐号 持 股 数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邮 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