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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国都: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10-19  

						证券代码:300130              证券简称:新国都       公告编号:2018-163


                       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 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
五次会议,已经于2018年10月12日以通讯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通知。
    2. 会议于 2018 年 10 月 19 日下午 14:00 在深圳市南山区深圳湾科技生态
园 10 栋 B 座 20 楼会议室召开现场会议。

    3. 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出席的监事人数3人,实际参加的监事人数3人,梅培
培、钱瑜、张金燕为现场出席。
    4. 本次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梅培培主持,列席本次监事会会议的人员
共2名,分别是:
    董事会秘书:宋菁
    证券事务代表:方媛
    5. 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通过了全部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议案》
    与会监事逐项审议了本次拟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1、回购股份的目的及用途
    综合考虑近期公司股价表现,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基本面的判
断,为维护广大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同时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的长效激
励机制,结合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以及对未来发展前景,公司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要求及《公司章程》规定,拟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进行股份回购。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依法注销减少
注册资本及法律法规许可的其他用途。具体用途授权董事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决
定。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回购股份的方式
       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或其他监管允许的方式回购
公司股份。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
       为保护投资者利益,结合公司股价,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 13.00 元/股
(含),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了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现金分红、配股
及等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4、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1)回购股份种类:公司已发行的 A 股社会公众股份;
       (2)回购资金总额:公司拟用于本次回购的资金额度不低于 5,000 万元(含),
不超过 1 亿元(含),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
总额为准;
       (3)回购股份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按回购价格上限 13.00 元/股,回购
金额上限 1 亿元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票数量约为 769.2308 万股,约占公司目
前已发行总股本的 1.61%;按回购价格上限 13.00 元/股,回购金额下限 5,000
万元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票数量约为 384.6154 万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
股本的 0.80%。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了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现金分红、配股及等
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股份数量。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5、用于回购的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6、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本次回购股份的期限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回购股份方案后之日起 9 个月。
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在此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提前达到最高限额人民币 1 亿元,则
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公司股东大会决定提前终止实施回购事宜,则回购期限自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提前届满。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0月19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
站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8-164)。




    三、备查文件
    1、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8 年 10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