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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国都:关于浙江中正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业绩承诺补偿完成的公告2018-12-19  

						证券代码:300130            证券简称:新国都           公告编号:2018-206

                      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中正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业绩承诺补偿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与浙江中正智能科技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中正智能”)的全体股东(包括胡晗、李健、梁敏、刘中秋、
吴东明、上海越欣投资发展中心(有限合伙)、杭州舜纹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以下简称“中正智能原股东”)于 2015 年 5 月 14 日签署《深圳市新国都
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与浙江中正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全体股东签署之关于浙江中正
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协议”),公司以 25,200
万元收购中正智能 100%股权。该事项于 2015 年 5 月 29 日经公司 2015 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股权转让协议》,中正智能原股东对公司提供业
绩承诺。
    2018 年 8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浙江中正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业绩承诺期间的业绩承诺实现及盈利补偿情况的
议案》,公司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深圳市
新国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浙江中正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
况说明的审核报告》(大华核字[2018]001886 号)(以下简称“专项审核报告”)。
    根据《专项审核报告》,中正智能 2017 年的业绩承诺未完成,中正智能原股
东应按照补偿安排于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专项审核报告》后且于 2018
年 11 月 30 日之前将人民币 15,969,033.79 元补偿款支付至公司指定的银行账
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8 月 15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浙江中正
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业绩承诺期间的业绩承诺实现及盈利补偿情况的说明公告》
(公告编号:2018-123)。公司已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结束后向中正
智能原股东发送关于本次业绩补偿事宜的函。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收到中正智能原股东支付的业绩补偿款合计
15,969,033.82 元,中正智能原股东关于中正智能未能完成业绩承诺对公司的业
绩补偿已经全部履行完毕。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12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