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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国都: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2020-02-22  

						证券代码:300130             证券简称:新国都      公告编号:2020-012


                    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 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
九次会议,已经于2020年2月17日以书面送达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通知。

    2. 会议于2020年2月21日下午14时在深圳市南山区深圳湾科技生态园10栋B
座20楼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3. 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出席的监事人数3人,实际参加的监事人数3人,钱瑜
为现场出席,梅培培、张金燕为通讯出席。
    4. 本次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梅培培主持,列席本次监事会会议的人员

共2名,分别是:
    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宋菁
    证券事务代表:方媛
    5. 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通过了全部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关于签署<股权转让合同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经2019年12月19日召开的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公司拟以
495,547,136元的价格向昆山银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山银桥”、

“甲方”)转让公司持有的控股子公司苏州新国都电子技术有限公司96.32%的股
权,股权转让款分四期支付。由于受到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昆山银桥按《股份转
让合同》约定的时间完成第三期股权转让价款支付有一定困难,公司对昆山银桥
予以谅解,拟同意昆山银桥应向公司支付的第三期股权转让款的支付时间予以延
期,并签订《股份转让合同之补充协议》。本次补充协议的签订内容主要是将《股
权转让合同》第1.3.3条关于昆山银桥应向公司支付的第三期股权转让价款的支
付时间变更为 “甲方应于2020年3月10日前向乙方支付人民币壹亿玖仟捌佰贰拾

壹万捌仟捌佰伍拾肆元肆角(RMB198,218,854.40)”。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2月22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关于签署<股权转让合同之补充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0-009)。

    三、 备查文件
    1、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 年 2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