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国都: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2021-03-17
证券代码:300130 证券简称:新国都 公告编号:2021-006
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16 日召开
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定于 2021 年 4 月 1 日 14 时 30 分召开 2021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为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召集。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 2021 年 4 月 1 日 14 时 30 分。
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4 月 1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4 月 1 日 9:15-15:00 的任意
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
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
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 年 3 月 25 日。
7.出席对象:
1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 2021 年 3 月 25 日(星期四)。凡于 2021 年 3
月 25 日下午 15:00 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
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
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见附件《授权委托书》);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和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深圳湾科技生态园 10 栋 B 座 20 楼深圳市新国都
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
的议案
2、关于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
法的议案
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
事宜的议案
上述议案中所有议案均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
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
的股东)表决结果单独计票并进行披露。
以上第 1、2、3 项议案需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表决通过即由出席股东大会
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议案 1 至 3
涉及股权激励计划,拟为激励对象的股东或者与激励对象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回
避表决。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通过,程序合法、资料完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17 日在中国证监
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2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
提案
关于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 √
1.00
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
关于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 √
2.00
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1 年 √
3.00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会议登记
1、登记时间:2021 年 3 月 26 日(8:30-12:00,13:30-18:00)
2、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深圳湾科技生态园 10 栋 B 座 20 楼公司董事会
秘书处
3、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
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
明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件、法人股东
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
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
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3)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
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经公证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和投票代理
委托书均需一并提交;
(4)异地股东可采用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登记(传真、电子邮件需在 2021
年 3 月 26 日 18:00 前送达公司董事会秘书处,逾期无效),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传真:0755-83890344,电子邮件:xgd-zqb@xgd.com。
4、参加股东大会时请出示相关证件的原件。
(二)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方式
(1)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深圳湾科技生态园 10 栋 B 座 20 楼董事会秘书处
3
(2)联系人:方媛、陈君
(3)联系电话:0755-83481391
(4)传真:0755-83890344
(5)邮箱:fangyuan@xgd.com;chenjun@xgd.com
2、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预期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自理。
(2)请各位股东协助工作人员做好登记工作,并届时参会。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
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
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 1)
六、备查文件
1、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3月17日
4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
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50130”,投票简称为“新
国投票”。
2.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
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 年 4 月 1 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 9:15-9:25,9:30-11:30,
下午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4 月 1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
当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
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
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
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
统进行投票。
5
附件 2:
授 权 委 托 书
致: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
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
后果均为本人/单位承担。
(说明:请在对议案投票选择时打“”,“同意”“反对”“弃权”三个选项
都不打“”视为弃权,同时在两个选项中打“”按废票处理)
同 反 弃
备注
意 对 权
提 案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
编码
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
1.00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
关于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
2.00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
3.00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
案
股东姓名及签字: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股数:
委托股东股票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注:1、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
结束;
2、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年 月 日
6
附件 3:
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参会登记表
姓 名 身份证号
股东帐号 持 股 数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邮 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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