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新国都:2020年度投资者保护工作报告2021-04-07  

                                               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投资者保护工作报告
       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 2010 年上市以来,始
终高度重视投资者保护工作,以为股东创造更大利益为公司使命,2020 年公司
主要通过严格履行相关承诺、建立健全公司内控制度、健全投资者回报长效机制、
及时准确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多渠道多方式促进公司与投资者的互动,维护广大
投资者权益。现将 2020 年度投资者保护工作具体内容汇报如下:

       一、持续完善公司治理

   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和要求召
集召开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
   2020 年,公司召开了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2020 年第一次至第四次临时股
东大会,会议均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所有重大议案均对中小
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统计并披露,确保投资者充分行使权利,鼓励中小投资者
参与公司治理和重大决策。公司全面执行以网络投票方式召开股东大会政策,增
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的便利性,为全体投资者均可以平等有效地参与公司治理提
供条件,切实维护了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和正当诉求。
   2020 年度,公司共召开 14 次董事会会议,全体董事亲自或授权出席次数 14
次,缺席次数 0 次。公司董事能够依据《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开展工作,出席董事会和股
东大会,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和义务,同时积极参加相关培训,熟悉相关法律法
规。
   2020 年度,公司共召开 13 次监事会会议,全体监事亲自或授权出席次数 13
次,缺席次数 0 次。公司监事能够按照《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要求,认真履行职
责,对公司重大事项、关联交易、财务状况以及董事、高管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
合规性进行严格的监督。

       二、 重视股东回报,持续现金分红
     公司在积极实现自身发展的同时,以实际业绩及现金分红回报广大投资者,
近年现金分红情况如下表:

                                                                     单位:元
                                                     以其
                                                     他方
                                                     式现
                                                                         现金分
                                                     金分
                                 现金分                                  红总额
                                                     红金
                                 红金额                                  (含其
                                                     额占
                                 占合并                                  他方
                                                     合并
                  分红年度合并   报表中                                  式)占
分                                        以其他方式 报表
                  报表中归属于   归属于                                  合并报
红   现金分红金额                         (如回购股 中归 现金分红总额
                  上市公司普通   上市公                                  表中归
年     (含税)                         份)现金分红 属于 (含其他方式)
                  股股东的净利   司普通                                  属于上
度                                          的金额   上市
                        润       股股东                                  市公司
                                                     公司
                                 的净利                                  普通股
                                                     普通
                                 润的比                                  股东的
                                                     股股
                                   率                                    净利润
                                                     东的
                                                                         的比率
                                                     净利
                                                     润的
                                                     比例
202 122,299,319.5               141.38                    122,299,319.5 141.38
                  86,503,945.29                0.00 0.00%
0年             0                    %                                0      %
201 121,408,416.5 242,492,982.6        45,788,045.3 18.88 167,196,461.8
                                50.07%                                  68.95%
9年             0             6                   2     %             2
201               247,879,868.5                           103,689,910.2
    95,579,551.00               38.56% 8,110,359.28 3.27%               41.83%
8年                           8                                       8

     三、严格履行相关承诺

     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关联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严格遵守和
履行公司自上市以来所做出的相关承诺,并持续披露相关承诺的履行情况。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关联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在各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各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均得
到严格履行,未发生违反承诺或延迟履行承诺的情况。
     通过严格执行相关承诺,增加投资者对公司及公司管理层的信任,进而获得
广大个人投资者及机构投资者的支持,为公司在资本市场建立良好形象。

     四、及时准确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通过建立健全内控制度保证公司规范运作,通过建立《信息披露制度》
规范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信息披露
管理制度,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
整、及时,确保广大投资者能够公平地获取公司信息,严格杜绝内幕交易的产生。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
司章程》、公司《信息披露制度》及其他有关规定,2016 年 7 月 26 日,经第三
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设立信息披露委员会,并制定《信息披
露委员会工作细则》,进一步加强公司信息披露内部控制,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
量。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信息披露委员会已召开九次会议,进一步优
化公司信息披露审核流程,切实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共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发布定期报告、
临时公告等 273 项。

    五、多渠道加强与投资者沟通

    公司已制定并严格执行《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投资者来访接待管理制度》
的相关规定,多渠道与投资者交流。
  (一)组织网上业绩说明会
    2020 年 5 月 9 日公司举行了“2019 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
问题,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与交流,充分实现公司与投资者的良好互动。
  (二)参加 2020 年度深圳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
    2020 年 12 月 8 日,公司参加了由深圳上市公司协会、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
公司共同举办的主题为“诚实守信,做受尊重的上市公司”的“2020 年度深圳
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公司董事长兼总
经理刘祥先生、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郭桥易先生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与交流,充
分实现公司与投资者的良好互动。
  (三)接待投资者来访与调研
    公司合理、妥善地做好中小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新闻媒体的接待登记工作。
在介绍公司业务和经营情况时,不存在选择性地、私下、提前向特定对象披露、
透露或泄露任何公司未公开披露的信息的情况,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平性。
    2020 年,受疫情影响,公司线下投资者关系活动减少。为保持与投资者有
效沟通,向资本市场传达公司发展战略、财务状况及经营等情况,公司多次通过
电话会议的接待投资者调研。在日常工作中,公司保证投资者专线电话的畅通,
对投资者反映的情况、提出的问题、意见和建议,予以热情、认真、耐心地给予
回答并认真记录,并将建议和不能解答的问题及时上报相关领导,及时回应投资
者的咨询。为投资者了解公司提供多渠道,公司也通过获取投资者的建议完善公
司管理。
  (四)回复深交所互动易平台的问题
    及时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互动易”平台,在保证不存
在选择性地、私下地向特定对象披露、透露或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的前提下,维
护股东权益就投资者对已披露信息的提问进行详细的分析、说明和答复。互动易
给公司和投资者提供了一个非常便捷高效的平台,促进了公司与投资者长期、稳
定、良好关系的发展。2020 年,公司实现互动易有效答复 120 条,回复率为 100%。
    未来,公司将继续做好投资者保护工作,努力夯实业绩基础,用业绩来回报
投资者的支持,同时平等对待所有投资者,做好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和公
司治理工作。


    特此报告。
                                                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