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国都: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06-23
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决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
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现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
表意见如下:
一、关于子公司中正智能管理层持股暨股权转让的独立意见
本次公司转让中正智能 15%的股权事项已进行审计及评估,决策程序合法、
有效,交易定价合理、价格公允,董事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
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
东利益的情形。
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关于子公司中正智能管理层持股暨股权转让的议案》。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
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署页)
许映鹏 杨小平 曲建
2021 年 6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