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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国都:2021年半年度投资者保护工作报告2021-08-18  

                                                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投资者保护工作报告



    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 2010 年上市以来,始
终高度重视投资者保护工作,以为股东创造更大利益为公司使命,2021 年上半
年公司主要通过严格履行相关承诺、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建立投资者回报长效机
制、及时准确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多渠道多方式促进公司与投资者的互动,维护
广大投资者权益。现将 2021 年上半年投资者保护工作具体内容汇报如下:
    一、     重视股东回报,持续现金分红
    公司在积极实现自身发展的同时,以实际业绩及现金分红回报广大投资者。
    (一)近三年公司现金分红情况如下表:
                                                                       单位:元
                                                      以其
                                                      他方
                                                      式现
                                                                          现金分
                                                      金分
                                  现金分                                  红总额
                                                      红金
                                  红金额                                  (含其
                                                      额占
                                  占合并                                  他方
                                                      合并
                   分红年度合并   报表中                                  式)占
                                           以其他方式 报表
          现金分红 报表中归属于   归属于                                  合并报
分红年                                     (如回购股 中归 现金分红总额
          金额(含 上市公司普通   上市公                                  表中归
  度                                     份)现金分红 属于 (含其他方式)
            税)   股股东的净利   司普通                                  属于上
                                             的金额   上市
                         润       股股东                                  市公司
                                                      公司
                                  的净利                                  普通股
                                                      普通
                                  润的比                                  股东的
                                                      股股
                                    率                                    净利润
                                                      东的
                                                                          的比率
                                                      净利
                                                      润的
                                                      比例
          122,299,3               141.38                    122,299,319.5 141.38
2020 年             86,503,945.29                0.00 0.00%
              19.50                    %                                0      %
          121,408,4 242,492,982.6        45,788,045.3 18.88 167,196,461.8
2019 年                           50.07%                                  68.95%
              16.50             6                   2     %             2
          95,579,55 247,879,868.5                           103,689,910.2
2018 年                           38.56% 8,110,359.28 3.27%               41.83%
               1.00             8                                       8
       (二)公司回购股份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七条规定:上市公司
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回购股
份金额视同现金分红金额,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
       截至 2019 年 8 月 2 日公司回购股份计划届满,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已回购股
份金额为 53,898,404.60 元(含交易费用)。
       二、   严格履行相关承诺
       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关联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严格遵守和
履行公司自上市以来所做出的相关承诺,并持续披露相关承诺的履行情况。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关联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在各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各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均得到
严格履行,未发生违反承诺或延迟履行承诺的情况。
       通过严格执行相关承诺,增加投资者对公司及公司管理层的信任,进而获得
广大个人投资者及机构投资者的支持,为公司在资本市场建立良好形象。
       三、   及时准确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通过建立健全内控制度保证公司规范运作,通过建立《信息披露管理制
度》规范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信息
披露管理制度,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
完整、及时,确保广大投资者能够公平地获取公司信息,严格杜绝内幕交易的产
生。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
司章程》、公司《信息披露制度》及其他有关规定,2016 年 7 月 26 日,经第三
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设立信息披露委员会,并制定《信息披
露委员会工作细则》,进一步加强公司信息披露内部控制,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
量。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信息披露委员会已召开十次会议,进一步优化
公司信息披露审核流程,切实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共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发布定期报告、
临时公告等 102 项。
    四、   多渠道与投资者沟通
    公司已制定并严格执行《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投资者来访接待管理制度》
的相关规定,多渠道与投资者交流。
   (一) 组织网上业绩说明会
   2021 年 4 月 7 日公司举行了“2020 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
的问题,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与交流,充分实现公司与投资者的良好互动。
   (二) 接待投资者来访与调研
   公司合理、妥善地做好中小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新闻媒体的接待登记工作。
在介绍公司业务和经营情况时,不存在选择性地、私下、提前向特定对象披露、
透露或泄露任何公司未公开披露的信息的情况,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平性。
    报告期内,公司线下投资者关系活动减少。为保持与投资者有效沟通,向资
本市场传达公司发展战略、财务状况及经营等情况,公司多次通过电话会议的接
待投资者调研。在日常工作中,公司保证投资者专线电话的畅通,对投资者反映
的情况、提出的问题、意见和建议,予以热情、认真、耐心地给予回答并认真记
录,并将建议和不能解答的问题及时上报相关领导,及时回应投资者的咨询。为
投资者了解公司提供多渠道,公司也通过获取投资者的建议完善公司管理。
   (三) 回复深交所互动易平台的问题
    及时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互动易”平台,在保证不存
在选择性地、私下地向特定对象披露、透露或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的前提下,维
护股东权益就投资者对已披露信息的提问进行详细的分析、说明和答复。互动易
给公司和投资者提供了一个非常便捷高效的平台,促进了公司与投资者长期、稳
定、良好关系的发展。2021 年上半年,公司实现互动易答复 31 条。
    五、   确保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权利
    公司全面执行以网络投票方式召开股东大会政策,增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的
便利性,为全体投资者均可以平等有效地参与公司治理提供条件,切实维护了广
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和正当诉求。2021 年上半年,公司召开了 2020 年年度股东
大会和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均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
方式,所有重大议案均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统计并披露,确保投资者充
分行使权利,鼓励中小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和重大决策。
    未来,公司将继续做好投资者保护工作,努力夯实业绩基础,用业绩来回报
投资者的支持,同时平等对待所有投资者,做好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和公
司治理工作。


    特此报告。
                                             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