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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国都: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2022-04-18  

                        证券代码:300130           证券简称:新国都          公告编号:2022-031

                       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国都”)于 2021 年 4
月 6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21 年 4 月 27 日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年度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深圳市新国都支付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国都支付”)、浙江
中正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中正”)、长沙公信诚丰信息技术服务
有限公司、Nexgo Inc.、嘉联支付有限公司、新国都国际有限公司(即 Nexgo
Global Limited,以下简称“新国都国际”)等控股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
等业务提供不超过 45 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其中新国都支付的年度担保额
度为人民币 210,000 万元,浙江中正的年度担保额度为人民币 8,000 万元,新国
都国际的年度担保额度为人民币 20,000 万元。公司提供担保的期限为自该议案
经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批通过之日起至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授权公司及各子公司总经理办理在此额度内的担保事项相关事宜。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7 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为子
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年度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4)。

   二、担保进展情况

   (一)近日,公司控股子公司新国都支付、新国都国际、浙江中正因业务需
要向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包括任何分支机构)申请授信额度,
新国都支付的授信额度为人民币 1 亿元,新国都国际的授信额度为人民币 1 亿元,
浙江中正的授信额度为人民币 3,000 万元。就该事项,公司向汇丰银行(中国)
有限公司(包括任何分支机构)出具了保证书,为新国都支付、新国都国际及浙
江中正的债务担保合计最高债务金额为人民币 1 亿元,其中对新国都支付担保不
超过 1 亿元,对新国都国际担保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对浙江中正担保不超过
2,550 万元。因新授信额度的覆盖,公司于 2022 年 1 月为新国都支付及新国都
国际向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包括任何分支机构)申请授信提供
的合计人民币 5,000 万元的担保被此次担保覆盖在内,相关担保事项详见公司
2022 年 1 月 25 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及
控股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03)。
   本次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全资子公司新国都支付因日常经营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
龙岗支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授信额度有效期至 2022 年
10 月 19 日止。公司与中国银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新国都支付提供最高
额不超过 5,000 万元的融资授信担保。本次担保事项为连带责任保证,在公司董
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
会审议。
   (三)公司全资子公司新国都支付因日常经营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
分行(以下简称“广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授信额度有效期至 2022 年 12
月 27 日止。公司与广发银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新国都支付提供最高额
不超过 10,000 万元的融资授信担保。本次担保事项为连带责任保证,在公司董
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
会审议。
   (四)公司全资子公司新国都支付因日常经营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罗湖支行(以下简称“农业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授信额度有效期至 2023
年 2 月 22 日止。公司与农业银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新国都支付提供最
高额不超过 6,000 万元的融资授信担保。本次担保事项为连带责任保证,在公司
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
大会审议。
   以上担保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子公
司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公司在经审议的年度担保额度内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截至公告之日,公司为
相关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被 担 保 经审议的担保      本次担保前对被 本 次 担 保 后 对 被 可 用 担 保
方       额度(2021 年     担保方的担保余 担 保 方 的 担 保 余 额度
         度股东大会审      额             额
         议通过额度)
新国都         210,000              130,000             156,000       54,000
支付                       (其中 5,000 与新
                             国都国际共享)
浙江中             8,000            1,402.5             3,952.5      4,047.5
正
新国都            20,000              5,000              10,000       10,000
国际                       (均与新国都支付
                                     共享)
总担保           450,000         136,402.5            162,402.5    287,597.5
额度合
计
    注:本次担保后的担保余额,新国都支付、新国都国际及浙江中正共享 10,000 万元额

度,合计数按照公司提供的合计最高债务担保金额计算。可用担保额度中,新国都支付、新

国都国际、浙江中正各自按照共享额度全额占用来计算剩余可用额度。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新国都支付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32662629XJ;
    (2)成立日期:2015年3月10日;
    (3)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沙头街道泰然四路劲松大厦17B;
    (4)法定代表人:汪洋;
    (5)注册资本:60,271.8186万元;
    (6)股权结构:新国都直接持有其100%股权;
    (7)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经营进出口业务;POS终端、固定无线电
话机、电子支付设备、计算机软硬件、电子产品的技术开发、生产(生产项目由
分支机构经营,执照另行办理)、销售、租赁及技术服务;移动支付设备的技术
开发、技术服务;从事广告业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会议服
务;企业策划;市场调查;数据处理;销售Ⅰ类医疗器械、电子产品、通讯设备、
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工艺品(不含象牙及象牙制品)、机械设备、针纺织
品、文具用品、金属材料、化妆品、首饰、照相器材、日用品、玩具、服装、鞋
帽、集邮票品、黄金制品、收藏品(不含文物);接受银行或其他机构从事信息
技术外包;接受银行或其他机构委托从事业务流程外包;接受银行或其他机构委
托从事知识流程外包。(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
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许可经营项目是:互联网信息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国内呼叫中心
业务。人才派遣,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咨询,人力资源外包,劳务派遣。医疗器
械、医用卫生材料、工业防护用品、劳动防护用品研发、生产、销售;通讯终端
设备、医保支付终端设备、移动数据终端设备、无线数据终端设备的研发、销售、
生产;
    (8)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项目                                       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                                   1,188,562,469.87
负债总额                                   303,168,775.74

银行贷款总额                               0
流动负债总额                               292,991,635.46
净资产                                     885,393,694.13
项目                                       2021年1-12月
营业收入                                   1,021,628,097.28
利润总额                                   112,691,456.52

净利润                                     110,269,701.31
    (9)被担保方深圳市新国都支付技术有限公司非失信被执行人。
   (二)浙江中正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8720056686F;
    (2)成立日期:2000年3月9日;
    (3)住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文三路90号71幢5层东505-508、西501-508
房间;
    (4)法定代表人:范百杨;
    (5)注册资本:6,000万元;
   (6)股权结构:新国都直接持有其 85%股权;杭州中正聚合科技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持有其 15%股权。
    (7)经营范围:生产:电信设备、电子产品,指纹认证系统,网络安全认
证系统,信息设备安全认证系统,集成电路(IC)卡及读写机,防伪技术产品,
安全技术防范产品,商用密码产品(仅限分支机构经营);技术开发、技术咨询、
技术服务、成果转让、应用:电子产品,指纹认证系统,网络安全认证系统,计
算机加密技术,信息设备安全认证系统;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
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销售自产产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项目                                           2021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                                       108,448,678.47
负债总额                                       24,951,396.77

银行贷款总额                                   0
流动负债总额                                   24,757,740.29
净资产                                         83,497,281.70
项目                                           2021年1-12月
营业收入                                       141,856,675.12
利润总额                                       16,519,286.98

净利润                                         15,667,751.61
    (9)被担保方浙江中正智能科技有限公司非失信被执行人。
    (三)新国都国际
    (1)公司编号:2672212;
    (2)成立日期:2018年4月16日;
    (3)住所:香港新界屯门海荣路22号屯门中央广场12楼18室;
    (4)董事:石晓冬、吴乐业;
    (5)实收资本:1,275.63万元;
    (6)股权结构:新国都直接持有其100%股权;
    (7)经营范围: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技术服务;管理及咨询;
    (8)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项目                                             2021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                                         34,757,218.99
负债总额                                         24,678,552.64

银行贷款总额                                     0
流动负债总额                                     24,678,552.64
净资产                                           10,078,666,35
项目                                             2021年1-12月
营业收入                                         36,762,763.77
利润总额                                         815,851.73

净利润                                           815,851.73
    (9)被担保方新国都国际有限公司非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一)新国都为新国都支付、新国都国际、浙江中正提供担保
    1、担保人:新国都
    2、债权人: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包括任何分支机构)
    3、被担保人:新国都支付、新国都国际、浙江中正
    4、担保内容:新国都为新国都支付、新国都国际及浙江中正向汇丰银行(中
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对三个控股子公司的债务担保合计最
高债务金额为人民币 1 亿元,其中对新国都支付担保不超过 1 亿元,对新国都国
际担保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对浙江中正担保不超过 2,550 万元。
    5、担保期限:一年
    (二)公司为新国都支付提供担保
    1、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岗支行;
    2、债务人:深圳市新国都支付技术有限公司;
    3、保证人: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
    4、被担保最高债权本金额:5,000 万元人民币;
    5、保证类型:连带责任担保;
    6、保证期间:合同项下所担保的债务逐笔单独计算保证期间,各债务保证
期间为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三)公司为新国都支付提供担保
    1、债权人: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2、债务人:深圳市新国都支付技术有限公司;
    3、保证人: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
    4、被担保最高债权本金额:10,000 万元人民币;
    5、保证类型:连带责任担保;
    6、保证期间:自主合同(即授信额度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
起三年。
    (四)公司为新国都支付提供担保
    1、债权人:中国农业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罗湖支行;
    2、债务人:深圳市新国都支付技术有限公司;
    3、保证人: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
    4、被担保最高债权本金额:6,000 万元人民币;
    5、保证类型:连带责任担保;
    6、保证期间:主合同(即授信额度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
三年,每一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主合同项下存在分期履行债务的,该
主合同的保证期间为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五、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范围外公司提供担
保的情况,被担保人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经营情况稳定,具备偿
还债务能力,风险可控。
    本次提供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45亿元。截至本公
告披露日,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授信额度提供担保余额为162,402.5万元,占公司
2021年经审计净资产的64.30%;公司控股子公司为其他控股子公司授信额度提供
担保金额为12,000万元,占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4.72%;公司及控股子
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公司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0元。
    公司子公司嘉联支付有限公司为公司2019年非公开发行创新创业公司债券
向深圳市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提供保证反担保3亿元。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无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以及因担保
而产生损失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公司向汇丰银行出具的《保证书》;
    2、汇丰银行出具的《授信函》;
    3、广发银行出具的《授信额度合同》和《最高额保证合同》;
    4、中国银行出具的《授信额度协议》和《最高额保证合同》;
    5、农业银行出具的《最高额综合授信合同》和《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