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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国都: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2023-04-28  

                        证券代码:300130         证券简称:新国都           公告编号:2023-027

                     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2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6 日召开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定于 2023 年 5 月 24 日 14 时 30 分召开 2022
年度股东大会。现将会议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为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由公司第五
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召开。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 2023 年 5 月 24 日(星期三)14 时 30 分。
    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 年 5 月 24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 年 5 月 24 日 9:15-15:00 的
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网络投票与委托独立董
事投票(以下简称“征集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
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
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
决权。



                                    1
    (3)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不能重复投
票,若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 年 5 月 17 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 2023 年 5 月 17 日(星期三)。凡于 2023 年 5
月 17 日下午 15:00 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
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
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和其他人员;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深圳湾科技生态园 10 栋 B 座 20 楼深圳市新国
都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 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2.00                《关于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3.00                《关于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        √
                    案》
4.00                《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5.00                《关于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6.00                《关于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
                    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7.00                《关于确认 2022 年董事、监事薪酬的议        √
                    案》
8.00                《关于 2023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      √
                    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议案》
累积投票提案
9.00                《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六届董事会非独      应选人数(5)
                    立董事的议案》                              人
9.01                刘祥


                                    2
9.02               江汉                                      √
9.03               孙彤                                      √
9.04               韦余红                                    √
9.05               石晓冬                                    √
10.00              《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六届董事会独立    应选人数(3)
                   董事的议案》                              人
10.01              陈京琳                                    √
10.02              杨小平                                    √
10.03              曲建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1.00              《关于监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六届监事会非职    √
                   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12.00              《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    √
                   议案》
13.00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
14.00              《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      √
                   案》
15.00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16.00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17.00              《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18.00              《关于拟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    √
                   议案》
19.00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    √
                   产品的议案》
20.00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    √
                   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
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
次会议审议通过,程序合法、资料完备,独立董事分别就有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
见。具体内容详见与本通知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
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表决结
果单独计票并进行披露。
    以上第 9 项至第 10 项议案均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相关人员简历已于同日
发布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
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11)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


                                   3
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12)。本次换届选举应选非独立董事 5 人、独立董事
3 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
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
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和非职工代表监事的
表决分别进行,逐项表决。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深圳证券交
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以上第 8 项、第 15 项至第 18 项议案需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表决通过即由
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会议登记
    1、登记时间:2023 年 5 月 18 日(9:00-12:00,13:30-18:00)
    2、 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深圳湾科技生态园 10 栋 B 座 20 楼公司会议
室。
    3、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
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
明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件、法人股东
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
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
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3)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
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经公证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和投票代理
委托书均需一并提交;
    (4)异地股东可采用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登记(传真、电子邮件需在 2023
年 5 月 18 日 18:00 前送达公司董事会秘书处,逾期无效),公司不接受电话登
记。传真:0755-83890344,电子邮件:xgd-zqb@xgd.com。
    4、参加股东大会时请出示相关证件的原件。
    (二)会议联系方式


                                    4
    1、联系方式
    (1)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深圳湾科技生态园 10 栋 B 座 20 楼董事会秘书处
    (2)联系人:王颖欣、蔺易青
    (3)联系电话:0755-83481391
    (4)传真:0755-83890344
    (5)邮箱:wangyingxin@xgd.com; linyiqing@xgd.com
    2、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预期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自理。
    (2)请各位股东协助工作人员做好登记工作,并届时参会。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
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
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3.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5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
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50130”,投票简称为“新
国投票”。
    2.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
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
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
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示例: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填报
    对候选人 A 投 X1 票           X1 票
    对候选人 A 投 X2 票           X2 票
    …                            …
    合计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 选举非独立董事(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5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5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5 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
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独立董事(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3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3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
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

                                   6
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 年 5 月 24 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 9:15-9:25,9:30-11:30,
下午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3 年 5 月 24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
开当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
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
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
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
统进行投票。




                                     7
附件 2:
                                授 权 委 托 书

致: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
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
本人/单位承担。
    (说明:请在对议案投票选择时打“”,“同意”“反对”“弃权”三个选项
都不打“”视为弃权,同时在两个选项中打“”按废票处理)
                                                       备 同 反 弃
提案 编                                                注 意 对 权
          提案名称
码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议案
1.00      《关于 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2.00      《关于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3.00      《关于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
4.00      《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5.00      《关于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6.00      《关于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7.00      《关于确认 2022 年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     √
8.00      《关于 2023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
          并提供担保的议案》
累积投
          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票议案
9.00      《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应选人数(5)人
          事的议案》
9.01      刘祥                                         √
9.02      江汉                                         √
9.03      孙彤                                         √
9.04      韦余红                                       √
9.05      石晓冬                                       √
10.00     《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应选人数(3)人
          的议案》
10.01     陈京琳                                       √
10.02     杨小平                                       √
10.03     曲建                                         √
非累积投票议案
11.00     《关于监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 √

                                   8
          表监事的议案》
12.00     《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     √
          案》
13.00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
14.00     《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
15.00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16.00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17.00     《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18.00     《关于拟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     √
          案》
19.00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
          的议案》
20.00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     √
          案》


   股东姓名及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股数:
   委托股东股票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注:1、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
结束;
         2、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9
附件 3:

                      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参会登记表

 个人股东姓名/
 法人股东姓名
 个人股东身份证
                                  法人股东法定代
 号/法人股东营
                                  表人姓名
 业执照号码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出席会议人员姓
                                  是否委托
 名/名称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邮箱


 联系地址



附注:
1、请打印或用正楷字填录信息。
2、上述股东参会登记表的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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