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环装备: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2018-08-28
中节能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根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我们
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和独立判断的原则,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
六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进行认真核查,发表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如
下:
1、公司已制定《对外担保制度》和《关联交易规则》,并能够认
真贯彻执行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和关联方占用资金风
险;截止本报告期末,公司不存在当期及以前年度发生并累积至本报
告期末的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截至报告期末,
除公司为控股及参股子公司向银行贷款提供担保外,公司不存在其他
对外担保情形;公司亦不存在当期及以前年度发生并累积至本报告期
末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正常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2、经核查,2018 年上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
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
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亦不存在改变或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募集资金的使用均履行了
法定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中节能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
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
闫长乐 李秉祥 李俊华
二〇一八年八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