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环装备:独立董事关于为全资子公司中节能六合天融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应收账款保理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2018-12-20
中节能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中节能六合天融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进行应收账款保理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我们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和独立判断
的原则,对拟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全资
子公司中节能六合天融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拟与中节能商业保理有限
公司进行应收账款保理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事前认可:本次关联
交易有利于降低应收账款余额,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发展规
划和整体利益。交易定价进行充分的市场询价比价,交易价格按照公
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不会影响公
司独立性,同意将该关联交易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全体独立董事就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加速资金周转,降低应收账款余额,提高资
金使用效率,改善资产负债结构及经营性现金流状况,符合公司发展
规划和整体利益。交易定价遵循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
原则,进行充分的市场询价比价,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不
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审议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全资子公司中节能六
合天融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应收账款保理业务。
(此页无正文,为中节能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全资子
公司中节能六合天融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应收账款保理暨关联交
易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
闫长乐 李秉祥 李俊华
2018 年 12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