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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环装备: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的公告2019-03-30  

						 证券代码:300140         证券简称:中环装备         公告编号:2019-31


                      中节能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8 年度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节能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3 月 28 日
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定如下:
    一、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18 年度母公司实现
净利润 -79,778,677.77 元,扣除 2018 年内实施的现金分红 17,257,735.30 元,
2018 年度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为 -43,807,499.41 元。2018 年度公司经营性
净现金流(合并)为-143,106,077.62 元。
    依据公司章程第二百零一条规定:“(二)现金分红具体条件及股东回报
规划---当下列条件同时成就时,公司以现金分红方式进行利润分配:(1)公司
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为正值,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
续持续经营;(2)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
计报告;(3)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除外)”。综合考虑公司 2019 年整体业务发展需求,以及公司现金流的实
际情况,2018 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及资本公积转增。经测算,公司最近 3 年以
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高于最近 3 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30%,符合公司
章程关于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
    二、关于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说明
    1、公司独立董事对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严格履行职责,充分保障中小股东的权益,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
    2、利润分配方案的合法性、合规性说明
    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
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
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发展需要及未来战略布局,
同时充分考虑公司现金流量状况,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
要,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三、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
损害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并将提交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监事会
同意上述利润分配预案。
    五、其他事项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制度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
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节能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