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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环装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总股本及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2019-03-30  

						 证券代码:300140         证券简称:中环装备          公告编号:2019-34


                       中节能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总股本及经营范围
                        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节能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中环装备”)于2019年3
月28日召开了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
总股本及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 公司变更注册资本的情况
    公司 于 2018 年 12 月 6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中节能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向周震球等发行股
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976 号),核准公司向
周震球等 8 名股东发行股份购买中节能兆盛环保有限公司(原“江苏兆盛环保股
份有限公司”)99.18%股权,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
41,000 万元。
    根据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瑞华验字
[2018]01540010 号),截至 2018 年 12 月 21 日,中环装备已收到交易对方缴纳
的新增注册资本(股本)合计人民币 30,517,019.00 元,变更后的累计注册资本
人民币 375,671,725.00 元,股本人民币 375,671,725.00 元。本次非公开发行新
股数量为 30,517,019 股,非公开发行后公司股份数量变更为 375,671,725 股。
该股份于 2018 年 12 月 26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
了股份登记托管,上市日为 2019 年 1 月 21 日。
    根据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瑞华验字
[2019]01540004 号),截至 2019 年 2 月 25 日止,中环装备实际配套融资募集资
金总额为人民币 409,999,999.65 元,扣除承销费用 1,900,000.00 元后,实际募
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408,099,999.65 元。其中增加股本人民币 51,572,327.00 元,
本次非公开发行新股数量为 51,572,327 股,非公开发行后公司股份数量变更为
427,244,052 股。该股份已经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
完毕股份登记托管手续,上市日为 2019 年 3 月 28 日。
    鉴于上述情形,需对《公司章程》中有关股本及注册资本条款进行相应变更;
同时,因公司主营业务为节能环保行业,根据公司战略方向及业务规模,公司拟
对“经营范围”的表述进行调整。
    二 、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情况
    根据上述情形,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第六条、第二十条、第十五条内容予
以修订,具体如下:
    1、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345,154,706 元。
    变更为: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427,244,052 元。
    2、第二十条 公司的股份总数为 345,154,706 股,均为普通股。
    变更为:
    第二十条 公司的股份总数为 427,244,052 股,均为普通股。
    3、第十五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是:光机电一体化装备设计、开
发、制造、销售;自动控制技术与装置的开发、制造、销售;节能、环保技术与
装备的开发、制造、销售;计算机和信息技术及软件开发、销售;工艺技术研究
及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培训与技术服务;节能环保及机电装备成套、工程
总承包业务及运营服务;设备租赁;房屋租赁;物业管理;自营、代理各类商品
和技术的采购及销售业务;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经营(国家禁止和限制的进
出口货物和技术除外);管道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
    变更为:
    第十五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是:节能、环保技术与装备的开发、
制造、销售;节能环保及机电装备成套、工程总承包业务及运营服务;光机电
一体化装备的设计、开发、制造、销售;自动控制技术与装置的开发、制造、
销售;计算机和信息技术及软件开发、销售;工艺技术研究及技术咨询、技术
转让、技术培训(仅限本系统内部员工)与技术服务;设备租赁;房屋租赁;
物业管理;自营、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采购及销售业务;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
出口经营(国家禁止或限制的进出口货物和技术除外);管道进料加工和“三来
一补”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除上述变更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三、本次变更注册资本、总股本、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审议程序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修订《公司章程》为特别
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特此公告。




                                   中节能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