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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环装备:关于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告差错更正的专项审核报告2019-08-28  

						关于中节能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财务报告差错更正的
          专项审核报告
      中天运[2019]核字第 90250 号
          专项审核报告




           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JONTEN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关于中节能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财务报告差错更正的
                   专项审核报告


                               目    录

一、专项审核报告                          1



二、差错更正专项说明                      3



三、事务所营业执照复印件                  5



四、事务所执业证书复印件                  6



五、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复印件        7



六、签字注册会计师资质证明复印件          8
关于中节能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财务报告

                      差错更正的专项审核报告

                                                     中天运[2019]核字第 90250 号



中节能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中节能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管理层

编制的《关于中节能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财务报告差错更正的专项说明》(以

下简称“专项说明”)进行了专项审核。

    一、管理层的责任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

相关披露》等相关文件的规定编制专项说明是贵公司管理层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上述专项说明发表审核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

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核工作。审计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审核工作,以对上

述专项说明是否不存在重大错别获取合理保证。在审核过程中,我们进行了审慎调查,实施

了包括检查、重新计算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核程序,并根据取得的审计证据做出职业判断。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并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审核结论

    我们认为,贵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中节能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财务报

告差错更正的专项说明》如实反映了贵公司 2018 年度差错的更正情况。贵公司对相关前期

差错更正的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

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


                                        1
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规定。

    四、其他事项

    本专项报告仅供贵公司对外披露之用,未经本会计师事务所书面认可,不得用作其他用

途。由于使用不当造成的后果,与执行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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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中节能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财务报告
              差错更正的专项说明




       中节能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根据《企
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关于《公开发行正确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
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有关规定,现将本公司 2018 年度财务报告差错更正
事项的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前期差错更正的原因
       公司在编制 2018 年度合并财务报表时,直接采用兆盛环保账面数据作为
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确认 2018 年 12 月 31 日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各项资
产、负债,同时确认商誉 3.59 亿元。上述事项确认应以兆盛环保各项可辨认净
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有关商誉事项的处理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0 号—
—企业合并》的要求。另公司在编制 2018 年度合并财务报表时,仅抵消了全
部内部租赁收入,部分内部租出投资性房地产未重分类至固定资产科目。


        二、更正事项对财务报表的影响
       根据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2019 年 6 月 20 日出具的银信财报字(2019)
沪第 311 号《中节能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合并对价分摊所涉及的中节能兆盛
环保有限公司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资产评估报告》,我们重新编制
了 2018 年 12 月 31 公司合并报表,上述差错事项对 2018 年 12 月 31 日合并
利润表无影响,对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的影响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会计科目             调整后             调整前           调整金额
资产类:
存货                    1,225,969,335.88 1,214,391,763.46     11,577,572.42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461,761.96       500,000.00       -38,238.04
长期股权投资               36,320,531.97      36,291,159.24        29,372.73
投资性房地产               10,571,920.93      51,088,019.14   -40,516,098.21
固定资产                  516,833,920.02     438,010,128.84   78,823,791.18
无形资产                  178,305,557.59     148,124,788.07   30,180,76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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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计科目     调整后           调整前           调整金额
商誉              292,158,566.48   359,649,389.00   -67,490,822.52
负债类:
递延所得税负债     12,008,575.44                     12,008,575.44
权益类:
少数股东权益      185,660,219.21   185,102,447.57       557,771.64




                                     中节能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二O一九年八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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