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环装备:《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2020-06-11
中节能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
根据《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中国证监会〔2018〕29 号公告)等相关规则制度的最新要
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部分内容进行修
改,具体如下: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十条 股东大会依法行使下列职 第十条 股东大会依法行使下列职
权:…… 权:……
1
(十三)审议批准《公司章程》第 (十三)审议批准《公司章程》第
四十三条规定的担保事项; 四十四条规定的担保事项;
第六十三条 下列事项由股东大会 第六十三条 下列事项由股东大会
以普通决议通过:…… 以普通决议通过:……
2 (十) 审议批准《公司章程》第四十 (十) 审议批准《公司章程》第四十
三条除第(五)项外的其它担保事 四条除第(五)项外的其它担保事
项; 项;
第七十四条 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关
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不应当参
与投票表决,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
的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股
东大会决议的公告应当充分披露非
关联股东的表决情况。
第七十四条 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关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
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不应当参 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
与投票表决,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 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
的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股 应当及时公开披露。
东大会决议的公告应当充分披露非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
3
关联股东的表决情况。 决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 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 董事会、独立董事和持有 1%以
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 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者依照法
应当及时公开披露。 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证券监督
管理机构的规定设立的投资者保护
机构,可以作为征集人,自行或者
委托证券公司、证券服务机构,公
开请求上市公司股东委托其代为出
席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提案权、
表决权等股东权利。
依照前款规定征集股东权利
的,征集人应当披露征集文件,公
司应当予以配合。禁止以有偿或者
变相有偿的方式公开征集股东投票
权。
公开征集股东权利违反法律、
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
机构有关规定,导致公司或者其股
东遭受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
责任。
中节能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6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