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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环装备:关于重大资产重组部分限售股份延长锁定期限的提示性公告2020-07-28  

						 证券代码:300140         证券简称:中环装备         公告编号:2020-83

                      中节能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部分限售股份延长锁定期限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拟延长锁定期限的限售股份为公司 2018 年度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
资产(重大资产重组)中限售的部分股份,延长锁定期限的限售股份数量为
3,801,088 股,延长锁定期间至赵县第二污水处理厂 BT 项目、肥乡第二污水处
理厂 BT 项目相关款项全部收回之日。
    一、非公开发行股份概况

    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 6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关于核准中
节能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向周震球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
复》(证监许可〔2018〕1976 号),核准公司向周震球等 8 名中节能兆盛环保
有限公司(简称“兆盛环保”)股东发行 30,517,019 股,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
股份 51,572,327 股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 41,000 万元,发行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
427,244,052 股。本次非公开发行 30,517,019 股已于 2019 年 1 月 21 日上市。

    公司已于 2020 年 1 月 21 日对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中未参与业绩补偿的股
东王羽泽、黑龙江省容维证券数据程序化有限公司于本次交易中取得的中环装备
股份总数的 100%解除了锁定;对无锡市金久盛投资企业(有限合伙)(简称“金
久盛”)、周震球、周兆华、羊云芬、周建华、尹曙辉于本次交易中取得的中环
装备股份总数的 60%解除了锁定。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1 月 16 日披露的《关于重
大资产重组部分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提示性公告》。
    二、本次延长股份限售期限股东承诺情况
    1、无锡市金久盛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周震球、周兆华、羊云芬、周建
华、尹曙辉(共 6 名)股份锁定承诺
    无锡市金久盛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周震球、周兆华、羊云芬、周建华、
尹曙辉承诺,其于本次交易中取得的中环装备的股份自该等股份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之内不转让。在 12 个月期满后,依据与上市公司签署的《发行股份及支付
现金购买资产暨利润补偿协议》股份锁定期安排解锁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
     2、无锡市金久盛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周震球、周兆华、羊云芬、周建
华、尹曙辉(共 6 名)业绩承诺
     无锡市金久盛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周震球、周兆华、羊云芬、周建华、
尹曙辉作为补偿义务人承诺兆盛环保 2017 年、2018 年、2019 年经审计的扣除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后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所 有 者 的 净 利 润分 别 不 低 于 5,604.98 万 元 、
6,703.14 万元和 7,904.55 万元。如兆盛环保在利润补偿期间实现的实际净利润
未达到补偿义务人承诺的净利润数额,则补偿义务人将按照与上市公司签署的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利润补偿协议》(以下简称“协议”)的规定
进行补偿。
     锁定期满后,补偿义务人所获得的上市股份对价按照业绩承诺的实现情况分
三期解锁:
     若兆盛环保 2017 年、2018 年实现协议约定的承诺净利润或补偿义务人按
照协议完成补偿的,则补偿义务人在上述两个承诺年度结束后分别解锁 30%的股
份(若上述业绩承诺完成时新增股份上市未满 12 个月,则需要待新增股份上市
12 个月后再办理股份解锁);若兆盛环保 2019 年实现协议约定的承诺净利润
或补偿义务人按照协议完成补偿的,则补偿义务人在 2019 年度结束后可解锁
40%的股份。
     3、周震球及其一致行动人无锡市金久盛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周兆华、
羊云芬关于 BT 项目回款相关事项承诺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及周震球、周兆华和羊云芬签署的《一
致行动人协议》,周兆华和羊云芬同意在协议有效期内作为周震球的一致行动人,
行使作为兆盛环保的股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鉴于羊云芬直接控制金久盛,金
久盛与周震球、周兆华、羊云芬存在一致行动关系,上述四者作为兆盛环保的股
东,系一致行动人。
     (1)由于业主方或回购方原因,兆盛环保子公司承接的 BT 项目(赵县第二
污水处理厂项目、肥乡县兆洲污水处理工程有限公司一期工程)可能无法按照合
同约定的时间进行竣工验收并收回相关款项,本人/本企业作为兆盛环保实际控
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将积极督促相关业主方及回购方及时履行验收及回购义务。
    (2)若本次交易业绩承诺期届满(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时,前述 BT 项
目仍未全额收回所涉款项,本人/本企业同意将本次交易中所取得的上市公司股
票中与前述项目未收回款项对应股份的锁定期延长至相关款项全部收回之日,确
保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不因前述 BT 项目回款事宜遭受经济损失,确保上市
公司及其股东利益不受损害。
    (3)如果在 BT 项目相关协议约定的付款期满后 2 年仍有款项未收回的,则
上市公司有权要求承诺人对未收回部分进行等额现金或股份补偿。
    三、承诺履行及股份锁定期延长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的《利润补偿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的约定,交
易对方承诺兆盛环保 2017 年、2018 年、2019 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
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 5,604.98 万元、6,703.14 万元、7,904.55 万元。
经上市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对兆盛环保 2017 年度、2018 年度、2019 年度财务报
表进行审计并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2017 年、2018 年、2019 年,兆盛环保实际
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后的归属于母公 司的净利润分别 为 5,659.84 万元、
6,970.43 万元、9,431.94 万元,达到了兆盛环保补偿义务人的业绩承诺金额。
    根据兆盛环保 2019 年度审计报告(中天运[2020]审字第 90120 号),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赵县第二污水处理厂 BT 项目未收回应收账款账面价值
22,461,895.53 元;肥乡 第二污水 处理厂 BT 项目未 收回应 收账款账 面价值
39,799,920.28 元。上述未收回款项共计 62,261,815.81 元。
    根据相关承诺,上述未收回款项共计 62,261,815.81 元对应的股份需作延长
锁定期限处理,按照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 16.38 元/股计算,需延长锁
定期限股份数为 3,801,088 股,占 4 名承诺主体待解除限售股份数的 38.31%,
根据该比例,各承诺方延长锁定股份数量如下:
                   持有限售流通股   本次延长锁定
     股东名称                                        本次延长锁定期限
                       份数量       期股份数量

周震球                  4,619,622      1,769,904 相关款项全部收回之日

周兆华                  3,421,942      1,311,040 相关款项全部收回之日
羊云芬                       769,937     294,984 相关款项全部收回之日

无锡市金久盛投资企
                           1,109,710     425,160 相关款项全部收回之日
业(有限合伙)

合计                       9,921,211    3,801,088 相关款项全部收回之日

       四、其他说明
       1、本次延长股份限售期限的股东严格履行了各项承诺。
       2、本次延长股份限售期限的股东均不存在非法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
情况,也不存在公司违规为其担保的情况。
       五、备查文件
       1、兆盛环保 2019 年度审计报告
       2、关于中节能兆盛环保有限公司 2019 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专项审核
报告
       特此公告。




                                       中节能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七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