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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环装备:关于与湖南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2020-09-17  

                        证券代码:300140           证券简称:中环装备            公告编号:2020-105


                        中节能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湖南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协议”)属于双
方合作意愿和基本原则的框架性、意向性约定,协议付诸实施和实施过程中均
存在变动的可能性,合作事项、具体的合作方式和投资金额存在不确定性,协
议中关于项目的具体执行尚需签订正式合同。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对具体合作事项履行相应的决策和审批程序,并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
    2、本协议为双方开展战略合作的意向性文件,不涉及具体金额,对公司未
来的经营业绩产生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本次协议的签订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
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4、最近三年签订的框架协议具体情况详见本公告“七、其他事项 ”。
     一、协议签署情况
    中节能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17 日与
湖南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发展”)在北京签订了《战略合作
协议》。双方为充分发挥各自优势,本着平等自愿、优势互补、合作双赢的原则,
开展多元化全方位合作。上述协议的签订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协议对方的基本情况


           名称               湖南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               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住所         长沙市天心区芙蓉中路三段 142 号光大发展大厦 2708


         法定代表人           张禹文


          注册资本            46415.83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30000185034687R

                         以自有合法资产进行养老、养生、医疗机构的投资、建设、运营管理及

                         股权投资、并购(不得从事吸收存款、集资收款、受托贷款、发放贷款

                         等国家金融监管及财政信用业务);水力发电综合开发经营;健康咨询服
          经营范围
                         务;医疗器械、老年用品、药品、保健用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休闲

                         旅游及房地产开发经营;酒店经营及物业管理;土地、矿产资源开发经

                         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            1993 年 8 月 12 日


                         湖南发展为一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上市公司(证券代码:000722),
          其他情况
                         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协议的主要条款
    甲方:中节能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湖南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合作原则
    1、合作共赢原则。双方积极承担国企的社会责任,推动合作范围内相关项
目实施,不断提高合作效益和水平,实现互利共赢,回报股东与社会。
    2、优势互补原则。双方进行科技创新、技术交流、人才团队交流对接,以
项目和技术搭建投资运营平台,以人才团建推进企业文化交流融合,迸发双方发
展的新动能。
    3、开放合作原则。双方以联合为基础,发挥示范带头效应,有效集聚科技
创新资源和产业资源,引领环保细分行业领域技术快速发展。
    4、长期稳定原则。双方在合作中增加互信,并着眼于长远利益,进行长期
稳定的合作,实现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二)合作内容
    双方一致同意,重点在以下方面开展业务合作:
    1、环保产业项目合作
    双方发挥专业所长,在政府政策优势、资金优势、技术和人才方面快速对接,
积极发挥甲方控股股东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的“长江大保护污染治理主体
平台”作用,重点利用甲方控股子公司中节能兆盛环保有限公司在污水处理方面
优势和乙方在城投资源、市场、资金方面的雄厚优势,加大开拓湖南省环保产业
市场,在城乡污水治理项目投资、污水处理项目运营等方面以灵活的商业模式合
作,撬动项目和产业落地。同时,在固废垃圾处理装备业务、清洁能源供暖装备
业务等方面尝试可行的项目合作。
    2、环保产业信息化合作
    双方积极就农村人居环境治理开展合作,加大物联网在生产管控方面的应
用,以大数据、软件提高运营效率,积极提升传统的市县乡环保站点智能化、信
息化,减少运营成本与费用。
    3、资本市场的深化合作
    双方均系深交所上市公司,为双方在资本市场深化合作提供了契机,今后双
方在项目资产证券化、项目资产并购、环保基金、融资担保、上市公司治理、管
理对标、专业人员培训方面,拟进一步深化合作。
    具体合作项目由甲方或甲方实际控制的公司在本协议的基础上根据实际情
况与乙方或乙方实际控制的公司再行协商,签订正式合作协议组织实施。
    (三)合作模式
    根据甲乙双方的发展战略和规划,双方作为长期、稳定、优先的合作伙伴,
将湖南省作为重要的合作区域,在遵守法律法规、政策的前提下,通过组建联合
体参与项目投标(包括但不限于 EPC、PPP 等)、联合进行项目宣传、产品技术开
发、设备销售、股权合作及其他创新模式,选择优质项目落地,加快项目合作共
赢,为湖南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四)保密条款
    双方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严守商业秘密,本协议签署前和签署后,按照
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办法,需做好保密和后续信息披露工作。任何一方向对方
提供的对方无法从公开途径获取的信息均构成提供方的保密信息,接受方负有严
格的保密义务,除监管要求之外,不得擅自向第三方独自披露或许可使用保密信
息,但经另一方事先书面同意,或接受方为履行本协议项下合作事宜的除外。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战略合作基于双方在战略方向、企业文化、技术人才等方面较高的契合
度和互补性,本次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有利于公司与湖南发展建立长期稳定的
合作关系,通过充分发挥双方各自领域和上市公司优势,实现相互促进、共同发
展。在服务于国家战略的同时,有助于公司拓宽产业渠道,积极探索公司发展新
路径,有助于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推动公司可持续健康发展,提升公司价值,
后续战略合作的具体实施将对公司转型发展、盈利能力增强等方面带来积极影
响。
       五、风险提示
       本协议属于双方合作意愿和基本原则的框架性、意向性约定,协议的付诸实
施和实施过程中均存在变动的可能性,合作事项、具体的合作方式和投资金额存
在不确定性,协议中关于项目的具体执行尚需签订正式合同。本次签署的《框架
协议》不涉及具体金额,目前无法准确预测其对公司本年度及未来各会计年度财
务状况、经营成果的影响,公司将根据合作事项进展情况,按照《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
资风险。
       六、审议程序
       本次签署的合作协议为框架性协议,不涉及具体金额,合作协议的签署无需
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七、其他事项
       (1)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三年内签署的框架协议情况:公司与众信嘉
华张家口科技有限公司于 2019 年 9 月 23 日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协议
签署情况以及项目进展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9 月 23 日披露的《关于与众信嘉华张
家口科技有限公司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2020 年 6 月 8 日披露的《关
于重大合同进展的提示性公告》。
       (2)本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持股情况未发生变动;原合计
持股 5%以上股东上海禾陆圆科技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以大宗交易及集中竞
价方式累计减持中环装备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4,624,302 股;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3 日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原合计持股 5%以上股东上海舜奕科技
有 限 公 司及 其 一致 行 动人 以 集中 竞 价方 式 减持 中 环 装备 无 限售 条 件流 通 股
336,500 股;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6 日披露的《关于一致行动人股东减持计
划实施完毕的公告》;原合计持股 5%以上股东周震球及一致行动人以大宗交易
及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中环装备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3,441,930 股;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4 日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董监高持股情况未发生变化;截至
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收到在未来三个月内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董监
高所持限售股份解除限售及股份减持的计划。
    八、备案文件
    《战略合作协议》
    特此公告。




                                             中节能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九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