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环装备:独立董事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19年度薪酬考核的独立意见2020-12-19
中节能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19 年度薪酬考核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我们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和独立判断的原则,对公司第
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19 年度薪
酬考核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与绩效考核指标相联系,依据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办法进行考核,体现了对高级管理人员的激励
与约束作用,有助于调动高级管理人员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公
司整体经营管理水平。
2、董事会对《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19 年度薪酬考核的议案》
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我们一致同意《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19 年度薪酬考核的议案》。
(此页无正文,为中节能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
司高级管理人员 2019 年度薪酬考核的独立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
李俊华 骆建华 李玲
2020 年 12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