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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环装备:中节能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3-04-26  

                                             中节能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中节能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
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中节能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
基础上,我们对公司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
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
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
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管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
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
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
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
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
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
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
制。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公司不存在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
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建设及评价工作的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
险领域。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纳入评价范
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
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
    (二)纳入内部控制评价范围的业务和具体事项
    公司围绕内部控制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等要
素,对公司各业务流程进行评价。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治理结
构、发展战略、组织架构、采购业务、销售业务、投资业务、信息系统、资金活
动、财务报告、全面预算、企业文化、资产管理、内部信息传递、研究与开发、
人力资源、信息披露、对外担保、关联交易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
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控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等五部委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
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及证监会和财政部联合发布的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21号—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一
般规定》要求,参照《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和《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
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汇编,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对公司
截至2022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的有效性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
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
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
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缺陷类别判断类
                      重大缺陷           重要缺陷         一般缺陷
       别
                                  资产总额的 0.5%≤差
                差错金额≥资 产总                     差错金额<资产
  资产总额                        错金额<资产总额的
                额的 1%                                 总额的 0.5%
                                          1%
                                  主营业务收入总额的 差错金额<主营
                差错金额≥主 营业
主营业务收入                      1%≤差错金额<主营 业务收入总额的
                务收入总额的 2%
                                   业务收入总额的 2%       1%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财务报告重大缺陷的迹象包括:

  1)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舞弊行为;

  2) 公司更正已公布的财务报告;

  3) 注册会计师发现的却未被公司内部控制识别的当期财务报告中的重大

     错报;

  4) 审计委员会和审计部门对公司的对外财务报告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监

     督无效。

 财务报告重要缺陷的迹象包括:

  1) 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2) 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

  3) 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

     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

  4) 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

     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完整的目标。

 一般缺陷是指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缺陷类别判断
                  重大缺陷           重要缺陷           一般缺陷
    类别
                                 资产总额的 0.5%≤差
              差错或损失金额≥                         差错或损失金额<
 资产总额                        错或损失金额 <资
              资产总额的 1%                            资产总额的 0.5%
                                 产总额的 1%
                                 主营业务收入总额的
              差错或损失金额≥                         差错或损失金额<
                                 1%≤差错或损失金额
 主营业务收入 主营业务收入总额                         主营业务收入总额
                                 <主营业务收入总额
              的 2%                                    的 1%
                                 的 2%
              受到国家政府部门
                                 受到省级及以上政府    受到省级以下政府
              处罚,且已正式对外
                                 部门处罚,但未对公    部门处罚,但未对
 重大负面影响 披露并对本公司定
                                 司定期报告披露造成    公司定期报告披露
              期报告造成负面影
                                 负面影响              造成负面影响
              响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非财务报告缺陷认定主要以缺陷发生的可能性大小、对业务流程有效性的影

响程度做出判断。

   以下迹象通常表明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可能存在重大缺陷:

    1) 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特别是重大或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

    2) 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性失效;

    3) 严重违规并被处以重罚或承担刑事责任;

    4) 负面消息在全国各地流传,对企业声誉造成重大损害且未澄清;

    5) 造成10人以上死亡或者 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

    6) 达到重大环境事件(Ⅱ级)情形之一的。

   以下迹象通常表明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可能存在重要缺陷:

    1) 违规并被处罚;

    2) 负面消息在某区域流传,对企业声誉造成较大损害且未澄清;

    3) 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

    4) 达到较大环境事件(Ⅲ级)情形之一的。

   以下迹象通常表明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可能存在一般缺陷:

    1) 轻微违规并已整改;

    2) 负面消息在企业内部流传,企业的外部声誉没有受较大影响;
    3) 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

    4) 达到一般环境事件(Ⅳ级)情形之一的。
    (四)内控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
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及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非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及重要缺陷。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公司无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的说明。




                                       中节能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