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环装备:2022年度监事会报告2023-04-26
2022 年度监事会报告
2022年,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
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
有关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依法列席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
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 2022年共召开监事会10次,监事会对公司经
营活动、财务状况、重大决策、股东大会召开程序以及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等方面实施了有效监督,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
司依法运作、财务管理和关联交易等事项行使了监督检查职能,公司
监事会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股东合法权益、健全法人治理结构等方
面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一、报告期内召开的监事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10 次监事会会议,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
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已在中国证监
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进行了公告。
会议召开
会议内容 主要议题
时间
第七届监事会第 2022 年 1 审议《关于拟转让参股子公司启源(陕西)领先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二十一次会议 月4日 40%股权的议案》
1、审议《关于公司向交通银行陕西省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
第七届监事会第 2022 年 3 案》
2、审议《关于为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
二十二次会议 月 11 日
的议案》
3、审议《关于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1、审议《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第七届监事会第 2022 年 4 2、审议《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二十三次会议 月 21 日 3、审议《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4、审议《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5、审议《2021 年度监事会报告》
6、审议《公司 2021 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7、审议《公司 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1、审议《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符合相关条件的议案》
2、逐项审议《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
资金方案的议案》
3、审议《关于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4、审议《关于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议案》
5、审议《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的议案》
6、审议《关于<中节能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
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7、审议《关于与交易对方签署附条件生效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
购买资产相关协议的议案》
第七届监事会第 2022 年 6 8、审议《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相
关规定的议案》
二十四次会议 月2日
9、审议《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
法(试行)>相关规定的议案》
10、审议《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
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
相关规定的议案》
11、审议《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
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12、审议《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7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三
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议案》
13、审议《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
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议案》
1、审议《2022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第七届监事会第 2022 年 8
2、审议《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二十五次会议 月 26 日
3、审议《2022 年半年度对中节能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
第七届监事会第 2022 年 9 1、审议《关于公司向中节能财务有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暨关联交
易的议案》
二十六次会议 月 30 日
2、审议《关于新增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第七届监事会第 2022 年 10 1、审议《2022 年三季度报告全文》
2、审议《关于为子公司中节能(唐山)环保装备有限公司向交通
二十七次会议 月 26 日
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1、审议《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符合相关条件的议案》
2、逐项审议《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
第七届监事会第 2022 年 11 资金方案的议案》
3、审议《关于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二十八次会议 月3日
4、审议《关于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议案》
5、审议《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的议案》
6、审议《关于<中节能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
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
议案》
7、审议《关于与交易对方签署附条件生效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
购买资产补充协议的议案》
8、审议《关于与交易对方签署附条件生效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的
议案》
9、审议《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相
关规定的议案》
10、审议《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
办法(试行)>相关规定的议案》
11、审议《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
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
相关规定的议案》
12、审议《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
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13、审议《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7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三
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议案》
14、审议《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
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议案》
15、审议《关于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的情况分析及填补措施与相
关承诺的议案》
16、审议《关于本次交易评估机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合理性、
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及评估定价公允性的议案》
17、审议《关于批准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
备考审阅报告的议案》
18、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中国环境保护集团有限公司及其
一致行动人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议案》
19、审议《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
案》
1、审议《关于聘请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第七届监事会第 2022 年 12
2、审议《关于向招商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二十九次会议 月6日
审议《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
第七届监事会第 2022 年 12
金的议案》
三十次会议 月 23 日
二、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有关事项的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对公司规范运作情况、公司财务情况、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资产
交易情况、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了监督检查,对报告期内公司有关情
况发表如下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成员依法列席了公司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
议,对公司的决策程序和内部控制制度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
职务情况进行了严格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的决策程序严格遵循了
《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公
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不断健全完善,信息披露及时、
准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责时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或有损于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报告期内,监事会对
董事会编制的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2 年
半年度报告、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以会议决议的形式发表核查意见,
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定期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二)检查公司财务的情况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的财务状况进行了认真检查和审核,认为
财务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会计内控制度
健全,会计无重大遗漏和虚假记载。2022 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客观
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公司募集资金投入及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存放
与使用募集资金。
1、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1 年
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监事会检查了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与使用情况,
认为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准
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募集资金管
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完善。
3、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
项目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由于公司
将“工程设计研发及信息化管理中心项目”调整为“设立江苏中节能
兆盛智慧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该募投项目的投资总额由 5,000 万
元调整至 1,000 万元。因此,存在 4,000 万元节余资金,公司拟将
终止“标准化生产基地项目”后节余的募集资金 12,162.05 万元及
产生的利息、“设立江苏中节能兆盛智慧环境科技有限公司”项目节
余的募集资金 4,000 万元及产生的利息,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
公司日常生产经营。
(四)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审议的关联交易包括:
(1)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2)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
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
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
(3)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公司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4)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中
节能财务有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以上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以市场公允价格为依据,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符合公
司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不存在影响公司独立性以及损害公司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中
节能(唐山)环保装备有限公司向交通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议
案》,同意子公司中节能(唐山)环保装备有限公司向交通银行唐山
分行申请额度不高于人民币 10,000 万元的授信,由公司提供连带责
任保证,期限一年。
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均为对子公司的担保,
财务风险均处于可有效控制的范围之内,对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缓
解子公司资金紧张的局面,是为了支持其业务发展和市场开拓,符合
公司的长远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对以上对外担保事项
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的有关规定。
(六)监事会对内部控制的审核意见
公司已建立了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以及公司经营管理实际需要,并得到有效执行,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
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各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公司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
设及运行情况。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七)监事会对公司定期报告的审核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的定期报告进行了审核,监事会认为董
事会编制和审核的《2021年年度报告》、《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
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
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
(八)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制定
并严格执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公司的内幕信息流转、信息知
情人登记管理、重大事项的报告、传递、审核、披露程序均严格遵守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规定,公司对报告期内定期报告、利
润分配、重大资产重组等重大事项均及时、完整地履行了内幕信息知
情人登记。
三、公司监事会 2023 年度工作计划
1、监事会将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监事会议事
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开展监事会日常议事活动, 勤勉尽责地履行
职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召开监事会会议,做好各项议案的审议工作;
检查公司财务情况,通过定期了解和审阅财务报告,对公司的财务运
作情况实施监督。
2、认真学习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新出台的相关政策,不断提高
监督效率,积极督促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和有效运行。建立公司规范
治理的长效机制,促使公司持续、健康的发展,切实担负起保护广大
股东权益的责任。
3、勤勉尽职,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等重要会议,参
与重大事项的决策过程,掌握重大决策事项决策程序的合法性,更好
地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中节能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 年 4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