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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金环境: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2018-10-19  

						                南方中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关于 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


     根据《证券法》第 68 条的规定、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

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30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年度报告

的内容与格式》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

定的相关要求,我们作为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全面了解和审

核公司《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后认为: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财务制度规范运作,公司《2018 年第三季度报

告全文》包含的信息公允、全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本报告期的财务

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

    我们保证公司《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所披露的信息真实、

准确、完整,承诺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责任。

    (下接签字页)
[本页无正文,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公司《2018 年第三季

度报告全文》的书面确认意见之签字页]



全体董事签署:



沈金浩              郭少山              沈凤祥



赵才甫              沈梦晖              杨   悦



牟介刚              邵少敏              张   平



全体高级管理人员签署:



郭少山              赵才甫              沈梦晖



沈勤伟              鲁 炯               孟宪明



王家会              付友孙




                                  南方中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10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