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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金环境: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股份的进展公告2018-12-05  

						证券代码:300145              证券简称:中金环境                公告编号:2018-105


                       南方中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8 年 11 月 22 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沈金浩先生与无锡市市政
公用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市政”)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表
决权委托协议》及《一致行动协议》。根据《股份转让协议》,沈金浩先生将持
有的 127,873,4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65%)转让给无锡市政,转让价格为 4.42
元/股,交易作价人民币 565,200,428 元;同时,沈金浩先生将其持有的公司
12.13%的股票表决权委托给无锡市政行使。此外,根据《一致行动协议》,沈金
浩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沈洁泳先生将合计持有的公司 10%的股份与无锡市政形
成一致行动的安排,无锡市政在公司股东大会上的表决权影响力扩大至公司总股
本的 28.78%。本次交易需经江苏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
称“江苏省国资委”)批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11 月 22 日、2018 年
11 月 27 日 刊 登 在 中 国 证 监 会 指 定 的 创 业 板 信 息 披 露 网 站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的《关于重大事项停牌进展暨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8-100)、《关于控股股东转让部分股权及表决权委托暨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
控制人拟发生变更事项的补充公告》(公告编号:2018-103)等公告文件。

    近日,公司收到无锡市政转发的《江苏省国资委关于无锡市市政公用产业集
团有限公司协议受让南方中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份及取得控制权事项的
批复》(苏国资复〔2018〕52 号),江苏省国资委原则同意本次交易。

    本次协议转让股份尚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合规性审核,并在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协议转让过户相关手续。公司将继续关注
相关进展情况,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
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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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此公告。




                 南方中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 12月 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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