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金环境: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2019-01-31
南方中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 南方中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中金环境
股票代码: 300145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江苏金山环保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地/通讯地址: 宜兴市万石镇工业集中区(大尖村)
一致行动人(一): 钱盘生
一致行动人(二): 钱伟博
住所地/通讯地址: 宜兴市万石镇工业集中区(大尖村)
住所地/通讯地址: 宜兴市万石镇工业集中区(大尖村)
股份变动性质: 减少
签署日期:二零一九年一月
南方中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为《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为《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
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 15 号》)及
其它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和《准则 15 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
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南方中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
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
没有通过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南方中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
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
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
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南方中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 1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介绍 ............................ 2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 2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 2
三、一致行动人的基本情况 .......................................... 2
四、一致行动关系 .................................................. 3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境内外其他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
情况 .............................................................. 3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 .............................................. 4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 4
二、未来 12 个月内增加或减少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 ................. 4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5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 5
二、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 5
三、 《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 错误!未定义书签。
四、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错误!未
定义书签。
五、 其他情况说明 ................................................. 5
第五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6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7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8
一、备查文件 ...................................................... 8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 8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一) .................................... 15
南方中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金山集团 指 江苏金山环保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一致行动人 指 钱盘生、钱伟博
本报告书 指 《南方中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中金环境、上市公司、公司 指 南方中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中金环境全资子公司浙江金泰莱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原
戴云虎 指
股东戴云虎先生
中金环境全资子公司浙江金泰莱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原
宋志栋 指
股东宋志栋先生
郭少山 指 中金环境总经理郭少山先生
中金环境全资子公司北京中咨华宇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朱安敏 指
原股东朱安敏先生
金山集团向戴云虎、宋志栋、郭少山、朱安敏合计交
本次权益变动 指 付其持有的中金环境 139,011,594 股股份,占上市公
司总股本的 7.23%。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准则 15 号》 指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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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中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江苏金山环保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 宜兴市万石镇工业集中区(大尖村)
通讯方式 宜兴市万石镇工业集中区(大尖村)
法定代表人 周建强
注册资本 10,800 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 2003年09月24日
经营期限 2003年09月24日 至 2024年09月22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282752749217D
自动化成套控制装置系统、水工金属结构、压力容器的制造、
经营范围 销售;金属材料、电线电缆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 钱盘生持有 98.65%股权,钱伟博持有 1.35%股权
实际控制人 钱盘生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
姓名 性别 职务 国籍 长期居住地
或地区的居留权
江苏省宜兴市屺亭街道
周建强 男 董事长 中国 否
屺亭村邵墅 31 号
江苏省宜兴市和桥镇北
钱盘生 男 董事 中国 否
新村前双墩 40 号
江苏省宜兴市万石镇余
孙建强 男 董事 中国 否
庄村宋家桥 103 号
三、一致行动人的基本情况
(一)钱盘生基本情况
姓名 钱盘生
性别 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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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码 3202231967********
住所 江苏省宜兴市和桥镇北新村前双墩 40 号
通讯地址 宜兴市万石镇工业集中区(大尖村)
通讯方式 0510-87847777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
否
的居留权
(二)钱伟博基本情况
姓名 钱伟博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码 3202821991********
住所 江苏省宜兴市和桥镇永兴村闻家塘 998-9 号
通讯地址 宜兴市万石镇工业集中区(大尖村)
通讯方式 0510-87847777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
否
的居留权
四、一致行动关系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金山集团持有上市公司 139,011,594 股股
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7.23%;钱盘生持有上市公司 924,358 股股份,占上市
公司总股本的 0.05%;钱伟博持有上市公司 18,669,104 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
股本的 0.97%。
钱盘生为信息披露义务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钱伟博系钱盘生之子,根
据《收购办法》的规定,钱盘生、钱伟博为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境内外其他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情况
除中金环境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持有境内外其他上市
公司 5%以上股份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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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与戴云虎、宋志栋、朱安敏、郭少山协议纠纷案件进入执行
阶段。根据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19)浙 01 执 55 号、(2019)
浙 01 执 56 号、(2019)浙 01 执 57 号、(2019)浙 01 执 54 号《执行裁定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分别向戴云虎、宋志栋、朱安敏、郭少山交付 54,809,067 股、
42,221,742 股、27,987,190 股、13,993,595 股中金环境股票。
二、未来 12 个月内增加或减少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再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不再属于公司持
股 5%以上的股东。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遵守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基础上
增加或减少上市公司股份之可能性。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
将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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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之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 139,011,594 股,持股比
例为 7.23%;一致行动人钱盘生持有上市公司 924,358 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
本的 0.05%,钱伟博持有上市公司 18,669,104 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0.97%。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再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不再属于公司持
股 5%以上的股东;本次权益变动后,一致行动人的持股情况不变。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方式为执行法院裁定。
根据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 2019 年 1 月 24 日出具的(2019)浙 01
执 55 号、(2019)浙 01 执 56 号、(2019)浙 01 执 57 号、(2019)浙 01 执 54
号《执行裁定书》,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分别向戴云虎、宋志栋、朱安敏、郭少山
交付 54,809,067 股、42,221,742 股、27,987,190 股、13,993,595 股中金环境
股票。2019 年 1 月 31 日,各方办理完成了上述股票过户手续。
三、其他情况说明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列入
涉金融严重失信人名单,亦不是海关失信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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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于 2018 年 12 年 19 日、2018 年 12 月 24 日与安吉同光投资
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安吉同光”)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与
《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根据协议,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持有的 135,260,447
股(占中金环境总股本的 7.03%)转让给安吉同光,以上股份已于 2018 年 12 月
28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 6 个月内不存在买卖中
金环境股票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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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为避免本报
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事项,也不存在中国证监会或深交
所依法要求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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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一致行动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复印
件)
(四)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19)浙 01 执 54 号、(2019)
浙 01 执 55 号、(2019)浙 01 执 56 号、(2019)浙 01 执 57 号《执行裁定书》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一)中金环境董事会办公室;
(二)联系电话:0571-86397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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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江苏金山环保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承诺本报告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
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江苏金山环保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周建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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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
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一致行动人:
钱盘生
年 月 日
南方中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
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一致行动人:
钱伟博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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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南方中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字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江苏金山环保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周建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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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南方中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字页)
一致行动人:
钱盘生
年 月 日
南方中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页无正文,为《南方中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字页)
一致行动人:
钱伟博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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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所 杭州市余杭区仁和街道仁河大
上市公司名称 南方中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在地 道 46 号
股票简称 中金环境 股票代码 300145
信息披露义务 江苏金山环保工程集团有限 信息披露义 宜兴市万石镇工业集中区(大尖
人名称 公司 务人住所 村)
增加 有无一致行
拥有权益的股 有 无 □
减少 动人
份数量变化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
人是否为上市 务人是否为
是 □ 否 是 □ 否
公司第一大股 上市公司实
东 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权益变动方式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可多选)
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
江苏金山环保工程集团有限公司:股票种类: A 股普通股 ;
人及其一致行
持股数量: 139,011,594 ;持股比例: 7.23%
动人披露前拥
有权益的股份
钱盘生:股票种类:A 股普通股;持股数量 924,358 ;持股比例: 0.05%
数量及占上市
公司已发行股
钱伟博:股票种类:A 股普通股;持股数量 18,669,104 ; 持股比例: 0.97%
份比例
南方中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江苏金山环保工程集团有限公司:股票种类: A 股普通股 ;
持股数量: 0 ; 持股比例: 0%
本次权益变动
变动方式: 执行法院裁定 变动数量: 139,011,594 ;变动比例: 7.23%
后,信息披露
义务人及其一
钱盘生:股票种类:A 股普通股;持股数量 924,358 ;持股比例:0.05%;
致行动人拥有
变动比例: 0%
权益的股份数
量及变动比例
钱伟博:股票种类:A 股普通股;持股数量 18,669,104 ;持股比例:0.97% ;
变动比例: 0%
信息披露义务
人是否拟于未
是 □ 否
来 12 个月内继
续减持
信息披露义务
人在此前 6 个
月是否在二级 是 □ 否
市场买卖该上
市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
际控制人减持
时是否存在侵
是 □ 否 □ 不适用
害上市公司和
股东权益的问
题
控股股东或实
际控制人减持
时是否存在未
清偿其对公司
是 □ 否 □ 不适用
的负债,未解
除公司为其负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债提供的担
保,或者损害
公司利益的其
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
是否需取得批 是 □ 否 □ 不适用
准
是否已得到批
是 □ 否 □ 不适用
准
南方中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页无正文,为《南方中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
字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江苏金山环保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周建强
年 月 日
南方中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页无正文,为《南方中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
字页)
一致行动人:
钱盘生
年 月 日
南方中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页无正文,为《南方中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
字页)
一致行动人:
钱伟博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