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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金环境:关于确定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上下限及用途的公告2019-03-30  

						证券代码:300145           证券简称:中金环境         公告编号:2019-026


                   南方中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确定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上下限及用途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南方中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3 月 29 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上下限及用
途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基本情况

    公司分别于 2018 年 10 月 12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和 2018
年 10 月 30 日召开的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
股份预案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回购公司
股份相关事宜的议案》等与回购公司股份事项相关的议案,并于 2018 年 11 月
22 日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报告书》(公告编号:2018-099)。根据报
告书,公司以自有或自筹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3.5 亿元(含)且不低于人民币 1
亿元(含)用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上市公司股份,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5.5 元/股(含),用于公司后续员工激励(包括作为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计划的股票来源)或依法注销减少注册资本等。回购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次回购预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即自 2018 年 10 月 30 日至 2019 年 10 月
29 日。

    二、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上下限及用途的确定

   深圳证券交易所于 2019 年 1 月 11 日发布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
股份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回购细则”)并规定:在《回购细则》施行前,上
市公司披露的回购股份方案包含多种用途但未明确各用途具体情况的,应当在
《回购细则》发布之日起 3 个月内,按照《回购细则》规定明确各种用途具体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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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购股份数量或者资金总额的上下限,且上限不得超出下限的一倍,履行相关审
议程序后及时披露。
   公司于 2019 年 3 月 2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确定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上下限及用途的议案》,确定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上
下限及用途如下: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判断,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
增强投资者信心;同时进一步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
分调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核心及骨干人员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
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更紧密合理的共同推进公司的长远
发展。根据资本市场当期的实际情况,结合自身财务状况、经营状况和估值水平
等因素,公司以自有或自筹资金,资金总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1.2 亿元(含)且
不低于人民币 1 亿元(含)回购公司部分股份。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实施
股权激励,相关股权激励方案需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审核批准。
   如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 36 个月内实施上述用途,则公司回购的股
份将依法予以注销;如股权激励计划未能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及国有资产监
督管理机构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或股权激励对象放弃认购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
份无法全部授出,则其未被授出的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
   除本公告明确的回购股份事项外,公司于 2018 年 11 月 22 日披露的《关于
回购公司股份的报告书》(公告编号:2018-099)其他事项未发生变化。本次确
定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上下限及用途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南方中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 年 3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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