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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金环境:独立董事津贴制度(2019年4月)2019-04-23  

						南方中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津贴制度



                           南方中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津贴制度


     为了体现“责任、风险、利益相一致”的原则,特制定本津贴制度。

     第一条     本制度所指的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
公司按照《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的规定聘请的,与公司及
其主要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第二条     津贴原则:津贴水平综合考虑独立董事的工作任务、责任等。

     第三条     津贴标准:独立董事津贴为每人每年 8 万元(税前)。

     第四条     以上津贴标准为税前标准,由公司统一按个人所得税标准代扣代缴
个人所得税。独立董事津贴从股东大会通过当日起计算按月发放。

     第五条     独立董事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的差旅费以及按《公司章
程》行使职权所需费用,均由公司据实报销。

     第六条     本制度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正式实施。




                                               南方中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4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