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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金环境: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03-25  

                        证券代码:300145             证券简称:中金环境         公告编号:2021-024


                      南方中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南方中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
议于 2021 年 3 月 24 日在江苏省无锡市经开区金融八街无锡商会大厦 15 楼会议
室以现场表决与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已于 2021 年
3 月 18 日以专人及通讯方式通知全体监事。监事会主席张棉辉先生主持本次会
议。
       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关于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议
案》
       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下
简称“《重组管理办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
(以下简称“《若干问题的规定》”)《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试行)》(以下简称“《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创业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
办法(试行)》(以下简称“《持续监管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以下简称“《重组审核规则》”)等法律、法
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各项要求与实质条件的规
定,经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认真的自查论证,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发
行股份购买资产符合各项要求和条件。
       关联监事张棉辉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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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关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
    (一)本次交易的整体方案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整体方案为公司拟发行股份购买无锡
市城市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环科技”、“交易对方”)所持有的无
锡市工业废物安全处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废公司”)100%股权、无锡市固
废环保处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固废公司”)1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关联监事张棉辉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
    1、交易对方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为城环科技。
    关联监事张棉辉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交易标的
    本次交易的交易标的为城环科技持有的工废公司 100%股权、固废公司 100%
股权。
    关联监事张棉辉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标的资产的作价依据及交易价格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标的资产预评估结果及拟定
价均尚未确定。标的资产的最终交易价格由交易双方根据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
评估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并经有权备案管理单位备案的资产评估报告中的
评估值进行协商后正式确定。
    关联监事张棉辉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支付方式
    公司向交易对方支付的购买对价由公司以发行股份方式向交易对方支付。
    关联监事张棉辉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
    5、发行股份的定价依据、定价基准日和发行价格
    根据《持续监管办法》的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股份的
价格不得低于市场参考价的百分之八十。市场参考价为上市公司审议本次发行股
份购买资产的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 20 个交易日、60 个交易日或者 120 个交
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
均价=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
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
议公告日,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60 个交易日和 120 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
交易均价如下表:

       交易均价类型           交易均价(元/股)   交易均价*80%(元/股)
定价基准日前 20 交易日均价          2.92                  2.34
定价基准日前 60 交易日均价          2.96                  2.37
定价基准日前 120 交易日均价         3.71                  2.97

    经协商一致,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发行价格为 2.34 元/股,发行价格不低
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
    上述发行价格的确定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
间,若上市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本
次发行价格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
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的相关规则进行相应调整。
    关联监事张棉辉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6、本次发行股份的数量
    本次发行股份的数量将根据标的资产最终交易价格除以发行价格确定。截至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召开日,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审计、评估工作尚未
完成,标的资产交易价格尚未最终确定,本次交易发行股份的数量尚未最终确定。
公司将于重组报告书中进一步披露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票发行数量情况。
    在定价基准日至股份发行日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数量将根据发行价格的变化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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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联监事张棉辉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7、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份种类为境内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关联监事张棉辉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8、股份锁定安排
       交易对方承诺在本次交易中认购的公司发行的股票自发行完成日起 36 个月
内不得转让。本次交易完成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
低于发行价,或者交易完成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交易对方持有的
上述股票的锁定期自动延长至少 6 个月。
       锁定期届满后,该等股份的转让和交易依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以及中
国证监会、深交所的规定和规则办理。本次交易实施完成后,若本次发行股份购
买资产的交易对方由于上市公司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
项而新增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其锁定期亦参照上述约定。
       若交易对方所认购股份的锁定期与中国证监会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的,公司
及交易对方将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关联监事张棉辉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9、上市地
       本次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
       关联监事张棉辉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0、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股份完成后,公司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公司新老股东
按照发行后的股权比例共享。
       关联监事张棉辉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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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决结果:同意 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1、标的资产期间损益归属
    自评估基准日起(不含基准日当日)至交割日止(含交割日当日),标的资
产产生的利润、净资产的增加均归公司享有,标的公司在过渡期间若发生亏损或
损失或净资产的减少,则由交易对方按本次交易中对应出售的股权比例向公司补
偿。上述过渡期间损益及净资产的增减情况将根据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
会计师事务所以交割日相关专项审计后的结果确定。
    关联监事张棉辉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2、标的资产权属转移的合同义务及违约责任
    公司与城环科技签署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以下简称“交易协议”)
约定,本次交易经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予以注册后 30 日内,城环科
技应积极协助办理标的公司股东的工商变更登记及章程的工商备案等手续。
    交易协议对本次交易所涉交易双方的违约责任进行了约定。交易双方中任何
一方违反交易协议下的约定,均应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及交易协议的约定承担相应
违约责任。
    关联监事张棉辉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决议有效期
    本次购买资产方案的决议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公司在该有效期内取得中国证监会对本次交易的注册文件的,则该有效期自动延
长至本次交易完成日。
    关联监事张棉辉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逐项审议通过。

    三、 《关于<南方中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根据《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编制了《南方中金


                                    5
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公告。待本次交易的审计、评估工作完成后,公
司将编制重组报告书等相关文件,并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关联监事张棉辉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 《关于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为城环科技,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无锡
市市政公用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市政”)的全资子公司。根据《企
业会计准则 36 号—关联方披露》《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城环科技属于上市公司关联方,因此,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构成关联交易,董事会需按照关联交易程序审议本次交易
相关事项。
       关联监事张棉辉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 《关于公司与城环科技签署附条件生效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的
议案》
       公司拟与交易对方城环科技就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签署附条件生效的《发
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对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标的资产的作价及支付方式、
股份锁定安排、交割、期间损益归属、双方的陈述和保证、税费承担、违约责任
等主要内容进行了约定。
       关联监事张棉辉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城环科技及其一致行动人免于发出要约的议
案》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经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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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批准,投资者取得上市公司向其发行的新股,导致其在
该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 30%,投资者承诺 3 年内不转让
本次向其发行的新股,且公司股东大会同意投资者免于发出要约”情形,投资者
可以免于发出要约。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城环科技为控股股东无锡市政全资子公司,互为一致行
动人,本次交易完成后,无锡市政、城环科技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的公司股份会
进一步增加, 鉴于城环科技已承诺其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
让其通过本次交易认购的公司股份,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前提下,城环科技及
其一致行动人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形。
    关联监事张棉辉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七、 《关于本次交易预计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议案》
    本次交易相关审计及评估工作尚未完成,标的资产的预估值及交易作价暂未
确定,但预计本次交易未达到《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标准,本次
交易预计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关联监事张棉辉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八、 《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
定的重组上市的议案》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城环科技为无锡市政全资子公司,因此根据《重组管理
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上市公司自控制权发生变更之日起 36 个
月内向收购人及其关联人购买资产。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变,
且根据初步测算本次交易并未触发《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因此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
    关联监事张棉辉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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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 《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依据<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
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第十三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
资产重组情形的议案》
       本次交易涉及的《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
的暂行规定》第七条的相关主体不存在因涉嫌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
调查或者立案侦查的情形,亦不存在最近 36 个月内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本次交易中前述主体均不存在《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
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第十三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关联监事张棉辉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持续监管办法>第十八条、第二十一条规定和<重
组审核规则>第七条、第九条规定的议案》
       根据《持续监管办法》第十八条、《重组审核规则》第七条的规定,上市公
实施重大资产重组或者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标的资产所属行业应当符合创业板
定位,或者与上市公司处于同行业或上下游。危废处置业务是公司环保产业主营
业务之一,本次交易标的工废公司、固废公司主营业务均为危废处置业务,其中
工废公司主要从事危险废物无害化、减容、减量处理;固废公司主要从事危险废
物填埋处理,因此标的公司与公司处于同行业,本次交易属于对同行业企业的并
购。
       根据《持续监管办法》第二十一条、《重组审核规则》第九条的规定,上市
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市场参考价的百分之八十。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发行价格为 2.34 元/股,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
       关联监事张棉辉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一、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和第四十三条规定的


                                       8
说明》
    经审慎判断,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和第
四十三条规定。
    关联监事张棉辉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二、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
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根据本次交易预案,本次交易符合《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的规定,具体
如下:
    1、本次交易不涉及立项、环保、行业准入、用地、规划、建设施工等有关
报批事项。公司已在《南方中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
预案》中详细披露了本次交易已经履行和尚需履行的决策及审批程序,并对可能
无法获得批准的风险作出了特别提示。
    2、公司拟购买的标的资产为工废公司 100%股权、固废公司 100%股权,根据
交易对方出具的承诺函,其已合法拥有标的资产的完整权利,不存在限制或者禁
止转让的情形,亦不存在交易对方出资不实或者影响其合法存续的情况。
    3、本次交易完成后,工废公司、固废公司将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本次
交易有利于提高公司资产的完整性,也有利于公司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
机构等方面继续保持独立。
    4、本次交易将解决无锡市政与公司的同业竞争问题,亦有利于提高公司资
产质量、改善财务状况、增强持续盈利能力,有利于突出主业、增强抗风险能力,
有利于增强独立性、减少关联交易、避免同业竞争。
    据此,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交易符合《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的相关规定。
    关联监事张棉辉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三、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
行)>相关规定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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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市公司不存在《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之不得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的如下情形:
       1、擅自改变前次募集资金用途未作纠正,或者未经股东大会认可;
       2、最近一年财务报表的编制和披露在重大方面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或者相
关信息披露规则的规定;最近一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
见的审计报告;最近一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且保留意见
所涉及事项对上市公司的重大不利影响尚未消除。本次发行涉及重大资产重组的
除外;
       3、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
者最近一年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4、上市公司及其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因涉嫌犯罪正在被司法机
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正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5、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存在严重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或者投资者
合法权益的重大违法行为;
       6、最近三年存在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
为。
       关联监事张棉辉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四、 《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有效
性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就本次重组相关事项履行了现阶段
必需的法定程序,该等法定程序完整、合法、有效。
       监事会认为公司就本次交易向深交所提交的法律文件合法有效。公司监事会
作出如下声明和保证:公司就本次交易所提交的法律文件合法有效,不存在任何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该等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
承担法律责任。
       关联监事张棉辉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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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决结果:同意 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五、 《关于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是否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
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相关标准的议案》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证监公司字
[2007]128 号)(以下简称“128 号文”)第五条规定:“剔除大盘因素和同行
业板块因素影响,上市公司股价在股价敏感重大信息公布前 20 个交易日内累计
涨跌幅超过 20%的,上市公司在向中国证监会提起行政许可申请时,应充分举证
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及直系亲属等不存在内幕交易行为。证券交易所应对公司股
价敏感重大信息公布前股票交易是否存在异常行为进行专项分析,并报中国证监
会。中国证监会可对上市公司股价异动行为进行调查,调查期间将暂缓审核上市
公司的行政许可申请”。
    因筹划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公司于2021年3月12日起开始停牌。停
牌前的最后一个交易日(2021年3月11日)的收盘价为每股2.89元,停牌前第21
个交易日(2021年2月4日)收盘价为每股2.80元,该20个交易日内公司股票收盘
价格累计涨幅为3.21%。相对大盘、行业板块涨幅情况如下表所示:
                              停牌前第 21 个交易日收     停牌前第 1 个交易日收
        股价/指数                 盘价格/指数                盘价格/指数          变化幅度
                              (2021 年 2 月 4 日)      (2021 年 3 月 11 日)
   中金环境(元/股)                             2.80                      2.89      3.21%

创业板指数(399006.SZ,点)                 3200.55                    2746.58     -14.18%
Wind 四级行业-环境与设施
                                                788.63                  901.21      14.28%
服务指数(882432.WI,点)
                          相对于创业板指数的偏离                                    17.40%

                     相对于环境与设施服务指数的偏离                                -11.06%

    按照《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证监公司字
[2007]128 号)第五条的相关规定,剔除大盘因素和同行业板块因素影响后,公
司股价在本次停牌前 20 个交易日内累计涨跌幅未超过 20%,未构成异常波动情
况。据此,本次停牌前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未达到 128 号文第五条的相关标准。
    关联监事张棉辉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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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六、 《关于本次重组前 12 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议案》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上市公司在12个月内连续对同一或者相关
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以其累计数分别计算相应数额。已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编
制并披露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的资产交易行为,无须纳入累计计算的范围。中国
证监会对本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的累计期限和范围另有规
定的,服从其规定。交易标的资产属于同一交易方所有或者控制,或者属于相同
或者相近的业务范围,或者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下,可以认定为同一或者
相关资产。”
    根据《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1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第十二条上市公司在12个月内连续购买、出售同一或者相关资产的有关比例计算
的适用意见》的规定:“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作出购买或者出售资产的决议后12
个月内,股东大会再次或者多次作出购买、出售同一或者相关资产的决议的,应
当适用《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在计算相应指标时,
应当以第一次交易时最近一个会计年度上市公司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期
末资产总额、期末净资产额、当期营业收入作为分母。”
    在本次交易前 12 个月内,公司未发生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购买、出售资产的
交易行为,不存在需要纳入累计计算范围的情形。
    关联监事张棉辉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七、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与
本次交易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顺利推进本次交易,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等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
人士在相关法律法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本次交易相关事宜,包括:
    1、根据有关监管部门或审批机关对本次交易的要求及公司实际情况,在不
超出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原则下,对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进行必要的修订和调整
(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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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署相关补充协议(如需);
       2、就本次交易的相关事宜,在不超出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原则下,办理本
次交易涉及的各项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通知等手续;
       3、制作、签署、执行、修改、报送及完成与本次交易有关的所有文件(包
括但不限于本次交易所涉的协议及申报文件等),并根据有关监管部门或审批机
关的要求对申报文件进行相应的补充或调整;
       4、办理与本次交易有关的所有信息披露事宜;
       5、因公司股票在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日至发行股份购买
资产实施日期间发生除权、除息以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的规定或要求
对发行价格、发行数量进行相应调整,并办理相关手续;
       6、根据本次交易的结果,修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办理本次交易涉及的
税务、工商等主管部门的登记、备案手续,并根据变更后的经营范围负责申请公
司经营所需的业务资质及证照(如需),以及资产、负债、业务、权益、人员以
及其他一切权利义务的转让过户、移交、变更等登记手续,包括签署相关法律文
件;
       7、办理因实施本次交易而发行的公司股票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和在深
交所上市交易等事宜;
       8、聘请本次交易所涉及的独立财务顾问、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评
估机构等中介机构;
       9、代表公司做出其认为与实施本次交易有关的、必须的或适宜的所有行为
及事项。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关联监事张棉辉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八、 《关于暂不召开审议本次交易的股东大会的议案》
       鉴于本次交易的审计、评估等工作尚未完成,公司决定在第四届董事会第二
十二次会议后暂不召开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有关事宜。待本次交易中涉及的审
计、评估等事项完成后,公司将再次召开董事会,对相关事项作出补充决议,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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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露相关信息,并适时发布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
    关联监事张棉辉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备查文件:
    1、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南方中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1 年 3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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