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300157 证券简称:新锦动力 公告编号:2024-053 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 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新锦动力 股票代码 300157 股票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王艳秋 四利晓 电话 010-56931156 010-56931156 办公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丰秀中路 3 号院 4 号楼 北京市海淀区丰秀中路 3 号院 4 号楼 电子信箱 zqb@ldocean.com.cn zqb@ldocean.com.cn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增减 营业收入(元) 340,491,771.66 388,620,412.05 -12.3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72,905,940.05 -70,114,104.16 -3.9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 -54,251,609.03 -61,249,844.25 11.43% 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17,001,304.75 -46,935,034.83 63.78%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1 -0.10 -10.0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1 -0.10 -10.00% 1 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67.92% -37.42% -30.50%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末增减 总资产(元) 1,949,700,473.40 1,934,336,902.15 0.7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76,840,886.50 146,359,972.22 -47.50%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 持有特别表决权股 末普通 33,207 复的优先股股东总 0 份的股东总数(如 0 股股东 数(如有) 有) 总数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股东名 股东性 持股比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持股数量 称 质 例 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质押 47,732,700 境内自 李丽萍 14.41% 104,521,480 0 标记 47,732,700 然人 冻结 56,788,780 山东海 吉雅环 境内非 保设备 国有法 5.00% 36,280,000 0 不适用 0 有限公 人 司 境内自 王潇瑟 2.65% 19,250,000 14,500,000 不适用 0 然人 银川中 质押 2,066,937 境内非 能新财 国有法 1.66% 12,066,937 0 标记 2,066,937 科技有 人 限公司 冻结 10,000,000 境内自 程富 1.52% 11,000,000 0 不适用 0 然人 北京硕 晟科技 境内非 信息咨 国有法 1.30% 9,416,742 0 不适用 0 询有限 人 公司 境内自 黄建潮 0.82% 5,968,625 0 不适用 0 然人 境内自 秦钢平 0.75% 5,431,100 0 不适用 0 然人 境内自 张会峰 0.65% 4,693,547 0 不适用 0 然人 境内自 谢桂生 0.61% 4,437,500 0 不适用 0 然人 李丽萍为硕晟科技实控人,王潇瑟为李丽萍配偶的弟弟的配偶,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 第 83 条,李丽萍、硕晟科技、王潇瑟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除上述关联关系外,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一致行动关系或关联关系。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 不适用 股东情况说明(如 有) 持股 5%以上股东、前 10 名股东及前 10 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2 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适用 不适用 前 10 名股东及前 10 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是 否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新锦动力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 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30 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