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泰艾普: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2012-12-09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恒泰艾普石油天然气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恒泰
艾普石油天然气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泰艾普”或“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
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2年修订)》等有
关规定,就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事项,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 公司股本和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票情况
恒泰艾普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831号”文核准,首
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2,220,000股,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价格为57.00元。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2011]4号文批准,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于
2011年1月7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发行后公司股本总额88,880,000
股。
2011年5月25日,公司实施了2010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总股本
88,880,00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分红前公司总
股本为88,880,000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177,760,000股。
2012年8月22日,公司实施完成了重大资产重组,向沈超、李文慧、陈锦波、
孙庚文和田建平定向增发了共计6,903,742股的上市公司股份。
目前公司的股本总额为184,663,742股,其中尚未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
92,313,312股,占公司股本总额比例为49.99%。
二、 本次申请限售股份解除情况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2012年12月11日(星期二)。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9,608,6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5.2%。具
体情况如下:
(单位:股)
本次实际
所持限售股 本次解除限
序号 股东名称 可上市流 备注
份总数 售数量
通数
1 北京百衲投资有限公司 2,666,460 2,666,460 2,666,460 -
2 张晓雷 3,999,560 3,999,560 3,999,560 -
3 孟庆有 2,666,460 2,666,460 2,666,460 -
4 林贵 276,180 276,180 276,180 -
三、 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1、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北京百衲投资有限公司、孟庆有、张晓雷及林贵承诺:自其成为发行人股东
并完成相应工商变更登记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
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持有的发行人公开
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上述各项承诺。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
公司也不存在对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违规担保的情形。
四、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恒泰艾普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的股东已履行相关承诺;本次限售股
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2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恒泰
艾普对上述内容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中信证券同意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事项。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恒泰艾普石油天然气技术服务股
份有限公司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高毅辉 骆中兴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