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泰艾普: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调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方案的独立意见2013-06-24
证券简称:恒泰艾普 证券代码:300157 公告编号:2013-050
恒泰艾普石油天然气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调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方案的独立意见
恒泰艾普石油天然气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
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3年6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作为公
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参加了本次会议,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
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文件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独立
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制度的约定,基于个人独立判断的立场,就本次交易方案
调整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根据证监会2013年2月5日发布的《配套募集资金方案调整是否构成原重
组方案的重大调整》解答中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方案的调整不构成重大调整。
本次交易方案的调整及调整后的交易方案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
组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各项法定条
件并具备可操作性,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2、本次交易方案调整事宜已经公司第二届十次董事会会议通过。公司此次
董事会的召开程序、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特此公告。
独立董事:
牟书令、万力、钱爱民
2013 年 6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