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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恒泰艾普:关于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2013-09-08  

						证券代码:300157           证券简称:恒泰艾普         公告编号:2013-071



             恒泰艾普石油天然气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11,598,286股,占总股本的3.14%;于解禁日实际可
上市流通限售股份数量为8,498,074股,占总股本的2.3%。
2、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2013年9月10日(星期二)。



一、 公司股本和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票情况

    恒泰艾普石油天然气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经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831号”文核准,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
通股22,220,000股。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2011]4号文批准,公司发行的人
民币普通股股票于2011年1月7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发行后公司股本
总额88,880,000股。
    2011年05月25日,公司实施了2010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总股本
88,880,00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转增前本公司
总股本为88,880,000股,转增后总股本增至177,760,000股。
    2012年8月22日,公司实施完成了重大资产重组,向沈超、李文慧、陈锦波、
孙庚文和田建平定向增发了共计6,903,742股的上市公司股份。2012年8月2日,
本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2〕1009号《关于核准恒泰艾普石油天然气
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向沈超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核
准本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及向沈超、李文慧、陈锦波、孙庚文、田建平合计发
行6,903,742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2012年8月17日,廊坊新赛浦100%股权过户至
本公司名下,本次交易资产交割完成。2012年8月23日,恒泰艾普在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本次向自然人沈超、李文慧、陈锦波、孙
庚文及田建平发行股份的股权登记手续,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
公司于2012年8月24日出具了《证券登记确认书》。本公司已办理完毕本次新增股
份6,903,742股的登记手续。
     2013年07月08日,公司实施了2012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总股本
184,663,742 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转增前本公
司总股本为184,663,742 股,转增后总股本增至369,327,484 股。
    目前公司的股本总额为 369,327,484 股,其中尚未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
139,407,402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比例为 37.68%。

二、 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1、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1)上市公告书中做出的承诺
    本次发行前,公司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
诺如下:
    本次交易的发股对象承诺:本次交易完成后,沈超、李文慧、陈锦波及田建
平在本次交易中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
在此之后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目前,自然人沈超、李文慧、陈锦波及田建平所持本公司股份锁定事宜已办
理完毕,该承诺正在履行中。
    (2)招股说明书中做出的承诺
    不适用
    (3)股东在公司收购和权益变动过程中做出的承诺
    与上市公告书中作出的承诺一致
    (4)股东后续追加的承诺
    不适用
    (5)法定承诺和其他承诺。
    沈超作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人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
 不得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
 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2、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做出的上述各项承诺。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
 公司也不存在对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违规担保的情形。



 三、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2013年09月10日(星期二)。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11,598,286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约为3.14%;
 此次实际可上市流通的数量为8,498,074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约为2.3%。
 3、 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人数为4名股东,其中自然人股东为4名,法人
 股东为0名。
 4、 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单位:股):
                         所持限售股份总   本次解除限售    本次实际可
 序号         股东名称                                                    备注
                               数             数量        上市流通数
  1      李文慧               3,337,614      3,337,614     3,337,614       -
  2      田建平               1,027,276      1,027,276     1,027,276       -

  3      沈    超             4,133,616      4,133,616     1,033,404   高管锁定股

  4      陈锦波               3,099,780      3,099,780     3,099,780       -
          总计               11,598,286     11,598,286     8,498,074       -




 四、 股份变动情况表

        股份类型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增加           减少
一: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139,407,402                    8,498,074   130,909,328
    (或非流通股)
 IPO 前发行限售-个          90,693,360                                 90,693,360

 IPO 后发行限售-个          13,807,484                   11,598,286     2,209,198
 IPO 前发行限售-法               0                                          0

    高管锁定股            34,906,558   3,100,212                  38,006,770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229,920,082   8,498,074                 238,418,156

三:总股本               369,327,484                             369,327,484




 五、 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对恒泰艾普进行了实地调研、访谈、审阅公告文件等,经核查,恒
 泰艾普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的股东已履行相关承诺;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
 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2012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恒泰艾普对上述内
 容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中信证券同意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事项。



 六、 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恒泰艾普石油天然气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申请的核查意见书。


     特此公告。


                           恒泰艾普石油天然气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 年 9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