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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恒泰艾普: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之补充核查意见2013-09-18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恒泰艾普石油天然气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之补充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是恒泰艾
 普石油天然气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泰艾普”或“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机构,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
 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规定,恒泰艾普股东李文慧、田建平和陈锦波所持有公
 司股份的法定锁定期为12个月,锁定期已满,故于2013年9月9日,中信证券发表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之核查意见》。现就限售股
 份上市流通数量将核查意见修订如下:


       因李文慧等股东对本公司负有业绩承诺和补偿责任,为更好的保障其履约能
 力,沈超、李文慧、陈锦波、田建平做出承诺:在恒泰艾普收购廊坊开发区新赛
 浦石油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廊坊新赛浦”)交易中所获股份自承诺锁定期
 结束后应分步解禁,分步解禁后各年末沈超、李文慧、陈锦波、田建平各自应保
 留的限售股份总数=廊坊新赛浦交易价格*本次交易前沈超、李文慧、陈锦波、田
 建平各方持有廊坊新赛浦股份比例/发股价格*(剩余补偿期各年的承诺利润数之
 和/补偿期各年承诺利润数总和),超过保留部分的限售股方可解禁,但需先扣
 减用于补偿的股份数。
       因此,截至2013年9月10日,上述四位股东解除限售及实际可上市流通的股
 份数量如下表:
                                                                (单位:股):
                  所持限售股   本次解除限   本次实际可
序号   股东名称                                                    备注
                    份总数       售数量     上市流通数
 1     李文慧      3,337,614      897,756      897,756   李文慧等三人所持股份自
                                                         2013 年 9 月 10 日起可上市
 2     田建平      1,027,276      276,317      276,317   流通;由于三人对公司负有
                                                       业绩承诺和补偿责任,本次
3   陈锦波        3,099,780      833,783     833,783
                                                       新增股份应分期解锁.
4   沈     超     4,133,616    4,133,616   1,033,404          高管锁定股

    总计        11,598,286   6,141,472   3,041,260



    中信证券对恒泰艾普进行了实地调研、访谈、审阅公告文件等,经核查,恒
泰艾普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的股东已履行相关承诺;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
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2012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恒泰艾普对上述内
容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中信证券同意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事项。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恒泰艾普石油天然气技术服务股
份有限公司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之核查意见(修订稿)》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高毅辉                        骆中兴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