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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恒泰艾普:独立董事关于调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事项的独立意见2013-12-16  

						证券代码:300157             证券简称:恒泰艾普         公告编号:2012-093




            恒泰艾普石油天然气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调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恒泰艾普石
油天然气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泰艾普”或“公司”)的独立董
事,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认真负责的态度,我们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
会议作出的关于调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同意聘任汤承锋先生为总经理;同意聘任杨茜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同意聘
任芦淑萍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同意聘任罗新艳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
    本次聘任是在充分了解被聘任人身份、学历职业、专业素养等情况的基础上
进行的,并已征得被聘任人本人的同意。被聘任人具备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
资格与能力,未发现有《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不
存在如下情形:
     1)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2)最近三年内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3)被中国证监会宣布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
     4)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5)无法确保在任职期间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于公司事务,切实履行高级
管理人员应履行的各项职责。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恒泰艾普石油天然气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牟书令、孙先锋、钱爱民
                                                         2013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