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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恒泰艾普: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2014-01-07  

						证券代码:300157           证券简称:恒泰艾普       公告编号:2014-002



             恒泰艾普石油天然气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90,693,360股,占总股本的22.76%;于解禁日实际
可上市流通的数量为23,225,6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83%。
2、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2014年1月9日(星期四)。



一、 公司股本和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票情况

    恒泰艾普石油天然气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经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证监许可[2010]1831号”文核准,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2,220,000股。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2011]4号
文批准,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于2011年1月7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上市,发行后公司股本总额88,880,000股。
    2011年5月25日,公司实施完成了2010年度的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总股本
88,880,00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转增前本公司
总股本为88,880,000股,转增后总股本增至177,760,000股。
    2012年8月1日,经证监会“证监许可〔2012〕1009号”文件批复,公司分别
向沈超、李文慧、陈锦波、孙庚文和田建平发行2,066,808股、1,668,807股、
1,549,890股、1,104,599股和513,638股股份,并支付部分现金对价,以收购其
合计持有的廊坊开发区新赛浦石油设备有限公司100%股权。此次非公开发行完成
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184,663,742股。
    2013年7月8日,公司实施完成了2012年度的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总股本
184,663,74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5元人民币现金,同时,以资本公
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此次权益分派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184,663,742股增加至369,327,484股。
    2013年8月23日,经证监会“证监许可〔2013〕1112号”文件批复,核准公
司向黄彬发行14,587,487股股份、向崔勇发行7,372,114股股份、向张时文发行
2,939,817股股份、向姜玉新发行2,459,552股股份、向杨茜发行1,782,064股股
份购买相关资产。此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本公司总股本增加至398,468,518股。
    目前公司的股本总额为398,468,518股,其中尚未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
166,620,352股,占公司股本总额比例为41.82%。



二、 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1、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1)上市公告书中做出的承诺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公司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股东对所持股份
自愿锁定的承诺如下: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孙庚文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
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
由发行人回购其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公司的董事长孙庚文承诺:本人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
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本
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
月内不转让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
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直接持有的本
公司股份。
    (2)招股说明书中做出的承诺
    与上市公告书中所做出的承诺一致。
    (3)股东在公司收购和权益变动过程中做出的承诺
    不适用。
       (4)股东后续追加的承诺
       不适用。
       (5)法定承诺和其他承诺。
       不适用。
       2、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严格履行了上述各项承诺。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
 司也不存在对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违规担保的情形。



 三、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2014年1月9日(星期四)。
 2、 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90,693,3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76%;其中,
 实际可上市流通的数量为23,225,6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83%。
 3、 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为1名自然人股东。
 4、 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单位:股):
                     所持限售股份        本次解除的      本次实际可上市
序号     股东名称                                                                备注
                         总数          限售股份数量      流通的股份数量
  1       孙庚文        92,902,558          90,693,360           23,225,640     董事长

 截止本公告日,孙庚文先生共持有本公司股份 92,902,558 股,均为限售股份,其中首发前

 个人类限售股 90,693,360 股,首发后个人类限售股 2,209,198 股,此次到期解禁的股份为

 首发前个人类限售股。

 5、公司董事会承诺:将监督相关股东在出售股份时严格遵守承诺,并在定期报
 告中持续披露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四、 股份变动情况表

       股份类型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增加              减少

一: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166,620,352                   23,225,640         143,394,712
      (或非流通股)
首发前个人类限售股         90,693,360                90,693,360               0

首发后个人类限售股         36,807,046                               36,807,046

    高管锁定股             39,119,946   67,467,720                 106,587,666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231,848,166   23,225,640                 255,073,806

三:总股本                398,468,518                              398,468,518




 五、 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中信证券就恒泰艾普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宜发表核查意见如下:恒
 泰艾普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的股东已履行相关承诺,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
 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2012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恒泰艾普对上述内
 容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中信证券同意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事项。



 六、 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股本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恒泰艾普石油天然气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之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恒泰艾普石油天然气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 年 1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