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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恒泰艾普:独立董事关于解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事项的独立意见2014-02-13  

						证券代码:300157            证券简称:恒泰艾普          公告编号:2014-007




            恒泰艾普石油天然气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解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恒泰艾普石
油天然气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泰艾普”或“公司”)的独立董
事,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认真负责的态度,我们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
会议作出的关于解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2013 年 12 月 14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
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决定聘任罗新艳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但自公司
聘任以来,罗新艳女士因身体原因一直不能履职,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议,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解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解除对罗新艳女士的高管职务,罗新艳女士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及
公司其他职务。
    经审慎独立的判断,同意公司董事会解除对罗新艳女士的高管职务。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解聘,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恒泰艾普石油天然气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恒泰艾普石油天然气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牟书令、孙先锋、钱爱民
                                                           2014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