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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恒泰艾普:阿派斯油藏技术(北京)有限公司审核报告2014-10-16  

						   阿派斯油藏技术(北京)有限公司
   审核报告
   天 职 业 字 [2014] 11355-1 号




                              目     录

审 核 报 告                                           1

2014 年 7 月 1 日-2015 年 12 月 31 日盈利预测表       2

2014 年 7 月 1 日-2015 年 12 月 31 日盈利预测表附注   3
审核报告
                                                                      天职业字[2014]11355-1 号


阿派斯油藏技术(北京)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阿派斯油藏技术(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油藏公司)编制的 2014 年 7-12 月、
2015 年度盈利预测报表和盈利预测编制说明。我们的审核依据是《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
第 3111 号——预测性财务信息的审核》。油藏公司管理层对该预测及其所依据的各项假设负责。这些
假设已在附注第二部分中披露。


    根据我们对支持这些假设的证据的审核,我们没有注意到任何事项使我们认为这些假设没有为预测
提供合理基础。而且,我们认为,该预测是在这些假设的基础上恰当编制的,并按照会计准则编制基础
的规定进行了列报。

    由于预期事项通常并非如预期那样发生,并且变动可能重大,实际结果可能与预测性财务信息存在
差异。

    本审核报告仅供恒泰艾普石油天然气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报送发行
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文件的用途使用,不得用于其他方面。如将本报告用于其
他方面,因使用不当引起的法律责任与本所无关。




                                                   中国注册会计师:     汪吉军

                     中国北京
              二○一四年九月三十日

                                                   中国注册会计师:     弥洪军




                                               1
                                                   盈利预测表


编制单位:阿派斯油藏技术(北京)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万元

                                                   2013 年度                     2014 年度预测数                     2015 年度预
                     项目                   行次
                                                    实际数       1-6 月实际数      7-12 月预测数       合计             测数

一、营业收入                                  1     3,882.81          2,117.37          2,944.97       5,062.35         5,190.41

减:营业成本                                  2     1,788.30            889.69          1,639.78       2,529.47         2,423.03

  营业税金及附加                              3          49.92           30.00             41.73          71.73            73.54
  销售费用                                    4       243.57             96.30            211.72         308.02           327.41

  管理费用                                    5       478.19          2,325.00            229.53       2,554.53           498.54
  财务费用                                    6           9.54           -0.10                 -          -0.10                 -

  资产减值损失                                7       180.52            167.09             29.75         196.84            49.97
加:公允价值变动价值(损失以“-”号填列)     8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9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10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11     1,132.78         -1,390.61            792.47        -598.15         1,817.92
加:营业外收入                               12                           1.94                                1.94

减:营业外支出                               13           3.28            0.39                                0.39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理损益(损失以“-”号填
                                             14
列)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15     1,129.50         -1,389.06            792.47        -596.59      1,817.92
减:所得税费用                               16       169.42            100.65            118.87         219.52           272.69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17       960.07         -1,489.71            673.60        -816.11         1,545.2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8       960.07         -1,489.71            673.60        -816.11         1,545.23

少数股东权益                                 19

五、每股收益                                 20

(一)基本每股收益                           21

(二)稀释每股收益                           22

六、其他综合收益                             23

七、综合收益总额                             24       960.07         -1,489.71            673.60        -816.11         1,545.2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25       960.07         -1,489.71            673.60        -816.11         1,545.23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26

法定代表人:刘德福                          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陈琳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琳



                                                     2
                   阿派斯油藏技术(北京)有限公司
                                  盈利预测表附注
                          预测期间:2014年7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

    阿派斯油藏技术(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油藏公司、公司或本公司)盈利预测报告的编制遵循
了谨慎性原则,但盈利预测所依据的各种假设具有不确定性,投资者进行投资决策时不应过分依赖该项
资料。


                                  第一部分 盈利预测基准

    本公司 2014 年度、2015 年度预测是以本公司 2012 年、2013 年、2014 年 1-6 月业经天职国际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经营业绩为基础,在充分考虑公司现时的经营能力、市场需求、已签
订的销售、服务合同及其他有关资料及下列各项基本假设的前提下,本着谨慎的原则编制的,预测所选
用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在各主要方面均与国家现行法律、法规、会计准则及公司一贯采用的会计政策
以及恒泰艾普石油天然气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一致。


                               第二部分 盈利预测基本假设

    一、基本假设

    1、公司遵循的我国现有法律、法规、政策和所在地经济环境无重大变化;

    2、公司遵循的税收制度和有关税收优惠政策无重大变化;

    3、公司经济业务所涉及的国家和地区目前的政治、法律、经济政策无重大变化;

    4、国家现行外汇汇率在正常的范围内变动;

    5、公司所属行业及市场状况不发生重大变化,生产经营计划能如期实现;

    6、公司的法人主体及相关的组织机构和会计主体不发生重大变化;

    7、公司服务市场不发生根本性变化;

    8、公司已签订的主要合同及所洽谈的主要项目能基本实现;

    9、本公司高层管理人员无舞弊、违法行为而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10、无其他不可预见因素和人力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重大不利影响。


                                              3
                                   第三部分   盈利预测说明

     一、公司的基本情况

    1.公司概况

    公司注册名称:阿派斯油藏技术(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或油藏公司”)

    公司简称:油藏公司

    注册资本与实收资本:人民币 325 万元

    法定代表人:刘德福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路 10 号星城国际 C 座 1112 室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2.公司历史沿革

    A.设立

    2006 年 4 月 6 日,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京)企名预核(外)
字[2006]第 12150649 号),核准企业名称“阿派斯油藏技术(北京)有限公司”。

    2006 年 9 月 6 日,杜霞、金玉芬、董宁宇、毕杭、杨再朝、湛玉玲、杨诚、李心宁、张有江签署
《合资合同》、《公司章程》。根据《合资合同》、《公司章程》约定,油藏公司的投资总额为 300 万元,
注册资本 300 万元,其中杜霞以折合 187.5 万元人民币的美元出资,占注册资本的 62.5%;金玉芬出资
30 万元,占注册资本 10%;董宁宇出资 30 万元,占注册资本 10%;毕杭出资 15 万元,占注册资本 5%;
杨再朝出资 7.5 万元,占注册资本 2.5%;湛玉玲出资 7.5 万元,占注册资本 2.5%;杨诚出资 7.5 万元,
占注册资本 2.5%;李心宁出资 7.5 万元,占注册资本 2.5%;张有江出资 7.5 万元,占注册资本 2.5%。
三个月入资 15%,一年内全部到位。

    2006 年 10 月 5 日,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企业名称延期通知书,核准企业名称的有效期延长
至 2007 年 4 月 5 日。

    2006 年 11 月 6 日,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向油藏公司颁发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合京总字
第 030190 号),核准油藏公司成立。

    油藏公司设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                      认缴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杜霞                             187.50                            62.50
                                               4
               股东                       认缴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金玉芬                                   30.00                           10.00

           董宁宇                                   30.00                           10.00

               毕杭                                 15.00                            5.00

           杨再朝                                      7.50                          2.50

           湛玉玲                                      7.50                          2.50

               杨诚                                    7.50                          2.50

           李心宁                                      7.50                          2.50

           张有江                                      7.50                          2.50

               合计                                300.00                          100.00



    注:油藏公司设立时,各方股东尚未实缴出资。

    B.2007 年 2 月第一次缴纳出资

    2007 年 2 月 12 日,北京凌峰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第一期验资报告》凌峰验[2007]81 号),
验证截至 2007 年 2 月 12 日,油藏公司已收到杜霞缴纳 10.9985 万美元(按当日美元兑换人民币汇率为
1 美元 7.7735 元人民币,折合 85.49684 万元人民币),收到董宁宇缴纳 18 万元,收到金玉芬缴纳 22.5
万元,收到毕杭缴纳 13 万元,收到杨再朝缴纳 4 万元,收到湛玉玲缴纳 4 万元,收到杨诚缴纳 4 万元,
收到李心宁缴纳 4 万元,收到张有江缴纳 4 万元,合计 158.99684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52.8%。

    2007 年 3 月 28 日,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就此次缴纳实缴出资向油藏公司换发了《企业法人营业
执照》(110000410301909)。

    本次缴纳出资后,油藏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                  认缴出资额(万元)              实缴出资(万元)       持股比例(%)

        杜霞                          187.50                    85.49684                62.50

       金玉芬                          30.00                       22.50                10.00

       董宁宇                          30.00                       18.00                10.00

        毕杭                           15.00                       13.00                    5.00

       杨再朝                           7.50                        4.00                    2.50

       湛玉玲                           7.50                        4.00                    2.50

        杨诚                            7.50                        4.00                    2.50

       李心宁                           7.50                        4.00                    2.50

                                                   5
        股东                  认缴出资额(万元)       实缴出资(万元)        持股比例(%)

       张有江                           7.50                  4.00                  2.50

        合计                          300.00             158.99684                100.00


    C.2007 年 6 月第二次缴纳出资

    2007 年 6 月 27 日,北京凌峰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验资报告》(凌峰验[2007]420 号),验
证截至 2007 年 6 月 27 日,油藏公司已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剩余出资。

    2007 年 8 月 1 日,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就此次缴纳实缴出资向油藏公司换发了《企业法人营业
执照》(110000410301909)。

    本次缴纳出资后,油藏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                  认缴出资额(万元)       实缴出资(万元)        持股比例(%)

        杜霞                          187.50               187.50                  62.50

       金玉芬                          30.00                30.00                  10.00

       董宁宇                          30.00                30.00                  10.00

        毕杭                           15.00                15.00                   5.00

       杨再朝                           7.50                 7.50                   2.50

       湛玉玲                           7.50                 7.50                   2.50

        杨诚                            7.50                 7.50                   2.50

       李心宁                           7.50                 7.50                   2.50

       张有江                           7.50                 7.50                   2.50

        合计                          300.00               300.00                 100.00



    D.2010 年 9 月股权转让及增资

    2010 年 8 月 20 日,北京市朝阳区商务委员会出具《关于阿派斯油藏技术(北京)有限公司由中外
合资企业转制为内资企业的批复》(朝商复字[2010]2960 号),同意杜霞将所持股权转让给张有江、杜
淑静,中外合资企业合同、章程终止,原中外合资企业转制为内资企业。

    2010 年 9 月 19 日,油藏公司董事会作出决议,一致同意公司类型由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改
制为有限责任公司,同意杜霞将出资 174.99 万元转让给杜淑静,同意杜霞将出资 12.51 万元转让给张
有江,同意修改公司章程。

    2010 年 9 月 19 日,油藏公司全体股东签署文件,一致同意毕杭将出资 7.5 万元转让给林豪,毕杭

                                                   6
将出资 7.5 万元转让给李庆浩,金玉芬将出资 25 万元转让给刘德福,金玉芬将出资 5 万元转让给王瑞
洪,杨再朝将出资 7.5 万元转让给陈镭,董宁宇将出资 5 万元转让给张有江,湛玉玲将出资 7.5 万元转
让给李火车,杜霞将 174.99 万元转让给杜淑静,杜霞将 12.51 万元转让给张有江。

    2010 年 9 月 19 日,各转让方及受让方分别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对前述股权转让事宜进行了约定。

    2010 年 9 月 19 日,杜淑静、刘德福、董宁宇、杨诚、李心宁、张有江、杨俊英、马立军、林豪、
李庆浩、陈镭、李火车、王瑞洪组成新一届股东会,签署股东会决议,同意油藏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
325 万元,新增 25 万元,其中杨俊英出资 10 万元,马立军出资 10 万元,林豪出资 2.5 万元,李庆浩
出资 2.5 万元。

    2010 年 9 月 20 日,北京凌峰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验资报告》(凌峰验[2010]312 号),验
证截至 2010 年 9 月 19 日,油藏公司已收到杨俊英缴纳 10 万元,收到马立军缴纳 10 万元,收到林豪缴
纳 2.5 万元,收到李庆浩缴纳 2.5 万元。油藏公司变更后的实收资本为 325 万元。

    2010 年 10 月 8 日,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就此次股权转让及增资向油藏公司换发了《企业法人营
业执照》(110000410301909)。

    本次股权转让及增资后,油藏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杜淑静                               174.99                           53.80

          张有江                                   25.01                         7.70

          刘德福                                   25.00                         7.70

          董宁宇                                   25.00                         7.70

          杨俊英                                   10.00                         3.10

          马立军                                   10.00                         3.10

           林豪                                    10.00                         3.10

          李庆浩                                   10.00                         3.10

           杨诚                                     7.50                         2.30

          李心宁                                    7.50                         2.30

           陈镭                                     7.50                         2.30

          李火车                                    7.50                         2.30

          王瑞洪                                    5.00                         1.50

           合计                                325.00                          100.00




                                               7
    E.2014 年 3 月股权转让

    2014 年 3 月 19 日,油藏公司原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增加新股东唐光华、陈琳、刘春平、张宗建、
芦文生。

    2014 年 3 月 19 日,油藏公司新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变更股东,由陈镭、陈琳、董宁宇、杜淑静、
李庆浩、李心宁、林豪、刘春平、刘德福、芦文生、唐光华、王瑞洪、杨诚、杨俊英、张宗建组成新的
股东会。

    2014 年 3 月 19 日,杜淑静与唐光华签署股权转让协议。

    2014 年 3 月 19 日,李火车、马立军、张有江分别与刘春平、张宗健、陈琳、芦文生、刘德福签署
股权转让协议。

    2014 年 3 月 19 日,油藏公司法定代表人刘德福签署了新的公司章程。

    2014 年 4 月 14 日,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就此次股权转让向油藏公司换发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本次股权转让后,油藏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杜淑静                              172.49                           53.10

           刘德福                                  50.01                        15.40

           董宁宇                                  25.00                         7.60

           杨俊英                                  10.00                         3.10

            林豪                                   10.00                         3.10

           李庆浩                                  10.00                         3.10

            杨诚                                   7.50                          2.30

           李心宁                                  7.50                          2.30

           芦文生                                  7.00                          2.10

            陈琳                                   3.00                          1.00

           张宗建                                  2.50                          0.80

           刘春平                                  5.00                          1.50

            陈镭                                   7.50                          2.30

           王瑞洪                                  5.00                          1.50

           唐光华                                  2.50                          0.80


                                               8
           股东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合计                                 325.00                        100.00


    3.本公司经营范围

    一般经营项目: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代理进出口。

    许可经营项目:无。


    二、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会计报表的编制方法

    (一)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公司编制的盈利预测报告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

    (二)公司目前执行的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

    公司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事项,按照财政部 2006 年 2 月 15 日颁布的《企
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的有关规定,并基于以下所述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进行编制。

    (三)会计期间

    本公司的会计年度从公历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止。

    (四)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采用人民币作为记账本位币。

    (五)计量属性

    本公司采用的计量属性包括历史成本、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现值和公允价值。

    (六)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流量表的现金指企业库存现金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指持有的期限短(一般
是指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七)外币业务核算办法

    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人民币金额。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
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因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除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资产
有关的外币专门借款本金及利息的汇兑差额外,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
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其人民币金额;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
                                               9
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或资本公积。

    (八)金融工具

    1.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下四类: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
交易性金融资产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
和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下两类: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
交易性金融负债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其他金融负债。

    2.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确认依据、计量方法和终止确认条件

    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初始确认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时,
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
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公司按照公允价值对金融资产进行后续计量,且不扣除将来处置该金融资产时可能发生的交易费用,
但下列情况除外:(1) 持有至到期投资以及贷款和应收款项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计量;(2) 在
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以及与该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
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按照成本计量。

    公司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对金融负债进行后续计量,但下列情况除外:(1) 以公允价值
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且不扣除将来结清金融负债时可能发生的
交易费用;(2) 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
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负债,按照成本计量;(3) 不属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益的金融负债的财务担保合同,或没有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并将以低于市场利
率贷款的贷款承诺,在初始确认后按照下列两项金额之中的较高者进行后续计量:1) 按照《企业会计
准则第 13 号——或有事项》确定的金额;2) 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
的原则确定的累积摊销额后的余额。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除与套期保值有关外,按照如下方法处理: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
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在资产持有期间所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确认为投资收益;处置时,将实际
收到的金额与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同时调整公允价值变动损益。(2)可供出售金
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资本公积;持有期间按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计入投资收益;可供出售权
益工具投资的现金股利,于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股利时计入投资收益;处置时,将实际收到的金额与账
                                              10
面价值扣除原直接计入资本公积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后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

    当收取某项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已终止或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已
转移时,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解除时,相应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
其一部分。

    3. 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公司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了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
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继续确认所转移的金融资产,并将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
项金融负债。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况处
理:(1)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2)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继
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1)所转移金融资
产的账面价值;(2)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金融
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
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1) 终止确
认部分的账面价值;(2) 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
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之和。

    4. 主要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以活跃市场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
资产或金融负债,采用估值技术(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
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的当前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和期权定价模型等)确定其公允
价值;初始取得或源生的金融资产或承担的金融负债,以市场交易价格作为确定其公允价值的基础。

    5. 金融资产的减值测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对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外的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进
行检查,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计提减值准备。

    对单项金额重大的金融资产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对单项金额不重大的金融资产,可以单独进行减值
测试,或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金融资
产(包括单项金额重大和不重大的金融资产),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再进行
减值测试。

    按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期末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根据其账面价值与预计未来现
金流量现值之间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
资,或与该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将该权益工具投资
或衍生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与按照类似金融资产当时市场收益率对未来现金流量折现确定的现值之间
                                              11
的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发生较大幅度下降,或在综合考虑各种相关因素后,预期这种下降趋
势属于非暂时性的,确认其减值损失,并将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累计损失一并转出计入减
值损失。

    (九)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计提方法

    1. 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

     单项金额重大的判断依据或金额标准     单笔应收账款余额在 300 万元以上,单笔其他应收款余额在 100
                                          万元以上。
     单项金额重大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计提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如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已发生减值,按预计未
     方法                                 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计入当期
                                          损益。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应收款项,将其归入账龄组合计提
                                          坏账准备。

    2.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1) 确定组合的依据及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确定组合的依据

     组合 1                               关联方组合

                                          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及其他单项金
     组合 2
                                          额非重大的应收款项
    (2) 账龄分析法

                      账   龄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1 年以内(含 1 年,以下同)                       5                            5

     1-2 年                                            10                           10

     2-3 年                                            30                           30

     3-4 年                                            50                           50

     4-5 年                                            70                           70

     5 年以上                                          100                         100


    3.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本公司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对于账龄时间较长且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发生了减值的单项金额不重大的
应收款项,根据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

    公司对除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外的应收款项,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确定预计损失率为零,对
于个别信用风险特征明显不同的,单独分析确定预计损失率。
                                                  12
    (十)存货的核算方法

    1. 存货的分类

    存货包括原材料、库存商品和周转材料。

    2. 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发出存货采用个别计价法。

    3. 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单个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
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如果以前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使得存货的可变现
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则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将以前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转回的金额
计入当期损益。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
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4. 存货的盘存制度

    存货的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十一)固定资产的核算方法

    1. 固定资产确认条件、计价和折旧方法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年限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
形资产。

    固定资产以取得时的实际成本入账,并从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次月起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

    2. 各类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

    各类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寿命和年折旧率如下:

           固定资产类别          预计使用年限        预计净残值率        年折旧率

   电子设备                        3-10 年                5%            9.5%-31.67%

   运输设备                        5-10 年                5%             9.5%-19%

   办公设备                        5-10 年                5%             9.5%-19%




    3. 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固定资产发生减值的,按照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的差额计提相应的减
                                                13
值准备。

    4.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方法

    符合下列一项或数项标准的,认定为融资租赁:(1) 在租赁期届满时,租赁资产的所有权转移给
承租人;(2) 承租人有购买租赁资产的选择权,所订立的购买价款预计将远低于行使选择权时租赁资
产的公允价值,因而在租赁开始日就可以合理确定承租人将会行使这种选择权;(3) 即使资产的所有
权不转移,但租赁期占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大部分 [ 通常占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75%以上(含75%)];
(4) 承租人在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 [ 90%
以上(含90%)];出租人在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收款额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
值 [ 90%以上(含90%)];(5) 租赁资产性质特殊,如果不作较大改造,只有承租人才能使用。

    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按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中较低者入账,
按自有固定资产的折旧政策计提折旧。

    (十二)在建工程的核算方法

    1. 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按工程实际成本转入固定资产。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
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先按估计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暂估价值,但
不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

    2. 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在建工程发生减值的,按照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的差额计提相应
的减值准备

    (十三)无形资产的核算方法

    1. 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专利权及非专利技术等,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2.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使用寿命内按照与该项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
系统合理地摊销,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采用直线法摊销。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估计情况:

                 项 目                   预计使用寿命                  依 据

     自创软件                                 3-8 年                产品更新时限

     外购软件                                 3-10 年               产品使用时限



    3.使用寿命确定的无形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发生减值的,按照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
额的差额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
                                              14
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均进行减值测试。

    4.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
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 (1) 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
具有可行性;(2) 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3) 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
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
能证明其有用性;(4) 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
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5) 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十四)长期股权投资

    1. 投资成本的确定

    (1)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承担债务或发行权益
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
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合并对价的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
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分步实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应当以持股比例计算的合并日应享有被合并方账面所有者权益份
额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其原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取得进一步股
份新支付对价的公允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
冲减留存收益。

    (2)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在购买日按照支付的合并对价的公允价值作为其初始投资
成本。

    (3)除企业合并形成以外的:以支付现金取得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
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投资者投入的,按照
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除外)。



    2. 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对被投资单位能够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照权益法进
行调整;对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
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对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3. 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依据

    按照合同约定,与被投资单位相关的重要财务和经营决策需要分享控制权的投资方一致同意的,认
定为共同控制;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

                                             15
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的,认定为重大影响。

    4. 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

    4.1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但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但不丧失控制权时,应当将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账面价
值的差额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4.2 部分处置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子公司控制权的情形

    部分处置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子公司控制权的,对于处置的股权,应结转与所售股权相对
应的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出售所得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
(损失);同时,对于剩余股权,应当按其账面价值确认为长期股权投资或其它相关金融资产。处置后
的剩余股权能够对子公司实施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应按有关成本法转为权益法的相关规定进行会计
处理。

    5. 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对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在资产负债表日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减值的,按照账面
价值与可收回金额的差额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在活跃市场
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
计量》的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十五)借款费用的核算

    1. 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
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2.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1) 当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1) 资产支出已经发生;2) 借款费用已经
发生;3) 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2) 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并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
个月,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当期费用,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
动重新开始。

    (3) 当所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
本化。


                                             16
    3.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

    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专门借款的,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
(包括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的折价或溢价的摊销),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
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
化条件的资产占用了一般借款的,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占用一般
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

    (十六)长期待摊费用的核算方法

    长期待摊费用按实际发生额入账,在受益期或规定的期限内分期平均摊销。如果长期待摊的费用项
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则将尚未摊销的该项目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十七)股份支付及权益工具的核算

    1. 股份支付的种类

    包括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2. 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1) 存在活跃市场的,按照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

    (2) 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
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的当前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和期权定价模
型等。

    3. 确认可行权权益工具最佳估计的依据

    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数变动等后续信息进行估计。

    4. 实施、修改、终止股份支付计划的相关会计处理

     (1)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授予日按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
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调整资本公积。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
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
为基础,按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调整资本公积。

    换取其他方服务的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如果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其他方
服务在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如果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但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能够
可靠计量的,按照权益工具在服务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所有者权益。


                                             17
    (2)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授予日按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
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
务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
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相应的负债。

    (3) 修改、终止股份支付计划

    如果修改增加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公司按照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相应地确认取得
服务的增加;如果修改增加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的数量,公司将增加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相应地确认
为取得服务的增加;如果公司按照有利于职工的方式修改可行权条件,公司在处理可行权条件时,考虑
修改后的可行权条件。

    如果修改减少了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公司继续以权益工具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
认取得服务的金额,而不考虑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减少;如果修改减少了授予的权益工具的数量,公司
将减少部分作为已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取消来进行处理;如果以不利于职工的方式修改了可行权条件,在
处理可行权条件时,不考虑修改后的可行权条件。

    如果公司在等待期内取消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或结算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因未满足可行权条件而
被取消的除外),则将取消或结算作为加速可行权处理,立即确认原本在剩余等待期内确认的金额。

    (十八)收入确认核算

    1. 销售商品

    销售商品收入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1) 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
货方;(2) 公司不再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不再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
(3) 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4) 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5) 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
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具体确认政策为:公司在签订销售合同、采购合同/订单、双方技术工程师签署的安装确认单、培
训确认表或收到验收报告时确认收入。

    2. 提供劳务

    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在资产负债表日能够可靠估计的(同时满足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
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交易的完工进度能够可靠地确定、交易中已发生和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务的收入,并按已经发生的成本占估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提供劳务交易的
完工进度。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在资产负债表日不能够可靠估计的,若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能够得
到补偿,按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金额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并按相同金额结转劳务成本;若已经发生的劳
                                             18
务成本预计不能够得到补偿,将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计入当期损益,不确认劳务收入。

    具体确认政策为:当期完工项目按照合同约定金额或者实际结算金额确认收入;跨期项目按照实际
成本占预计总成本的比例确认完工百分比进而按照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并结转相应成本。

    3. 让渡资产使用权

    让渡资产使用权在同时满足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收入金额能够可靠计量时,确认让渡资产
使用权的收入。利息收入按照他人使用本公司货币资金的时间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使用费收入按有关
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收费时间和方法计算确定。

    (十九)政府补助的核算

    1. 政府补助包括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2. 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
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

     3.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计入当期损益。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确认相关费用的
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二十)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依据

    1. 根据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的项目按照税法
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该计税基础与其账面数之间的差额),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
期间的适用税率计算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

    2. 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资产负债
表日,有确凿证据表明未来期间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确认以
前会计期间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3. 资产负债表日,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
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
的应纳税所得额时,转回减记的金额。

    4. 公司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作为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但不包括下列情况产生的
所得税:(1) 企业合并;(2) 直接在所有者权益中确认的交易或者事项。



    (二十一)税项


                                            19
    1. 流转税及附加

                  税种                           计税基础                        税率

             增值税                       销售商品收入、服务收入               17%、6%

             营业税                       服务收入                                5%

             城市维护建设税               应纳增值税及营业税额                    7%

             教育费附加                   应纳增值税及营业税额                    3%

             地方教育费附加               应纳增值税及营业税额                    2%



    注:依据财税[2012]71 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北京等 8 省市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
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公司于 2012 年 9 月 1 日,对原征收营业税的应税项目改按增值
税税率缴纳税款,该增值税税率为 6%。

    2. 企业所得税

    公司于 2012 年 7 月 9 日通过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和北京市
地方税务局的高新技术企业复审,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1211000682),有效期为
三年,2012 年度、2013 年度、2014 年度减按 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3. 其他税项

    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计算缴纳。


    三、盈利预测表说明

    (以下金额单位若未特别注明者均为人民币万元)

    1.营业收入

               2013 年度                          2014 年度预测数                        2015 年度
   项目
                实际数         1-6 月实际数           7-12 月预测数      全年预测数       预测数

  软件销售            397.00            359.12                                 359.12

  技术服务       3,485.81             1,758.25                2,944.97       4,703.23        5,190.41

   合计          3,882.81             2,117.37                2,944.97       5,062.35        5,190.41


    2014 年度预测收入 5,062.35 万元,较 2013 年度实际数增长 30.38%,2015 年度预测收入 5,190.41
万元,较 2014 年度预测数增长 2.53%。预测期收入的大幅增长主要系因为公司提供的技术服务业务大
幅提高所致。

                                                     20
     2014 年 7 月至 12 月预测数和 2015 年度预测数根据对国内外石油勘探技术服务行业的分析,结合
 评估对象基准日后新签合同量、已中标合同量、已完成洽谈程序合同量等几种合同进度,同时综合考虑
 评估对象历史年度各业务增长情况及管理层对其自身发展规划等因素进行预测。

     其中: 2014 年 7-12 月份技术服务收入根据公司目前已签订以及基本可确定的技术服务合同签订情
 况与预计的完工进度进行测算。

     2.营业成本

               2013 年度                            2014 年度预测数                           2015 年度
    项目
                实际数           1-6 月实际数         7-12 月预测数           全年预测数       预测数

    软件销售        317.60                332.65                                    332.65

    技术服务      1,470.70                557.04                 1,639.78         2,196.82        2,423.03

    合计          1,788.30                889.69                 1,639.78         2,529.47        2,423.03



     2014 年度预测成本 2,529.47 万元,较 2013 年度实际数增加 741.17 万元,增长 41.45%,2015 年
 度预测成本 2,423.03 万元,较 2014 年度预测数减少 4.21%。营业成本的增长趋势与营业收入增长趋势
 接近。

     2014 年度 7 至 12 月预测数和 2015 年度预测数的预测方法如下:

     技术服务成本主要为人员成本。根据未来经营期内维持基准日的经营管理模式,其资产规模及构成、
 主营业务、产品结构、收入与成本的构成以及销售策略和成本控制等仍保持其最近几年的状态持续,不
 发生较大变化,由于上述成本与营业收入存在较为密切的联系,故根据历史年度成本占收入的比例及其
 变化情况预测企业未来年度营业成本           。

     3.营业税金及附加

                  2013 年度                          2014 年度预测数                           2015 年度
    项目
                   实际数         1-6 月实际数            7-12 月预测数        全年预测数       预测数

营业税                    7.78

城建税                   22.74              17.19                     23.91           41.10             42.14

教育费附加               19.40              12.81                     17.82           30.63             31.40

    合计                 49.92              30.00                     41.73           71.73             73.54



     2014 年度预测营业税金及附加 71.73 万元,较 2013 年度实际数增加 21.81 万元,增加 43.69%;2015
                                                     21
 年度预测营业税金及附加 73.54 万元,较 2014 年度预测数增加 1.81 万元,增长 2.52%。



     营业税金及附加预测主要是以公司各年预测的营业收入为基础,根据历史期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
 费附加等税率计算确定。

     4.销售费用

                  2013 年度                               2014 年度预测数                                    2015 年度
    项目
                   实际数              1-6 月实际数            7-12 月预测数            全年预测数            预测数

职工薪酬               59.75                     47.26                     30.64                  77.90                79.87

差旅费                 49.29                      6.36                     57.91                  64.27                65.89

公杂费                   0.28                     0.19                        0.19                 0.39                 0.39

电话费                   1.45                     0.03                        3.14                 3.17                 3.25

交通费                   2.75                     0.75                        7.09                 7.84                 8.03

会务费                 80.90                                               93.04                  93.04              106.99

业务招待费               9.43                     0.14                        9.53                 9.67                 9.91

销售服务费             39.72                     41.57                     10.18                  51.74                53.08

    合计              243.57                     96.30                   211.72                   308.02             327.41



     2014 年度预测销售费用 308.02 万元,较 2013 年度增加 64.45 万元,增长 26.46%;2015 年度预测
 销售费用 327.41 万元,增加 19.39 万元,增长 6.30%。预测期间销售费用的增长主要系随着收入的大
 幅增加销售费用同趋势增加所致。

     本公司销售费用主要包括:销售人员薪酬、差旅费、公杂费、电话费、交通费、会务费、业务招待
 费及销售服务费等。2014 年 7-12 月、2015 年度销售费用预测主要是以公司销售人员及工资情况和各年
 预测的营业收入为基础,并综合考虑各项费用的变动趋势进行预测。

     其他销售费用明细按照每个明细 2012 年度和 2013 年度的平均费率以及预测期的预测营业收入共同
 确认。

     5.管理费用

                      2013 年度                           2014 年度预测数                                  2015 年度
         项目
                       实际数            1-6 月实际数      7-12 月预测数             全年预测数             预测数

  职工薪酬                    287.23             169.65              119.92                 289.57                289.57

                                                          22
                   2013 年度                              2014 年度预测数                                2015 年度
       项目
                     实际数           1-6 月实际数         7-12 月预测数           全年预测数             预测数

房租                      88.80                44.46                  44.34                88.80                   88.80

折旧费                    20.80                10.37                  10.54                20.91                   21.07

水电费                    11.82                    5.07                8.09                13.16                   13.81

公杂费                    46.57                24.38                  24.53                48.90                   51.36

长期待摊费                   0.94                  0.47                0.47                 0.94                     0.94

股份支付                                    2,060.07                                    2,060.07

其他                      22.03                10.53                  21.64                32.18                   32.99

       合计               478.19            2,325.00                 229.53             2,554.53                498.54



    2014 年度预测管理费用 2,554.53 万元,扣除 2014 年 3 月份确认股份支付金额 2,060.07 万元外,
较 2013 年度增加 16.27 万元,增长 3.40%;2015 年度预测管理费用 498.54 万元,增加 4.08 万元,增
长 0.83%。

    本公司管理费用主要包括:管理人员薪酬、房租、折旧、水电费、公杂费等。2014 年 7-12 月、2015
年度管理费用预测主要是以公司管理人员及工资情况和各年预测的营业收入为基础,并综合考虑各项费
用的变动趋势进行预测。

    其中,房租物业费根据公司签订的房租合同按实际填列;折旧费摊销费按照 2014 年 6 月 30 日审定
固定资产明细测算填列。

    6.资产减值损失

              2013 年度                                   2014 年度预测数                                  2015 年度
  项目
               实际数               1-6 月实际数               7-12 月预测数           全年预测数            预测数

 坏账准备          180.52                    167.09                        29.75                196.84               49.97

  合计             180.52                    167.09                        29.75                196.84               49.97




    2014 年 7-12 月、2015 年度资产减值损失预测数系根据 2012 年度、2013 年度平均应收账款周转率
及预测期的营业收入预测的期末应收账款余额结合企业坏账政策进行测算。

    7.所得税费用

    项目         2013 年度                                 2014 年度预测数                                 2015 年度


                                                          23
                 实际数        1-6 月实际数        7-12 月预测数   全年预测数       预测数

当期所得税费用   196.50             125.71                118.87       244.58        272.69

递延所得税费用   -27.08             -25.06                             -25.06

    合计         169.42             100.65                118.87       219.52        272.69




    预测期间的所得税按照 15%的税率进行测算,因坏账准备的调整与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将对所得
税费用的影响抵消,故预测期间未考虑对坏账准备的纳税调整以及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调整。




     四、影响盈利预测结果实现的主要问题和准备采取的措施

    1. 影响盈利预测结果实现的主要问题

    公司所作盈利预测已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并遵循了谨慎性原则。但是由于盈利预测所依据的各种
假设具有不确定性,公司提醒投资者进行投资决策时不应过于依赖该项资料,并注意如下主要问题:

    (1)技术风险:油田技术服务行业具备较高的技术含量,技术水平的高低很大程度上决定了油田
服务企业的市场竞争能力。油田服务行业的技术更替速度较快,虽然公司目前在油田技术服务领域已经
积累了一定的技术实力,并且凭借其技术优势或技术特色赢得了一定的竞争优势,但是,如果其不能及
时开发新技术和对先进技术保持跟踪,则公司现有的技术领先优势可能遭到削弱,甚至面临技术落伍的
可能,从而对其经营业绩及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2)市场竞争加剧风险:油藏公司的主要竞争对手包括各种规模的国内公司及大型跨国公司。随
着国内油田服务市场的发展和市场规模的扩大,市场上竞争对手数量也会相应增加,竞争可能趋于激烈。
经过多年的经营积累,油藏公司已经赢得了一定的市场声誉,与客户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尽管如此,
如果油藏公司不能按市场标准维持其现有的竞争能力,则可能在未来的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导致业务
拓展困难,并可能因此影响其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

    (3)丧失客户准入资格风险:公司的下游客户多隶属于三大石油公司,后者均实行供应商准入制
度,如果公司所提供服务存在问题导致出现重大责任事故等,存在被取消准入资格的可能,届时将对公
司的产品销售和服务实现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另外,如果上述客户准入资质到期后无法顺利续期,也可
能对公司的业务产生不利影响。

    2. 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针对上述问题,本公司将相应采取如下措施:

    (1)针对技术风险:公司将在目前油田技术服务领域已经积累了一定的技术实力的基础上,及时
                                              24
开发新技术和对先进技术保持跟踪,以技术优势或技术特色为优势赢得客户和市场。

    (2)针对市场竞争加剧风险:公司近几年来致力于非常规油气勘探开发研究,重视开拓新兴勘探
开发市场,同时应用公司特色技术提高服务质量,提升传统业务板块营业额,从加强服务质量、开拓市
场方面提高市场竞争力。

    (3)针对丧失客户准入资格风险:公司在多年的市场开拓和竞争中积累了较为丰富的客户服务经
验,具备较强的技术实力,并建立了较为严谨的质量控制措施。从历史经营情况看,公司所提供服务的
质量较为过硬,取得了客户的较高认可,未出现任何因工作质量问题导致大面积丧失准入资格的重大事
故。对于客户而言,考虑到服务的延续性,其准入资质的发放也有一定的连续性,资质续期难度低于申
办新准入资格的难度,其续期一般不存在重大障碍。未来公司仍将坚持质量优先,保持一贯的服务水准
和技术水平,为客户提供稳定可靠和优质的产品及技术服务。

    (4)公司在采取上述措施的同时,将不断加强内部管理,控制成本费用支出,提高经营能力。




                                                           阿派斯油藏技术(北京)有限公司

                                                                 二○一四年九月三十日




                                            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