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57 证券简称:恒泰艾普 编号: 2014-087 恒泰艾普石油天然气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或变更议案。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恒泰艾普石油天然气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4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知于 2014 年 10 月 15 日在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以公告形式发出,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4 年 11 月 2 日-2014 年 11 月 3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4 年 11 月 3 日上午 9:30-11:30,下 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4 年 11 月 2 日 15:00 至 2014 年 11 月 3 日 15:00 的任意时间。 现场会议于 2014 年 11 月 3 日下午 13:30 在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北大街 127 号北大博雅国际酒店大学堂会议厅召开,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孙庚文先生 主持。 2、公司总股本为 597,702,777 股,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股 东代理人及股东代表共 59 人,所持股份 229,063,734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38.3240%。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及股东代表共 9 人,所持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数 193,201,784 股,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 32.3241%;通过网络 投票的股东 50 人,代表股份 35,861,95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6.0000%。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见证 律师和保荐机构代表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具体 表决情况如下: (一) 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 金条件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公司于2014 年10月15日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228,931,98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股东代理人及股东代表所持股份 的99.9425%;反对129,1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股东代理人及股东代表所 持股份的0.0564%;弃权2,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600股),占出席会 议所有股东、股东代理人及股东代表所持股份的0.0011%。本议案获得通过。 (二) 逐项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 金方案的议案》 1. 交易方案概要 本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公司于2014 年10月15日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228,931,98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股东代理人及股东代表所持股份 的99.9425%;反对114,5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股东代理人及股东代表所 持股份的0.0500%;弃权17,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200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股东代理人及股东代表所持股份的0.0075%。本议案获得通过。 2. 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 本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公司于2014 年10月15日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228,928,83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股东代理人及股东代表所持股份 的99.9411%;反对117,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股东代理人及股东代表所 持股份的0.0514%;弃权17,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200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股东代理人及股东代表所持股份的0.0075%。本议案获得通过。 3. 标的资产对价的支付方式 本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公司于2014 年10月15日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228,931,98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股东代理人及股东代表所持股份 的99.9425%;反对114,5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股东代理人及股东代表所 持股份的0.0500%;弃权17,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200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股东代理人及股东代表所持股份的0.0075%。本议案获得通过。 4. 非公开发行股份方案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公司于2014 年10月15日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228,928,83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股东代理人及股东代表所持股份 的99.9411%;反对117,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股东代理人及股东代表所 持股份的0.0514%;弃权17,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200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股东代理人及股东代表所持股份的0.0075%。本议案获得通过。 (2)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本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公司于2014 年10月15日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228,931,98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股东代理人及股东代表所持股份 的99.9425%;反对114,5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股东代理人及股东代表所 持股份的0.0500%;弃权17,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200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股东代理人及股东代表所持股份的0.0075%。本议案获得通过。 (3)定价基准日和发行价格 本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公司于2014 年10月15日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228,928,83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股东代理人及股东代表所持股份 的99.9411%;反对117,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股东代理人及股东代表所 持股份的0.0514%;弃权17,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200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股东代理人及股东代表所持股份的0.0075%。本议案获得通过。 (4)发行数量 本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公司于2014 年10月15日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228,931,98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股东代理人及股东代表所持股份 的99.9425%;反对114,5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股东代理人及股东代表所 持股份的0.0500%;弃权17,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200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股东代理人及股东代表所持股份的0.0075%。本议案获得通过。 (5)上市地点 本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公司于2014 年10月15日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228,931,98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股东代理人及股东代表所持股份 的99.9425%;反对114,5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股东代理人及股东代表所 持股份的0.0500%;弃权17,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200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股东代理人及股东代表所持股份的0.0075%。本议案获得通过。 (6)本次发行股份的锁定期 本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公司于2014 年10月15日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228,931,98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股东代理人及股东代表所持股份 的99.9425%;反对114,5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股东代理人及股东代表所 持股份的0.0500%;弃权17,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200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股东代理人及股东代表所持股份的0.0075%。本议案获得通过。 (7)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归属 本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公司于2014 年10月15日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228,931,98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股东代理人及股东代表所持股份 的99.9425%;反对114,5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股东代理人及股东代表所 持股份的0.0500%;弃权17,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200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股东代理人及股东代表所持股份的0.0075%。本议案获得通过。 5. 期间损益归属 本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公司于2014 年10月15日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228,931,98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股东代理人及股东代表所持股份 的99.9425%;反对114,5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股东代理人及股东代表所 持股份的0.0500%;弃权17,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200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股东代理人及股东代表所持股份的0.0075%。本议案获得通过。 6. 相关资产办理权属转移的合同义务和违约责任 本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公司于2014 年10月15日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228,931,98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股东代理人及股东代表所持股份 的99.9425%;反对114,5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股东代理人及股东代表所 持股份的0.0500%;弃权17,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200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股东代理人及股东代表所持股份的0.0075%。本议案获得通过。 7. 募集资金用途 本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公司于2014 年10月15日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228,931,98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股东代理人及股东代表所持股份 的99.9425%;反对114,5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股东代理人及股东代表所 持股份的0.0500%;弃权17,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200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股东代理人及股东代表所持股份的0.0075%。本议案获得通过。 8. 本次决议的有效期 本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公司于2014 年10月15日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228,931,98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股东代理人及股东代表所持股份 的99.9425%;反对114,5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股东代理人及股东代表所 持股份的0.0500%;弃权17,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200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股东代理人及股东代表所持股份的0.0075%。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 审议并通过《恒泰艾普石油天然气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 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 发表了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公司于2014年10月15日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 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228,931,98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股东代理人及股东代表所持股份 的99.9425%;反对114,5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股东代理人及股东代表所 持股份的0.0500%;弃权17,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200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股东代理人及股东代表所持股份的0.0075%。本议案获得通过。 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中小投资者表决权股 份数89,709,897股,其中同意89,578,147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31%;反对114,55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 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77%;弃权17,200股,占出 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2%。 (四) 审议并通过《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 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说明》 本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公司于2014 年10月15日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228,931,98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股东代理人及股东代表所持股份 的99.9425%;反对114,5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股东代理人及股东代表所 持股份的0.0500%;弃权17,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200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股东代理人及股东代表所持股份的0.0075%。本议案获得通过。 (五) 审议并通过《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 四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4 年 10 月 15 日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28,931,98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股东代理人及股东代表所持股 份的 99.9425%;反对 114,5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股东代理人及股东代表 所持股份的 0.0500%;弃权 17,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7,200 股),占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股东代理人及股东代表所持股份的 0.0075%。本议案获得通 过。 (六) 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本次交易相关协议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4 年 10 月 15 日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28,931,98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股东代理人及股东代表所持股 份的 99.9425%;反对 114,5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股东代理人及股东代表 所持股份的 0.0500%;弃权 17,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7,200 股),占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股东代理人及股东代表所持股份的 0.0075%。本议案获得通 过。 (七) 审议并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 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相关事宜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公司于2014 年10月15日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228,931,98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股东代理人及股东代表所持股份 的99.9425%;反对114,5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股东代理人及股东代表所 持股份的0.0500%;弃权17,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200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股东代理人及股东代表所持股份的0.0075%。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律师冯继勇、代贵利到会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 《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 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恒泰艾普石油天然气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 2.《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恒泰艾普石油天然气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恒泰艾普石油天然气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 年 11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