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泰艾普: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2015-03-06
证券代码:300157 证券简称:恒泰艾普 编号: 2015-011
恒泰艾普石油天然气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或变更议案。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恒泰艾普石油天然气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5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知于 2015 年 2 月 12 日在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以
公告形式发出,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网络投票时间:2015 年 3 月 5 日--2015 年 3 月 6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5 年 3 月 6 日上午 9:30-11:30,下
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5 年 3
月 5 日 15:00 至 2015 年 3 月 6 日 15:00 的任意时间。
现场会议于 2015 年 3 月 6 日下午 13:30 在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北大街 127
号北大博雅国际酒店大学堂会议厅召开,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孙庚文先生
主持。
2、公司总股本为 597,702,777 股,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股
东代理人及股东代表共 11 人,所持股份 172,068,067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28.7882%。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及股东代表共 9 人,所持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数 172,007,067 股,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 28.7780%;通过网络
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61,0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102%。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见证
律师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具体
表决情况如下:
(一) 审议并通过《关于终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
项并撤回申请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公司于2015
年2月12日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172,068,06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股东代理人及股东代表所持股份
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股东代理人及股东代表所持股份的0%;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股东代理人及
股东代表所持股份的0 %。本议案获得通过。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中小投资者表决权股份数
38,033,510股,其中同意38,033,51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律师冯继勇、代贵利到会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
《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
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恒泰艾普石油天然气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
2.《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恒泰艾普石油天然气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恒泰艾普石油天然气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3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