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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恒泰艾普:关于提名增补董事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2015-04-25  

						证券简称:恒泰艾普               证券代码:300157        公告编号:2015-024




              恒泰艾普石油天然气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名增补董事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恒泰艾普石油天然气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
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提名增补董事的议案》和《关于聘任公
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关于公司提名增补董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
名并审议通过,董事会同意增补杨建全先生为公司董事、叶金兴先生(简历附后)
为公司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本次增补董事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发展需要,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并审议通过,董事会同意
聘任刘庆枫先生、陈书林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
见》。


    特此公告!




                            恒泰艾普石油天然气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4 月 24 日
附件简历:
    杨建全先生,现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金
融学专业硕士;1989年至2004年担任中国电子进出口安徽公司总会计师;2004
年至2008年1月担任辽宁正业企业集团副总裁;2008年至2009年3月,担任恒泰艾
普财务总监;2009年3月起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杨建全先生持有本公司股票 240,000 股,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
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
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第 3.1.3 条所规定的情形。


    叶金兴先生,博士,高级经济师。曾任泉州市工商银行办公室秘书,闽发证
券泉州海信营业部总经理,中国联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香港上市公司)非执行
董事,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福建儒林投资管理有限
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儒兰(福建)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漳州
御品茶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南靖洋顶岽(音 dong)茶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总经理。
    叶金兴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
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第 3.1.3 条所规定的情形。


    刘庆枫先生,现任公司总经理助理。1995 年毕业于南京理工大学机电一体
化专业。1995 年-2000 年,在兵器部研究所任工程师;2000 年-2011 年在北京亚
商投资公司任投资部经理;2011 年-2014 年在甘肃农垦资产管理公司任投资总监。
    刘庆枫先生长期从事证券工作,在证券股权投资、债权股权融资方面有着丰
富的经验,对中国资本市场有着深刻的认识和理解。
    刘庆枫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
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第 3.1.3 条所规定的情形。


    陈书林先生,南京大学行政管理专业毕业,高级经济师。通过 ISO9000、14000、
28000,取得国家注册审核员资格,获得中国石化集团公司钻井总监、安全总监
资格。1981 年 9 月至 1994 年 12 月期间先后任江苏油田试采一厂技术员、秘书、
党办主任、党委副书记、副厂长;1994 年 12 月至 1997 年 5 月任江苏油田党委
办公室主任;1997 年 5 月至 2002 年 5 月任江苏油田副总经济师兼公共事业部主
任;2002 年 5 月至 2008 年 12 月任江苏油田副总经济师兼技术监督处处长;2008
年 12 月至 2015 年 3 月任巴州希姆莱斯石油专用管制造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陈书林先生十分熟悉石油天然气的生产过程中涉及的各项工种技术规范、技
术标准、操作规范,对节能、环保、质量、标准和特种设备有丰富的管理经验。
    陈书林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
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第 3.1.3 条所规定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