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泰艾普: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5-04-25
证券代码:300157 证券简称:恒泰艾普 公告编号:2015-027
恒泰艾普石油天然气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监事: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
则》等有关规定的要求,认真履行监事会自身职能,依法列席了董事会会议,参加
了各次股东大会,了解和掌握公司的经营决策、投资方案、财务状况和生产经营情
况,并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
合法权益,促进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充分发挥了监事会应有的作用。
一、监事会的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成员列席了 13 次董事会会议,3 次股东大会,监事会共
召开 4 次会议,会议情况如下:
1、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 2014 年 4 月 24 日在公司召开,全体监事出席会
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核<公司 2013 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
于审核<公司 201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3 年度财务决算报
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审核经会计师审计后
的 2013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的议案》、《关于审议<恒泰艾普石油天然气技术服务股份
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的议案》、 关于审核
<恒泰艾普石油天然气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
告>的议案》、《关于审核<恒泰艾普石油天然气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内
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 2014 年 5 月 29 日在公司召开,全体监事出席
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博达瑞恒及西油联
合增资的议案》、《关于公司签署重大合同的议案》。
3、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 2014 年 8 月 25 日在公司召开,全体监事出席
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核公司 2014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4、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 2014 年 10 月 24 日在公司召开,全体监事出
席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核<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监事会认真履行监督职能,保证了公司正常的经营管理工作的开展,
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监事会对公司报告期有关事项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
公司的依法运作情况、财务状况、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关联交易、内部控制等进行
了认真监督检查,对报告期内公司有关情况发表了如下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成员列席了董事会会议及公司股东大会,参与了公司重大经营
决策讨论及经营方针的制定工作,并对公司经营运作情况进行了监督。
监事会认为:公司决策程序遵守了《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董事会运作规范,决策合理、程序合法,认真执行股东大会
的各项决议;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较为完善;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职,履
行职务时,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公司财务情况及 2014 年度报告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及时了解公司经营及财务状况,认真审议和核查了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及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
计报告,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内控机制健全、财务状况良好。2014 年
度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监事会检查了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情况,认为:公司严格按照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
集资金进行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公司募集资金没有变更
投向和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公司收购、出售资产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完成了 5 项收购资产交易行为:1、完成收购
环保钻井液公司新疆德邦石油科技有限公司的 100%股权;2、完成收购核测井设备
公司西安奥华电子仪器有限责任公司 51%股权;3、完成收购油气软件销售及技术服
务公司 Geo-Tech Solutions (International) Inc. 51%股权;4、完成增资收购油田地面测
试系统公司安徽华东石油装备有限公司 30%股权;5、完成收购市政燃气设计公司四
川川油工程技术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10%股权。
公司完成了 1 项出售资产交易行为:2014 年 4 月 24 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
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转让保定恒泰艾普双狐软件技术有限公司
51%股权的议案》,决定将持有的恒泰双狐 51%股权转让给赵武升等四名自然人,转
让价款为 1,989.00 万元。转让后,公司不再持有恒泰双狐的股权,各方同意全部股
权转让款分五年支付,每年支付 397.80 万元。
监事会认为:2014 年度公司发生的收购及出售资产行为均已履行相关审批流
程,符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的需要,是公司实施“加粗、加长、加宽”战略的需要。
且公司发生的收购及出售资产价格合理,没有任何高级管理人员或掌握公司内幕信
息的人员进行内幕交易,无损害股东权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行为,符合公司及
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行为。
(五)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核查,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发
生的关联交易行为严格履行了董事会、股东大会审批、审议程序,决策程序符合《公
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以及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遵循了
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其
他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
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六)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未发生债务重组、非货币性交易事项及资产
置换,也未发生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七)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 201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审议,发表如
下审核意见,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根据实际情况和管理需要,建立健全了内部
控制制度,公司现有内部控制制度能够适应公司管理的要求和公司发展的需要,不
存在内部控制设计或执行方面的重大缺陷,不存在由于内部控制制度失控而使公司
财产受到重大损失、或对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并造成失真的情况。
(八)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公司已制定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相关
规定,并能严格按照制度规定的流程来做好信息的传递、编制、审核、披露各个环
节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及信息的管理。同时,公司积极在内部开展内幕信息管理
的培训,加强内幕信息的保密和报告意识,适时提醒内幕信息知情人注意做好内幕
信息的保密工作,不利用内幕信息获取非法利益。
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在影响公司股价的重大敏感信息披露前
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本届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国家有关法规政策的规
定,忠实履行自己的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
恒泰艾普石油天然气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主席:张志让
2015 年 4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