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恒泰艾普石油天然气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 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 “保荐机构”)作为恒泰艾普石油天然气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 泰艾普”、“公司”)的保荐机构,对公司 201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用情况进行了 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恒泰艾普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831 号”文核准,向 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222 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57 元,募集资 金净额为 118,351.95 万元。该募集资金已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 “立信(2010)第 80920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二)2014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2014 年度,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33,509,832.08 元, 使 用超募资金 120,000,000.00 元,支付账户管理费、手续费等 615.60 元,募集资金 专户所产生的利息 5,296,381.83 元。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 额为 53,989,531.01 元。其中:活期存款账户余额为 9,291,558.57 元,定期存单 余额为 44,697,972.44 元。 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累计使用及结存情况明细如下: 项 目 金 额 1、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1,183,519,518.19 减:使用募集资金投入募投项目 363,123,918.53 项 目 金 额 使用超募资金 832,176,646.44 加: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65,770,577.79 2、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年末余额 53,989,531.01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公司已依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募集资金使用、募集 资金投向变更、募集资金管理与监督等事项进行了详细严格的规定。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已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及 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中信银行北京国奥村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上地支 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北京阜成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世纪城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北京成府路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在银行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行 账户类型 账号 余额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支行 活期专户 0200095629200175820 7,348,325.24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支行 定期 0200095614200008536 7,306,712.31 小 计 14,655,037.55 招商银行北京上地支行 活期专户 110906018210506 557,807.23 招商银行北京上地支行 定期 11090601828000806 5,000,000.00 招商银行北京上地支行 定期 11090601828000631 11,122,454.94 小 计 16,680,262.17 中信银行北京国奥村支行 活期专户 7115810182600000743 1,008,648.68 中信银行北京国奥村支行 定期 7115810184000007531 6,183,524.59 小 计 7,192,173.27 开户行 账户类型 账号 余额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北京阜成支行 活期专户 91110154800011853 288,067.07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北京阜成支行 定期 91110167010003453 7,735,817.17 小 计 8,023,884.24 中国民生银行北京成府路支行 活期专户 0132012830002349 88,710.35 中国民生银行北京成府路支行 定期 701051507 7,349,463.43 小 计 7,438,173.78 合 计 53,989,531.01 三、2014 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度,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 15,350.98 万元, 各项目的投入情况详见附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4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实施方式未发 生变更,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 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意见 根据天职业字[2015] 8483-2 号《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募集资 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和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公司 2014 年度 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的核查工作 中信证券通过资料审阅、现场检查、访谈沟通等多种方式,对恒泰艾普募集 资金的存放、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主要包括:查阅公 司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对账单、大额募集资金支付凭证、中介机构相关报告、募集 资金使用情况的相关公告、项目可行性报告等资料,并与公司相关人员沟通交流 等。 经核查,中信证券认为:恒泰艾普 201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 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恒泰艾普石油天然气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118,351.95 15,350.98 额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 119,530.05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项目可 是否已变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 本年度投入 项目达到预定 行性是 更项目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资总额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 本年度实现 是否达到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可使用状态日 否发生 (含部分 诺投资总额 (1) 金额(2) 的效益 预计效益 金额 (3)=(2)/(1) 期 重大变 变更) 化 承诺投资项目 油气勘探开发技术软件统一平台研发 否 6,783.36 7,323.36 809.46 6,734.20 91.96% 2015 年 12 月 28.59 否 否 多波地震资料处理与解释系统软件研发 否 2,545.56 2,680.56 250.00 2,447.58 91.31% 2014 年 12 月 -172.61 否 否 并行三维波动方程地震波正演模拟软件研发 否 2,252.74 2,387.74 441.03 2,193.61 91.87% 2014 年 12 月 -243.89 否 否 并行三维波动方程叠前逆时深度偏移软件研发 否 2,139.12 2,274.12 435.66 2,374.74 104.42% 2014 年 12 月 -288.35 否 否 基于三维照明分析的地震采集设计软件研发 否 2,545.56 2,680.56 421.08 2,353.82 87.81% 2014 年 12 月 -18.68 否 否 北京数据中心扩建(注 1) 否 21,881.35 27,270.55 993.75 26,677.63 97.83% 2015 年 12 月 - 不适用 否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38,147.69 44,616.89 3,350.98 42,781.58 -694.94 超募资金投向 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6,469.20 万元用于补充原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中购置场地资金缺 口。其中用于油气勘探开发技术软件统一平台研发项目 540.00 万元;用于多波地 震资料处理与解释系统软件研发项目 135 万元;用于并行三维波动方程地震波正 补充募投项目购买固定资产资金缺口 6,469.20 演模拟软件研发项目 135 万元;用于三维波动方程叠前逆时深度偏移软件研发项 目 135 万元;用于基于三维照明分析的地震采集设计软件研发项目 135 万元;用 于数据中心扩建项目 5,389.20 万元。 现金收购廊坊开发区新赛浦石油设备有限公司 7,280.00 7,280.02 7,280.02 100% 827.86 是 否 20%股权 现金增资全资子公司廊坊开发区新赛浦石油设 5,200.00 5,200.00 5,200.00 100% - 不适用 否 备有限公司(注 2) 现金收购成都西油联合石油天然气工程技术有 13,530.61 13,530.61 13,530.61 100% 2,356.31 是 否 限公司 51%股权 新设子公司新疆恒泰艾普能源服务有限公司 2,000.00 2,000.00 2,000.00 100% -249.40 否 否 (注 3) 现金收购北京博达瑞恒科技有限公司 51%股权 13,400.21 13,400.21 13,400.21 100% 2,168.50 是 否 补充流动资金 18,900.00 18,900.00 18,900.00 100% - 不适用 否 现金收购 Anterra Energy Inc.27.6%股权(注 4) 4,628.33 4,628.33 4,437.63 95.88% -2,157.26 否 否 增资北京博达瑞恒科技有限公司(注 5) 6,000.00 6,000.00 6,000.00 6,000.00 100.00% - 不适用 否 增资成都西油联合石油天然气工程技术有限公 司(注 6) 6,000.00 6,000.00 6,000.00 6,000.00 100.00% - 不适用 否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83,408.35 76,939.17 12,000.00 76,748.47 2,946.01 合 计 121,556.04 121,556.06 15,350.98 119,530.05 2,251.07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 无 具体项目)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项目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 1、以超募资金 6,469.20 万元补充募集资金缺口购买固定资产 2011 年 8 月 8 日召开的公司 2011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使用超募资金 6,469.20 万元补充原募投项目资金缺口购置固定资产。 公司“北京数据中心扩建项目”和“油气勘探开发技术软件统一平台研发”等 5 个研发项目的办公场所,原计划在北京市海淀区购置办公场所 7,200 平方米,原预计购 置单价为人民币 15,000 元/平方米,预计总价为 10,800.00 万元。根据公司与北京中关村永丰产业基地发展有限公司签订的《永丰科技企业加速器 I-22 地块项目合作协议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书》,计划购置场地建筑面积为 9,594 平方米,购置单价为 18,000 元/平方米,总房价款为人民币 17,269.20 万元,超出原募投项目投资预算 6,469.20 万元。经股东大会 决议后,公司已将 6,469.20 万元由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世纪城支行募集资金专户转入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支行募集资金专户。2011 年度,公司 已使用募投项目资金支付场地购置总价款的 40%,共 6,907.68 万元。2012 年度公司支付场地购置总价款的 55%,共 9,498.06 万元,其中以募投项目资金支付 3,028.86 万元, 以超募资金支付 6,469.20 万元。 2、以超募资金 7,280.02 万元收购廊坊开发区新赛浦石油设备有限公司 20%股权 2011 年 12 月 14 日召开的公司 2011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通过非公开发行股份和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购买沈超、李文慧、陈锦波、孙庚文及田 建平持有的廊坊开发区新赛浦石油设备有限公司 100%的股权,交易价格为 36,400.00 万元,非公开发行股份支付的比例为 80%,现金支付的比例为 20%。 2012 年 8 月 1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1009 号”文核准,公司获准向自然人沈超、李文慧、陈锦波、孙庚文及田建平定向增发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6,903,742.00 股。按照股份发行价格 42.18 元/股,非公开发行股份支付的股权转让款金额为 29,119.98 万元,现金支付的股权转让款金额为 7,280.02 万元。公司 已于 2012 年 9 月以超募资金支付了股权转让款 7,280.02 万元。 3、以超募资金 13,400.21 万元收购北京博达瑞恒科技有限公司 51%股权 2012 年 3 月 4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收购北京博达瑞恒科技有限公司 51%的股权的议案》。根据公司与北京博达瑞恒科技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博达瑞恒”)及其自然人股东崔勇、张时文、姜玉新、杨茜签署的《关于北京博达瑞恒科技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 13,400.21 万 元收购博达瑞恒 51%股权,其中收购崔勇持有的 32.079%股权、张时文持有的 10.302%股权、姜玉新持有的 8.619%股权。 博达瑞恒已于 2012 年 3 月 27 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取得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变更后,公司持有博达瑞恒 51%的股权。公司已使用 超募资金于 2012 年 4 月 10 日向崔勇、张时文、姜玉新支付了股权转让款共计 9,380.15 万元。2013 年 4 月 28 日向崔勇,张时文,姜玉新支付股权转让款以及股权转让 代交个人所税共计 4,020.06 万元。 4、以超募资金 9,300.00 万元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2012 年 6 月 13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 9,300.00 万元永久 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公司已于 2012 年 6 月、7 月将超募资金 5,190.05 万元及 4,109.95 万元分别由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世纪城支行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北京阜成支行超募资金专户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 5、以超募资金 2,000.00 万元设立全资子公司新疆恒泰艾普能源服务有限公司 2012 年 8 月 8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投资成立新疆全资子公司的议案》。2012 年 11 月 2 日,公司以超募资金 2,000.00 万元在 新疆设立全资子公司新疆恒泰艾普能源服务有限公司,并于同日取得由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执照号为 652800058004762。 6、以超募资金 13,530.61 万元取得成都西油联合石油天然气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51%股权 2012 年 8 月 8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收购成都西油联合石油天然气工程技术有限公司部分股权并认购增资的议案》、 《关于签署<关于成都西油联合石油天然气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及增资扩股协议>的议案》。根据公司与黄彬、吴槟蓉、成都西油联合石油天然气工程技术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西油联合”)签订的《关于成都西油联合石油天然气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及增资扩股协议》,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 7,000.00 万元收购自然人 黄彬、吴槟蓉分别持有的西油联合 27%、8%的股权,同时,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 6,530.61 万元增资西油联合。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持有西油联合 51%的股权。 公司已于 2012 年 8 月使用超募资金支付自然人黄彬、吴槟蓉股权转让款共计 4,900.00 万元,并向西油联合增资 6,530.61 万元。本次增资业经四川嘉汇会计师事务所有限 责任公司出具的“川嘉会[2012]验字第 075 号”验资报告审验。 西油联合已于 2012 年 9 月 4 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取得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执照号为 510106000065579。公司已于 2013 年 4 月使 用超募资金支付自然人黄彬、吴槟蓉股权转让款共计 2100 万元。 7、以超募资金 5,200.00 万元增资全资子公司廊坊开发区新赛浦石油设备有限公司 2012 年 10 月 12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以超募资金增资新赛浦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 5,200.00 万元增资 全资子公司廊坊开发区新赛浦石油设备有限公司。公司已于 2012 年 10 月以超募资金支付全资子公司廊坊开发区新赛浦石油设备有限公司 5,200.00 万元增资款,并于 2012 年 11 月 10 日完成工商变更,取得廊坊经济开发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8、以超募资金 750 万加元认购 Anterra Energy Inc.股份并设立收购 Anterra Energy Inc.投资路径公司 2013 年 1 月 6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收购 Anterra 公司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700 万加元收购加拿大 Anterra 公司 27.60% 股权。50 万加元用于 Anterra 投资路径公司的日常运营。公司已于 2013 年 4 月 32013 年 4 月 5 日向加拿大 Anterra 公司支付了股权转让款 700 万加元,向路径公司支付 了 20 万加元,共计折合人民币 4,437.63 万元。 9、以超募资金 9,600.00 万元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2013 年 7 月 10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 9,600.00 万元永久补 充公司流动资金。公司已于 2013 年 8 月将超募资金 9,600.00 万元由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阜成支行超募资金专户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 10、以超募资金 12000 万元增资北京博达瑞恒科技有限公司和成都西油联合石油天然气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2014 年 5 月 29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博达瑞恒及西油联合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12,000 万元对博达瑞恒及西油联合增资,其中向博达瑞恒增资 6,000 万元,向西油联合增资 6,000 万元。该增资已于 2014 年 6 月底前完成。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未变更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未调整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无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未发生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期末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无 注 1:“北京数据中心扩建”项目,不产生直接经济效益。 注 2:“现金增资全资子公司廊坊开发区新赛浦石油设备有限公司”项目,因对全资子公司增资,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结算直接产生的经济效益。 注 3:新疆恒泰艾普能源服务有限公司作为公司 12 年底在新疆库尔勒成立的全资子公司,尚处于培育期。 注 4:Anterra 为公司 2013 年度参股公司,因受国际石油环境影响,经营业绩有所下降。 注 5:“增资北京博达瑞恒科技有限公司”项目,因对全资子公司增资,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结算直接产生的经济效益。 注 6:“增资成都西油联合石油天然气工程技术有限公司”项目,因对全资子公司增资,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结算直接产生的经济效益。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恒泰艾普石油天然气技术服 务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高毅辉 骆中兴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