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恒泰艾普: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计划增持公司股票的公告2015-07-11  

						证券简称:恒泰艾普            证券代码:300157            公告编号:2015-060




              恒泰艾普石油天然气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计划增持公司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积极响应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5]51 号)文件精神,维护公司股
价稳定,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权益,同时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对公
司投资价值的认可,2015 年 7 月 10 日,恒泰艾普石油天然气技术服务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孙庚文先生,董事、
总经理汤承锋先生,董事、副总经理沈超先生,董事、副总经理邓林先生,副总
经理谢桂生先生等董监高人员向公司提交了增持公司股票的计划。


    一、关于股份增持的计划情况
    1、 增持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孙庚文先生,董事、总经理汤承锋先生,
董事、副总经理沈超先生,董事、副总经理邓林先生,副总经理谢桂生先生等董
监高人员。
    2、 增持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对目前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计划对公司
股份进行增持,增持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3、 计划增持时间
    本次增持计划的时间区间为公司股票复牌后的 6 个月内。
    4、 计划增持金额
    本次计划增持金额不低于 1,400 万元。
    5、 增持方式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定向资产管理等方
式购买。


    二、承诺情况
    在本次增持完成后 6 个月内不转让本次增持的公司股份。


    三、其他说明
    1、本次增持行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
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
其变动管理业务指引》、《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2、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恒泰艾普石油天然气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7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