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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恒泰艾普: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北京博达瑞恒科技有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2015-07-16  

						证券代码:300157             证券简称:恒泰艾普            编号: 2015-064




            恒泰艾普石油天然气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北京博达瑞恒科技有限公司银行授信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担保情况概述


    恒泰艾普石油天然气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泰艾普” 或“公
司”)于 2015 年 7 月 15 日下午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北京博达瑞恒科技有限公司申请授信并由恒泰艾普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本次担保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批准权限内,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 公司名称:北京博达瑞恒科技有限公司
2. 注册号:110105011317274
3.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慧忠里 103 楼 A 座 506 室
4. 法定代表人:崔勇
5. 注册日期:2008 年 9 月 5 日
6. 注册资本:6,500 万元
7.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8. 主营业务:技术推广服务;基础软件开发;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
    出);承办展览展示及会议服务;广告信息咨询;经济贸易咨询;计算机技
    术培训;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销售电子产品、化工产品
   (不含危险化学品)、机械设备、日用品、工艺美术品、五金交电。
9. 与本公司关系: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
10. 博达瑞恒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2014 年期末合并资产总额为 36,758.4 万元,负债总额为 12,458.8 万元,
其中:流动负债:12,458.8 万元,有银行贷款 1,100 万元(公司无任何涉及担
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净资产:24,299.6 万元;
    2014 年期末合并营业总收入为:13,626.97 万元,合并利润总额 6,984.6
万元,实现合并净利润 6,208.51 万元。
    2015 年一季度末合并资产总额为 37,978.68 万元,负债总额为 12,751.77
万元,其中:流动负债:12,751.77 万元,有银行贷款 1,100 万元(公司无任何
涉及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净资产:25,226.91 万元;
    2015 年一季度末合并营业总收入为:2,945.3 万元,合并利润总额 1,041.72
万元,实现合并净利润 914.77 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为了满足全资子公司北京博达瑞恒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博达瑞恒”)的生
产经营及未来发展需要,补充公司的流动资金,增强其未来的可持续性发展能力,
博达瑞恒向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了 2000 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
额度,期限一年。由母公司恒泰艾普为其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最高担保
额度为 2000 万元人民币,期限一年。
    公司董事会审议后同意:由恒泰艾普为子公司北京博达瑞恒科技有限公司的
该笔授信提供最高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最高担保额度为 2000 万元人民币,期限
一年。
    截止公告之日,担保协议尚未签署,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将尽快签署。


    四、董事会意见


    博达瑞恒公司具有强大的油气勘探开发技术服务、研发及软件销售能力,业
务规模逐年扩张,通过自身及其子公司获得了国内、国际的诸多项目,具有较强
的盈利保障能力。本公司董事会同意恒泰艾普为全资子公司北京博达瑞恒科技有
限公司提供担保。恒泰艾普为博达瑞恒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
之内,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相违背的情况。


    五、独立董事意见


    恒泰艾普向全资子公司北京博达瑞恒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符合公司整体
经营发展目标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上述担保行为不会对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的正
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也没有发现有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
    前述被担保对象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其主体资格、资信状况及公司本次对
外担保之审批程序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履行了相
应审批程序,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我们同意上述担保事项。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1、公司于 2014 年 9 月 15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为香港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向汇丰银行北京分行申请
2,000 万美元(当日汇率约 12,267 万元人民币)融资性备用信用证额度,用以
担保全资子公司恒泰香港向汇丰银行香港分行申请的 2,000 万美元循环贷款并
承担连带责任,担保期限为二十四个月。截止目前,该笔担保未发生。
    2、公司于 2014 年 12 月 29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全资子公司成都西油联合石油天然气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
信业务并由母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西油联合因发展规模
的扩大和进军海外业务的需要,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申请流动资金
综合授信业务,金额人民币 10,000 万元,敞口 3,000 万元,期限一年。由恒泰
艾普为西油联合公司的该笔授信提供最高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壹年。截止目
前,恒泰艾普为西油联合担保发生金额为 9,902,221.31 元。
    除上述及本次担保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均不存在担保及逾期担保情况,也
不存在涉及诉讼的担保和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北京博达瑞恒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事宜的
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恒泰艾普石油天然气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