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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恒泰艾普: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预案修订说明的公告2015-11-07  

						         恒泰艾普石油天然气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预案
                         修订说明的公告

    恒泰艾普石油天然气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
年10月27日披露了《恒泰艾普石油天然气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
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预案》(以下简称“预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公司根据2015年11
月3日收到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恒泰艾普石油天然气技术服务股份
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创业板许可类重组问询函【2015】第47号),对重组
预案进行了相应的修订、补充和完善。预案修订、补充和完善的主要内容如下:
    1、补充披露了公司2015年1月16日披露公告称“公司接中国证监会通知,因
参与本次重组的有关方面涉嫌违法被稽查立案,公司并购重组申请被暂停审核”
的情况说明,相关信息已在《恒泰艾普石油天然气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
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预案(修订稿)》“第二节 上市公司基
本情况”之“八、关于上市公司是否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
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说明”中予以披露,请详见上述章节的具体表述。
    2、补充披露了新锦化生产经营用房产尚未取得房产证的原因,权证办理的
相关费用承担方式,是否存在法律障碍或不能如期办理完毕的风险,对本次评估
值及后续生产经营的具体影响,若正在使用的房屋因未取得房产证被有权部门停
止使用拟采取的明确可行的应对措施以及相关责任人的赔偿安排的情况。相关信
息已在《恒泰艾普石油天然气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
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预案(修订稿)》“第四节 标的资产基本情况”中“一、新
锦化”的“(一)新锦化的基本情况”之“5、新锦化的主要资产情况”中“(3)
房屋建筑所有权”予以披露,请详见上述章节的具体表述。
    3、补充披露了2007年9月,盘山化工机械厂、沈阳市康普传动机械厂、沈阳
三环机械厂和上海庞特机械设备技术有限公司以设备方式对新锦化进行增资的
主要内容及其合规性,以及是否为新锦化业务和技术的主要来源。相关信息已在
《恒泰艾普石油天然气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
募集配套资金预案(修订稿)》“第四节 标的资产基本情况”中“一、新锦化”
的“(一)新锦化的基本情况”之“2、新锦化历史沿革”中“(3)2007年9月
第二次增资”予以披露,请详见上述章节的具体表述。

    4、补充披露了新锦化相关股东业绩承诺的确认依据,2017 年触发相应补偿
程序的盈利水平低于承诺业绩的原因,是否符合《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三
十五条的相关规定;交易价格是否考虑到此因素。相关信息已在《恒泰艾普石油
天然气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预
案(修订稿)》“第五节 本次交易预案”中“一、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的“(二)
业绩承诺补偿”之“54、对交易对方费春印、刘会增、才宝柱、郭庚普、王志君、
曹光斗、杨荣文、李庆博、谷传纲的补偿方式的说明”中予以披露,请详见上述
章节的具体表述。

    5、补充披露了新锦化国外客户的在手订单情况及其可持续性补充说明资产
评估时选定 30%毛利率的情况说明。相关信息已在《恒泰艾普石油天然气技术服
务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预案(修订稿)》
“第四节 标的资产基本情况”中“一、新锦化”的“(二)新锦化预估情况说明”
之“7、对于新锦化资产评估时选定 30%毛利率进行预测的分析说明”中予以披
露,请详见上述章节的具体表述。

    6、补充披露了川油设计 2014 年业绩大幅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说明,以及净
利润增幅远远超过营业收入增幅的原因及合理性。相关信息已在《恒泰艾普石油
天然气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预
案(修订稿)》“第四节 标的资产基本情况”中“二、川油设计”的“(五)川油
设计最近两年一期财务状况及盈利能力分析”之“4、关于川油设计 2014 年业绩
大幅增长以及净利润增幅超过营业收入增幅的分析说明”中予以披露,请详见上
述章节的具体表述。

    7、补充披露了川油设计截至目前营业收入、净利润完成情况,并结合在手
订单以及后续订单获取的可持续性等补充披露了 2015 年下半年预测业绩较上半
年大幅增长的依据及其可实现性。相关信息已在《恒泰艾普石油天然气技术服务
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预案(修订稿)》“第
四节 标的资产基本情况”中“二、川油设计”的“(二)川油设计的预估情况说
明”之“4、关于川油设计 2015 年下半年预测业绩较上半年大幅增长的依据及其
可实现性说明”中予以披露,请详见上述章节的具体表述。

       8、补充披露了报告期内新锦化、川油设计股权转让价格与本次交易作价存
在较大差异的原因及本次交易作价的公允性。相关信息已在《恒泰艾普石油天然
气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预案(修
订稿)》“第四节 标的资产基本情况”中“一、新锦化”的“(三)新锦化最近三
年的资产评估、股权交易、增资事项”之“2、最近三年内的股权转让情况”和
“二、川油设计”的“(三)川油设计最近三年的资产评估、股权交易、增资事
项”之“2、股权转让情况”中予以披露,请详见上述章节的具体表述。

       9、补充披露了新锦化、川油设计的人员构成、公司管理团队和核心技术人
员主要情况、所处行业地位及核心竞争力。相关信息已在《恒泰艾普石油天然气
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预案(修订
稿)》“第四节 标的资产基本情况”中“一、新锦化”的“(六)新锦化的人
员构成、管理团队和核心技术人员主要情况、所处行业地位及核心竞争力”和“二、
川油设计”的“(六)川油设计的人员构成、管理团队和核心技术人员主要情况、
所处行业地位及核心竞争力”中予以披露,请详见上述章节的具体表述。
       10、对本次交易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指标进行了修订,并对重组预案相关
内容进行了更正。
       11、补充调整了李余斌、王佳宁任职信息,补充了李余斌曾经的承包经营信
息。
       12、对标的公司新锦化前五大客户情况及上市公司两年及一期主营业务情况
进行了修订,并对重组预案相关内容进行了更正。
    特此公告。
                                  恒泰艾普石油天然气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