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泰艾普: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完成增持公司股票计划的公告2016-01-27
证券代码:300157 证券简称:恒泰艾普 公告编号:2016-010
恒泰艾普石油天然气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完成增持公司股票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恒泰艾普石油天然气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5 年
7 月 10 日披露发布了《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计划增持公
司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60)。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孙庚文
先生,董事、总经理汤承锋先生,董事、副总经理沈超先生,董事、副总经理邓
林先生,副总经理谢桂生先生等董监高人员向公司提交了股票增持计划,计划自
公司股票复牌后起六个月内增持公司股票,合计增持不低于 1,400 万元。公司股
票 2015 年 11 月 9 日复牌。截止 2016 年 1 月 26 日,公司大股东及董监高已经完
成 1,400 万元的增持计划,具体情况如下:
一、增持计划的实施情况
公司董监高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的方式购买了公司股票,具
体情况如下:
增持数量 增持金额 增持后 增持后
增持人姓名 职务
(股) (万元)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孙庚文 董事长 627,800 800 105,981,637 17.73%
沈超 原副总经理 75,000 91 4,940,724 0.83%
邓林 原副总经理、董事 272,400 330 11,764,600 1.97%
谢桂生 副总经理 70,000 81 6,700,000 1.12%
汤承锋 总经理 101,000 102 6,581,000 1.10%
合计 -- 1,146,200 1,404 131,027,237 22.75%
二、相关承诺及说明
1、孙庚文、汤承锋、谢桂生、邓林、沈超先生承诺,将严格遵守国家有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自增持行为完成后的 6 个月内以及法定的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
的本公司股份。
2、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关于上市公
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等法律
法规、部门规章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3、公司将持续关注公司大股东及董监高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如未来
公司大股东及董监高有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公司将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
特此公告。
恒泰艾普石油天然气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 年 1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