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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恒泰艾普:独立董事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事宜的独立意见2016-03-22  

						证券代码:300157            证券简称:恒泰艾普          公告编号:2016-024




            恒泰艾普石油天然气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事宜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恒泰艾普石油天然气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我们认真阅读了相关会议资料,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认真负
责的态度,基于客观、独立判断立场,我们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关于
为全资子公司廊坊开发区新赛浦石油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赛浦”)提供
担保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全资子公司新赛浦拟向沧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廊坊分行申请贷款,
是为了满足其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促进其
业务经营和发展,可帮助解决其业务经营和发展对资金的需求。
    2、本次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其主体资格、资信状况及公司本次
对外担保之审批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其决策程序合
法、有效,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不会损害本公司及
中小股东的利益,
    3、上述子公司资信良好,未发生逾期贷款情况,到目前为止没有明显迹象表
明公司可能因被担保方债务违约而承担担保责任。
    4、上述担保符合证监发[2005]120 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
通知》等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对外担保制度》对于担保审批权限的规定,
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公司向全资子公司新赛浦提供担保,符合公司整体经营发展目标和全体股东
的利益。上述担保行为不会对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
良影响,也没有发现有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
恒泰艾普石油天然气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陈渝、骆珣、叶金兴
                                   2016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