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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恒泰艾普:201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陈渝)2016-04-26  

						证券代码:300157                  证券简称:恒泰艾普               编号:2016-037




              恒泰艾普石油天然气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恒泰艾普石油天然气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
二届及第三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2015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
的相关规定,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现将2015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15年度,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
会,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与公司管理层积极交流,提出了
合理化建议,以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为董事会的正确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2015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要求,重大事项均履
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会议相关决议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且均未损害公司全体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本人对董事会上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无反
对票及弃权票。
    2015年,公司共召开16次董事会会议和7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
下:
       姓名           陈渝           职务         独立董事
                                                                           是否连续两次
2015 年度会议      召开会议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未亲自出席
   董事会              16             16               0           0             否
   股东大会             7              7               0           0             否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15年度任期内,本人勤勉尽责,详细了解公司运作情况,作为公司的独立
董事,根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中的相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的立
场,对公司各项重大事项积极研究分析,发挥独立董事专业优势,严格审核、重
点研究重大事项的决策程序的科学性、合理性及对公司的影响,并进行了事前认
可及发表意见。
     2015年度,本人就公司的以下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一)2015年2月11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发表了关于终止发行
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并撤回申请的独立意见;
     (二)在2015年4月23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上,就2014年
年度报告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1、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
见
     2、关于公司 2014 年度关联交易情况的独立意见
     3、关于201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4、关于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5、关于201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独立意见
     6、关于公司聘请2015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7、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8、 关于公司提名增补董事的独立意见
     9、 关于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三)在2015年6月29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上发表了关于
实施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意见
     (四)在2015年7月1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上发表了关于
为全资子公司北京博达瑞恒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事宜的独立意见
     (五)在2015年8月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上发表了关于
IPO四个募投项目结项并使用结余资金和超募资金对RRDSL增资的独立意见
     (六)2015年8月25日,就公司2015年度半年报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2015年上半年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及对外担保情
况的独立意见;
     (七)2015年10月25日在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上发表了:
     1、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相关事宜的事前
认可意见;
    2、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相关事宜的独立
意见。
    (八)2015年11月16日在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上发表了:
    1、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相关事宜的事前
认可意见;
    2、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独立意见;
    (九)2015年12月2日在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公司发表了关于董事
会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
    (十)2015年12月14日在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公司发表了关于为全
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事宜的独立意见
    (十一)在2015年12月23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上就如下事项发
表了独立意见: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对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西油联合与安泰瑞形成关联交易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任职截止目前,本人对公司进行了多次现场考察,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
内部控制和财务状况;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
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
响,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四、专业委员会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多次到公司进行实地调研,认真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对2015
年度经营活动、财务状况等的汇报;在定期报告编制过程中,与公司年度审计注
册会计师、公司财务等相关负责人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听取注册会计师审计工作
情况汇报,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规范公司运作,健全内控;对公司进行的并
购收购事项,从专业的角度提出了合理化的意见和建议;与公司董事会秘书及其
他相关工作人员保持经常联系,了解公司日常经营情况,并给出合理化建议。同
时,积极与公司管理层进行沟通,针对公司目前的薪酬体系现状,对公司董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政策与方案发表自己的意见。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作的工作
    1、对公司内部控制的关键环节进行重点监督,完善公司治理,促进企业规范
运作。报告期内,对关联交易、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担保、募集资金管理、子公
司的管控、重大项目进展等事项进行了认真的查询,积极履行自己的职责,保护
投资者权益。
    2、通过各种渠道深入了解公司经营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
执行状况、业务发展和投资项目进展等相关事项,关注公司合法经营和治理情况。
对每次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和有关材料进行认真审核,独立、审慎地行使了表决权;
深入了解公司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对公司存在的问
题和发展方向,积极与公司管理层沟通。
    3、对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监督。报告期内公司能够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做好信息披露。本人通过
对公司相关高管的问询和讨论,对公司年报的编制工作进行了有效的监督,维护
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本人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一直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
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
保护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积极出席公司以各种方式组织的相关培训,更全
面地了解上市公司管理的各项制度,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
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
议,并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七、其他工作
    1、 未发生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 未发生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3、 未发生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2016年度,本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继续认真尽
责、谨慎、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全体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谢谢!


                                                       独立董事:陈渝
                                                        2016年4月25日